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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2〕 4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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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明图章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明图章,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经查明,明图章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时任监事,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8 日,
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提前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22 年 1 月 19 日,
公司披露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显示, 2021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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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0-16 日,明图章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超额卖出
公司股份 382,395 股,成交金额 3,012,943.41 元。本次交易完
成后,明图章 2021 年转让公司股份合计 8,334,716 股,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6.20%。其中, 1,400,000 股公司股份系本
年度明图章转让给其配偶张娟,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
作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公司监事,明图章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超额减持股份,违反了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 25%的规定,违规减持数量约为 38.24 万股。上述
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3.1.7 条,《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有关责任人
回复无异议。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纪律处分
实施标准》 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作出如下
纪律处分决定:对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明图章予
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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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诚信档案。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
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
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