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 6 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发行人子公司金世
通出具了《消防处罚决定书》(宁经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18 号)。 2023 年 3 月
13 日,消防监督员在对金世通进行检查时发现金世通 1 号厂房东侧两处手动报
警器故障不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金世通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金世通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缴纳了罚款,并向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
救援大队提交了整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修正)》第六十条的规定, “单位违反
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
金世通所受行政处罚金额属于罚则区间内的较低金额,且行政处罚所依据的
法律法规及处罚文书未认定其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金世通的上
述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