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林先生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
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的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陈柏林先生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了《限制消费令》(2019)沪 02 执 1200 号,做出执行依据
单位为上海仲裁委员会(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仲案字第 2340 号),涉及的
执行标的金额为 19,897,508 元(货币单位:人民币,下同)。该案件系陈柏林先
生的个人债务纠纷事宜引起,双方就债务金额产生纠纷,故案件申请人向上海仲
裁委员会提出相关仲裁申请。
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陈柏林先生需向申请人支付债务款
15,254,896.10 元及其他收益、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仲裁费等约 4,642,611.90
元。陈柏林先生未按期履行《裁决书》的相关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并被限制消费。
二、股份冻结情况
公司获悉上述事项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
对陈柏林先生的股份冻结情况进行了查询,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存在冻结
情况如下:
1、质押冻结
陈柏林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质押给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荆州慧和”,系陈柏林先生牵头引入的公司战略投资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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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公司第二大持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 是
是
为第 否
股 占其 占公 否 质
一大 为 质押 质押 质
东 质押股数 所持 司总 为 押
股东 补 起始 到期 权
名 (万股) 股份 股本 限 用
及一 充 日 日 人
称 比例 比例 售 途
致行 质
股
动人 押
2018
年4
办理
3,663.40 49.27% 8.16% 否 否 月
解除 荆 融
陈 16
质押 州 资
柏 是 日
登记 慧 担
林 2018
手续 和 保
年6
3,772.2287 50.73% 8.40% 否 否 之日
月8
日
合计 7,435.6287 100% 16.56% - - - - - -
2、司法(轮候)冻结
经查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内显示陈柏林先生
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司法冻结
是否为
股 占其
第一大 占公司
东 冻结股数 所持 起始 到期 冻结申
股东及 总股本 原因
名 (万股) 股份 日 日 请人
一致行 比例
称 比例
动人
2018 2021
上海青
年9 年9 财产
3,663.40 49.27% 8.16% 浦区人
月 20 月 19 保全
陈 民法院
日 日
柏 是
2018 2021
林 上海青
年9 年9 财产
3,772.2287 50.73% 8.40% 浦区人
月 20 月 19 保全
民法院
日 日
合计 7,435.6287 100% 16.56% - - - -
上述司法冻结系陈柏林先生因个人债务纠纷所致,相关当事人在提请仲裁程
序的同时,也向法院申请了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本次案件
((2019)沪 02 执 1200 号)的申请人系前述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的申请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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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2018 年 11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2)轮候冻结
是否为
股 占其 占公
第一大 轮候冻结
东 所持 司总 委托日 轮候 轮候机 冻结深度
股东及 股数(万
名 股份 股本 期 期限 关 说明
一致行 股)
称 比例 比例
动人
北京市
冻结(原股
2019 年 36 朝阳区
7,435.6287 100% 16.56% +红股+红
5 月 8 日 个月 人民法
利)
院
陈
2019 年 冻结(原股
柏 是 36 上海金
7,435.6287 100% 16.56% 10 月 28 +红股+红
林 个月 融法院
日 利)
2019 年 冻结(原股
36 上海金
7,435.6287 100% 16.56% 11 月 11 +红股+红
个月 融法院
日 利)
注:经公司与陈柏林先生电话确认后,以上冻结事项分别为其个人提供连带担保或参与上市
公司定增所导致的债务风险,最终诉讼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柏林先生持有本公司 74,356,287 股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16.56%,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 74,356,287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6%;已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 74,356,287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6%。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陈柏林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其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消费系其个人债务
纠纷事宜引起,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不利影响。公司预计本次事项亦不会对
公司第四季度及全年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陈柏林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为融资担保物质押给荆州慧和,目
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荆州慧和作为相关债权人以及质权人,其对陈柏林先生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处置结果享有优先受偿权,后续如果法院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强制执
行陈柏林先生所持公司的股票,不排除荆州慧和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行使其债
权及质权。如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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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林先生取得联系后,其表示目前正在
积极协调与相关各方的债务纠纷事宜,寻求合适的解决途径和方案以顺利处理相
关纠纷,同时正在积极处置其个人资产,根据资金统筹计划制定债务偿还方案,
逐步清偿其个人债务,争取早日妥善处理其个人纠纷事宜及潜在风险,消除其个
人事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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