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9—临 066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甘肃厂坝
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州锌冶炼厂(以下简称“锌冶炼厂”)于 2019 年 5
月发生一起二氧化硫逸出事故。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和
2019 年 5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重要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9-临 039 号)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重要事
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 044 号)。
日前,锌冶炼厂收到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下发的《陇南市生态环境局
成县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环罚字〔2019〕05、06、07、08、09、10 号)(以
下统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七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分别对锌冶炼厂及其相关负责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对锌冶炼厂处以罚款 3,504,000 元;
2、对锌冶炼厂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 16,000 元;
3、对锌冶炼厂副厂长处以罚款 4,000 元;
4、对锌冶炼厂纪检委员、安全部部长、动力车间主任分别处以罚款 3,000
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通过本次事件,
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
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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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冶炼厂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复产时间不确定。公司将对本次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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