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
张晋博,朱付云,汪超,王立杰,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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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4〕 1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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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简称: 亿嘉和, A 股证
券代码: 603666;
朱付云,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汪超,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2-
王立杰,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张晋博,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 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 2024 年 1 月 31 日,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 披露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 3,500.00 万
元到 5,20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 为 710.00 万元到 1,050.00 万元。
公告显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
的初步核算, 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
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4 年 4 月 29 日, 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
告称,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 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200 万元到-800 万元, 将出现亏损, 实现扣非净利润为-3,500
万元到-3,100 万元。 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 前期财务核算
时, 公司部分境外机器人销售合同于 2023 年 12 月份完成交付验
收后确认了相应收入, 随着会计师深入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经公
司与会计师进行沟通, 因货物交付验收临近报告期末, 合同金额
较大, 客户在报告期后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足额相应到货款,
出于谨慎考虑, 相应收入在 2023 年度不予确认, 预计在 2024 年-3-
度确认。 2024 年 4 月 30 日, 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05.64 万元, 扣非净利润为-3,315.52 万元。
二、 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 一) 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 可能对公司股票价
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
绩进行客观、 谨慎的估计, 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 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实现净利润为正值, 但实际净利润为负值,
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变化, 影响投资者的合
理预期。 同时, 公司迟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
公告, 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 第 2.1.1 条、
第 2.1.5 条、 第 5.1.4 条、 第 5.1.5 条、 第 5.1.10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 时任董事长朱付云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
露的第一责任人, 时任总经理汪超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
人, 时任财务总监王立杰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责任人, 时任
董事会秘书张晋博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 未勤勉尽责,
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第
2.1.2 条、 第 4.3.1 条、 第 4.3.5 条、 第 4.4.2 条、 第 5.1.10 条等有
关规定及其在《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 中
作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在规定-4-
期限内均回复无异议。
( 二) 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
所) 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等有关规定,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朱付云, 时任总经
理汪超, 时任财务总监王立杰, 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晋博予以通报
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 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 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请
你公司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 采
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 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
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
排查, 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
作水平。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 向本所提交经全
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 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5-
作,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 勤勉义
务, 促使公司规范运作, 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