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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森科技(002436)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6-01-15 231136.30 19855.07 21.95 499.36 2.01
2026-01-14 229281.18 26685.52 20.72 464.13 0.93
2026-01-13 227026.12 23932.40 21.02 464.54 0.98
2026-01-12 236615.80 31965.21 22.83 524.63 0.88
2026-01-09 232340.93 30160.12 22.15 498.15 2.91
2026-01-08 235046.49 32201.23 20.60 458.56 0
2026-01-07 223808.44 24363.82 21.89 488.37 1.02
2026-01-06 226449.31 21715.53 23.09 504.52 0.52
2026-01-05 228520.33 30380.31 25.14 559.87 2.62
2025-12-31 222479.54 12043.32 22.61 478.65 0.51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基金 26 8083.54 5.352
2 其他 3 3591.42 2.378
3 社保 1 1243.31 0.823
2025-06-30 1 基金 233 8482.52 5.653
2 其他 5 4726.00 3.150
3 社保 1 900.00 0.600
2025-03-31 1 基金 12 7452.48 4.967
2 其他 2 3871.56 2.580
2024-12-31 1 基金 187 11654.69 7.771
2 其他 6 3668.38 2.446
2024-09-30 1 其他 2 6420.98 4.279
2 基金 9 4426.74 2.950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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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51229 19.77 21.92 -9.81 18.70 369.70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杭州教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0251219 17.37 19.20 -9.53 12.00 208.44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杭州教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0251209 19.67 21.90 -10.18 12.00 236.04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杭州教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0251126 18.33 19.94 -8.07 16.00 293.28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杭州教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0251117 19.50 21.01 -7.19 13.50 263.25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杭州教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0251029 19.33 21.80 -11.33 13.00 251.29

买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4-07-18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兴森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12-14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邱醒亚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邱醒亚
公告日期 2022-08-11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兴森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兴森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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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4-07-18

处罚对象:

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公告编号:2024-07-04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宜兴硅谷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硅谷”)通知,其于近日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24〕85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宜兴市经开区环保部门对宜兴硅谷进行检查,发现宜兴硅谷“年产
印刷线路板 168 万平方米扩产”项目已部分建成并投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仅建成部分,未
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
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宜兴硅谷“年产印刷线路板 168 万平方米扩产”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目前仍为
在建项目,虽未配置 RTO 和危废仓库废气塔,但其内层工序和阻焊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原
RCO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并按排污许可要
求开展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均达标排放。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宜兴硅谷整改情况符合《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计准规定》第十
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四)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主动消除
或者减轻环境危害后果的,”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计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宜兴
硅谷从轻处罚,处以罚款贰拾柒万元整。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宜兴硅谷积极进行整改,后续将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
施,目前已签订 RTO 治理设施购置合同,并已缴纳了相关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宜兴硅谷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及宜兴硅谷的生产及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持续加强对环保过程控制、环保工艺的技术研发、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监督,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24〕85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对邱醒亚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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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12-14

处罚对象:

邱醒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2〕 1156 号
关于对邱醒亚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邱醒亚,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经查明, 邱醒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邱醒亚通过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显示,自公司 2010 年 6 月 17 日上市起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期间,
邱醒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5.67%下降至 14.74%,累计减少
10.9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主动方式累计减少的
权益变动比例为 6.69%,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被动方式累计减少的权益变动比例为 4.24%。 邱醒亚在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达到 5%时,未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
公告义务。
邱醒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3.4.1 条第一款、第 3.4.2 条第
一款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4.1.6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3.2.3 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
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邱醒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邱醒亚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2 月 14 日

兴森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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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2-08-11

处罚对象:

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7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宜兴硅谷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硅谷”)通知,其于近日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22〕351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9 日、2022 年 4 月 9 日对宜兴硅谷废水排水口采样
监测,总铜浓度分别为 0.47mg/L、0.32 mg/L,均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浓度。上述两项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宜
兴硅谷上述两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共计处以罚款捌拾玖万元整。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宜兴硅谷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落实整改
方案,优化废水处理设施及生产工艺。经整改,相关项目排放浓度均已达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宜兴硅谷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及宜兴硅谷的生产及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持续加强对环保过程控制、环保工艺的技术研发、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监督,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22〕351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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