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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002945)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11-21 28526.18 5780.35 5.66 84.33 0.89
2024-11-20 26538.50 2821.13 6.86 102.21 1.24
2024-11-19 28635.56 5791.55 6.01 90.45 1.64
2024-11-18 25563.75 2473.45 4.59 65.77 0.06
2024-11-15 26361.37 3802.13 5.70 84.47 0.56
2024-11-14 28505.14 4419.43 6.93 105.41 0.25
2024-11-13 28594.91 5726.49 7.38 113.73 0.06
2024-11-12 27794.69 10272.36 7.32 114.12 0.25
2024-11-11 26948.79 14772.39 7.07 114.04 1.50
2024-11-08 23132.36 19320.14 7.62 134.26 1.54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9-30 1 其他 4 243718.81 90.266
2 基金 7 1892.17 0.701
2024-06-30 1 其他 7 243787.25 90.292
2 基金 131 2708.42 1.003
2024-03-31 1 其他 4 243743.89 90.276
2 基金 5 1604.42 0.594
2023-12-31 1 其他 7 245118.72 90.785
2 基金 106 1776.27 0.658
2023-09-30 1 其他 6 245129.45 90.789
2 基金 4 1063.09 0.394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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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2-03-22 18.81 16.85 11.63 48.06 904.01

买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4-08-20 处罚类型 公开谴责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林立采取公开谴责措施的决定
发文单位 西藏证监局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林立
公告日期 2024-08-08 处罚类型 公开谴责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华林证券: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西藏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林立,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4-01-29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措施的决定
发文单位 西藏证监局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4-01-27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华林证券: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西藏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3-12-30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华林证券: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西藏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林立采取公开谴责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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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08-20

处罚对象:

林立

关于对林立采取公开谴责措施的决定
〔2024〕23号
林立:
经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存在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填报不准确、风控指标超标等问题。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九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你作为华林证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通过西藏证监局官网,对你予以公开谴责,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西藏证监局
2024年8月20日

华林证券: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x

来源:证券时报2024-08-08

处罚对象:

林立,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公告编号:2024-05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2024〕
1 号、〔2024〕2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主
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填报不准确,风控指标超标;二是业务数据报送不准确;三是多份情
况说明前后不一致;四是人员任免及执业资格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
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九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66 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 202 号)第十一条,《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95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四
条第三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66 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5 号)第三十条第二款,
以及《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 号)第二条
的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第七十条
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增加内部
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在本监督管理措施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每
3 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
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关于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填报不准确、风控指标超标等问
题,林立作为华林证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
任。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第七十条
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通过我局官网,予以公开谴责,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你公司及相关人员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及相关人
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
你公司及相关人员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
由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请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本告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行
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回执》送至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并积极进行整改,后续公司将持续提升
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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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01-29

处罚对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措施的决定
〔2024〕2号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个别资管产品投资最终投资者的关联债券,具有通道业务特征;二是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备选库管理不完善;三是交易系统风控指标设置存在缺陷;四是非标投资存续期管理存在不足;五是信息披露存在遗漏;六是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七是人员及薪酬管理机制不健全。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西藏证监局
2024年1月23日

华林证券: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x

来源:证券时报2024-01-27

处罚对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公告编号:2024-00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个别资管产品投资最终投资者的关联债券,具有通道业
务特征;二是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备选库管理不完善;三是交易系统
风控指标设置存在缺陷;四是非标投资存续期管理存在不足;五是信
息披露存在遗漏;六是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七是人员及薪酬管
理机制不健全。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51 号)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
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195 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 号)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
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 6 个月
(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
新增投资)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已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推进整改。暂停新增
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不影响公司现有净值型产品正常运作,对
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华林证券: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x

来源:证券时报2023-12-30

处罚对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公告编号: 2023-05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内容如
下:
“经查,你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个别资管产品投资最终投资者的关联债券,具有通道业
务特征;二是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备选库管理不完善;三是交易系统
风控指标设置存在缺陷;四是非标投资存续期管理存在不足;五是信
息披露存在遗漏;六是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七是人员及薪酬管
理机制不健全。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51 号)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
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195 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8〕 31 号)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第七十条
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
管理产品备案六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
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
对此,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
证据,经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
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行政监管措施
事先告知书回执》送至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西藏证监局拟实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享有陈述、 申辩的权利。
2022 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 2.81%。
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不影响公司现有净值型产品正
常运作,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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