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涌潮街证券营业部
买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万荣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登良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狮山路营业部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雍和宫证券营业部
卖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壹海城证券营业部
买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来源:证券时报2023-01-03
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拓享科技因出口货物品牌与申报不符,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康硕展因报关人员工作失误,在申报出口时,报关单上将人民币误写为美元,导致币值申报错误,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关进行行政处罚,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鉴于康硕展系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上述情况,对康硕展处以警告。
2021年4月27日,拓享科技因出口侵犯“UL及图形”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进行行政处罚,没收侵权货物(使用“UL及图形”商标的LED灯885个)并罚款人民币23,500元。拓享科技在受到上述海关处罚后,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并缴纳了相应罚款。拓享科技在受到海关处罚后,仍适用于一般认证企业管理,未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未造成拓享科技被降低海关企业信用等级的情形。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2年8月1日,雷曼光电北京分公司因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京朝一税简罚〔2022〕3125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处罚,罚款800元。2022年8月1日,雷曼光电北京分公司完成上述罚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