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金新农(002548)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04-29 20840.56 414.43 0 0 0
2025-04-28 21032.22 628.77 0.01 0.04 0
2025-04-25 21145.18 704.32 0.01 0.04 0
2025-04-24 21208.12 1491.34 0.01 0.04 0
2025-04-23 21036.25 1065.84 0.01 0.04 0
2025-04-22 20949.53 1275.26 0.01 0.04 0
2025-04-21 20638.08 1257.58 0.01 0.04 0
2025-04-18 20393.38 1425.07 0.01 0.04 0
2025-04-17 20546.51 1821.55 0.01 0.04 0
2025-04-16 19967.42 1366.98 0.01 0.04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3-31 1 基金 4 1083.09 1.346
2024-12-31 1 其他 5 26171.34 32.532
2 基金 61 3960.64 4.923
3 QFII 2 700.33 0.871
4 社保 1 681.65 0.847
2024-09-30 1 其他 1 26023.16 32.348
2 基金 3 3183.75 3.958
3 社保 1 642.36 0.798
2024-06-30 1 其他 2 26151.38 32.508
2 基金 19 4199.23 5.220
3 社保 1 642.36 0.798
2024-03-31 1 其他 1 26018.80 32.343
2 基金 3 1369.76 1.703
3 社保 1 317.40 0.395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769.722878.760.957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300.001122.000.373
3华宝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8.7732.800.011
4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4.6017.200.006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702 4.26 4.35 -2.07 120.91 515.08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康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开平东兴大道证券营业部

20230809 6.27 6.89 -9.00 30.00 188.10

买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台州黄岩西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江滨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07 6.98 6.98 0 30.00 209.4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郁州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07 6.98 6.98 0 50.00 349.0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30511 4.57 5.02 -8.96 30.00 137.1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20230511 4.57 5.02 -8.96 30.00 137.10

买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温州车站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20230511 4.57 5.02 -8.96 31.89 145.75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20230511 4.57 5.02 -8.96 45.00 205.6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4-10-25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文单位 中国证监会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刘毅,梁杰,陈丹
公告日期 2024-06-11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文单位 中国证监会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王伟,陈丹
公告日期 2022-05-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江西金永食品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受到抚州市金溪生态环保局处罚((金)环罚(2021)43号)
发文单位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保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江西金永食品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5-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江西金永食品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受到抚州市金溪生态环保局处罚((金)环罚(2021)47号)
发文单位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保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江西金永食品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5-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金新农受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处罚(深光公(光明)行罚[2020]34544号)
发文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x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10-25

处罚对象:

刘毅,梁杰,陈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
〕
118
号
      
当事人:陈丹,男,1966年
10
月出生,住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刘毅,女,1974年
7
月出生,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梁杰,男,1970年
11
月出生,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陈丹
泄露
内幕信息及刘毅、梁杰内幕交易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
股票
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
了作
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陈丹、刘毅、梁杰的申请,我会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陈丹、刘毅、梁杰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8年
8
月
2
日至
10
月
18
日,
某
公司董事长、总裁王某兴、投资经理谢某展等人4次会见金新农时任董事长陈某海、
金新农某股东
法定代表人兼执行合伙事务人、时任金新农总经理王某能了解公司情况。
  
2018年
11
月
2
日,陈某海、王某能会见王
某
兴、谢某展,双方初步确定了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合作方式。
  
2018年
11
月
6
日至
11
月
9
日,陈某海陪同王
某
兴、谢某展等赴金新农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018年
11
月
11
日,陈某海、王某能、王某兴、谢某展讨论金新农股权出让的合作方案,口头商定大成欣农出让的股权数量、交易价格、控股权溢价、业绩对赌等约束性条款。
  
2018年
11
月
15
日,陈某海、王某能等人与王某兴、谢某展进一步明确了首期交易保证金支付比例、支付时点、付款方式。
  
2018年
11
月
22
日,陈某海、王某能、
相关中介机构
及王某兴、谢某展等开始开展尽职调查相关工作。
  
2018年
11
月
28
日,
某公司召开
会议同意金新农二级市场股权并购项目。
  
2018年
12
月
3
日,
某公司召开
会议讨论金新农二级市场股权并购项目。陈丹作为行业专家参加此次会议。
  
2018年
12
月
6
日,
某公司
审议并通过金新农二级市场股权并购项目。
  
2018年
12
月
6
日,
金新农某股东
同意与
某公司
达成的《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2018年
12
月
8
日,陈某海、王某能等人
与交易相关方
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
  
2018年
12
月
10
日,金新农发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
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
”
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综上,金新农控股股东
转
让其所持公司24.70%的股份的事项,属于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
事项,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在公开前为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于
2018
年
11
月
11
日,公开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王某兴、陈丹等。
  
二、
陈丹
泄露
内幕信息
  
(一)陈丹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陈丹担任
前述相关交易方的
行业专家。2018年
12
月
3
日,陈丹参加
相关会议
审议收购金新农股权事项。2018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9
日王
某
兴和陈丹就
会议
事项多次
联络
,王
某
兴向陈丹明确了
会议
主题内容是审议
前述股权收购
事项,陈丹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8年
11
月
29
日。
  
(二)陈丹向刘毅、梁杰夫妇泄露内幕信息
  
2018年
11
月
30
日
,
陈丹
向
刘毅、梁杰夫妇提及
相关股权收购事项
。
  
三、刘毅、梁杰内幕交易
“
金新农
”
  
刘毅、梁杰夫妇共同使用
“
林
某
”
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
“
金新农
”
2,574,500股,成交金额
19,374,209.00
元,获利
2,613,054.32
元;刘毅使用
“
刘毅
”
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
“
金新农
”
64,000股,成交金额
499,840
元,亏损
21,295.4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案账户基本情况
  
“
林
某
”
账户于2015年
6
月
8
日开立,下挂沪市股东账户
A197
XXX
394和深市股东账户
017
XXX
266。
  
“
刘毅
”
账户于2017年
3
月
29
日开立,资金账号为
003
XXX
082,下挂沪市股东账户
A79
XXX
187和深市股东账户
009
XXX
361。
  
(二)涉案账户交易情况
  
刘毅、梁杰夫妇共同使用
“
林
某
”
账户于2018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共买入
“
金新农
”
2,574,500股,成交金额
19,374,209.00
元,
2019
年
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卖出全部
“
金新农
”
,获利2,613,054.32元。
  
刘毅使用
“
刘毅
”
账户于2018年
12
月
4
日单向买入
“
金新农
”
64,000股,成交金额
499,840
元。
2019
年
1
月
3
日买入
44,800
股
“
金新农
”
,成交金额299,364元。
2019
年
2
月
20
日卖出全部
“
金新农
”
,成交金额814,840元。经计算,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股票卖出后亏损
21,295.40
元
。
  
(三)涉案交易特征
  
“
林
某
”
账户在2017年
3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
日之间没有交易。刘毅、梁杰夫妇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获取内幕信息后,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月
4
日合计买入
“
金新农
”
19,374,209元,买入占比和持仓占比均为
100%
。涉案交易明显异常。
  
“
刘毅
”
账户从开户至2019年
5
月期间只交易过
“
金新农
”
股票。刘毅在2018年
11
月
30
日获取内幕信息后,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买入
“
金新农
”
,买入占比和持股占比均为100%。涉案交易明显异常。
  
以上事实,有金新农相关公告、相关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通话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足以认定
。
  
我会认为,陈丹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
泄露
内幕信息行为。
刘毅
、梁杰
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陈丹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一是
“
金新农股权收购
”
不符合重大性、确定性以及非公开性标准,不属于内幕信息。
二是认定陈丹泄露内幕信息证据不足。一方面,陈丹称在2018年
11
月
30
日尚不知悉金新农
“
控股股东股权转让
”
事项,不可能泄露
内幕信息
。另一方面,刘毅、梁杰出具书面说明否认了
陈丹
曾谈及内幕信息。
  
当事人刘毅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一是
认定违法证据不足
。二是其未从陈丹处获得内幕信息,购买金新农股票为
他人
决策和操作,其在交易过程中并未起到决定性作用。
  
当事人梁杰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一是其未从陈丹处获知内幕消息。二是交易行为
系
其
基于对农业板块深度研究后的
独立决策,
不构成内幕交易。
  
综上,陈丹、刘毅、梁杰请求免于处罚。
  
经复核,我会对当事人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理由如下:
  
第一,内幕信息认定适当。
一是金新农股权转让事项的重大性。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
的规定,金新农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24.70%的股份具有重大性。二是金新农股权转让事项在发布相关公告前未公开披露,具有非公开性。三是
相关
内幕信息是一个动态、连续、关联的发展过程,后续实施过程中的变化以及是否成功不会实质改变内幕信息已经形成的事实。
  
第二,陈丹知悉内幕信息。
在案证据
足以证明陈丹不晚于2018年
11
月
29
日知悉内幕信息。
  
第三,认定陈丹向刘毅、梁杰泄露内幕信息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我会
综合主客观证据,足以认定陈丹向刘毅、梁杰泄露内幕信息。
  
第四,
综合在案证据和相关账户交易异常性,足以认定
刘毅、梁杰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第五,刘毅系
与
梁杰共同使用
林某
证券账户内幕交易
,且
二人
为
夫妻关系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陈丹处以60万元罚款;
  
二、没收刘毅、梁杰违法所得2,591,758.92元,
其中
刘毅
承担
1,295,879.46
元、
梁杰
承担
1,295,879.46
元
;
并处以罚款5,183,517.84元
,
其中
刘毅
承担
2,591,758.92
元、
梁杰
承担
2,591,758.92
元。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
没
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x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06-11

处罚对象:

王伟,陈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57号
当事人:陈丹,男,1966年10月出生,住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王伟,男,1980年5月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陈丹、王伟内幕交易“金新农”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陈丹、王伟的申请,我会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陈丹、王伟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8年8月2日至10月18日,某公司董事长、总裁王某兴、投资经理谢某展等人4次会见金新农时任董事长陈某海、金新农某股东法定代表人兼执行合伙事务人、时任金新农总经理王某能了解公司情况。
2018年11月2日,陈某海、王某能会见王某兴、谢某展,双方初步确定了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合作方式。
2018年11月6日至11月9日,陈某海陪同王某兴、谢某展等赴金新农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018年11月11日,陈某海、王某能、王某兴、谢某展讨论金新农股权出让的合作方案,口头商定出让的股权数量、交易价格、控股权溢价、业绩对赌等约束性条款。
2018年11月15日,陈某海、王某能等人与王某兴、谢某展进一步明确了首期交易保证金支付比例、支付时点、付款方式。
2018年11月22日,陈某海、王某能、相关中介机构及王某兴、谢某展等开始开展尽职调查相关工作。
2018年11月28日,某公司召开会议同意金新农二级市场股权并购项目。
2018年12月3日,某公司召开会议讨论金新农二级市场股权并购项目。陈丹作为行业专家参加此次会议。
2018年12月6日,某公司会议审议并通过金新农二级市场股权并购项目。
2018年12月6日,金新农某股东同意与某公司达成的《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2018年12月8日,陈某海、王某能等人与交易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
2018年12月10日,金新农发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综上,金新农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24.70%的股份的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事项,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在公开前为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于2018年11月11日,公开于2018年12月10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王某兴、陈丹等。
二、陈丹、王伟内幕交易“金新农”
陈丹担任前述相关交易方的行业专家。2018年12月3日,陈丹参加相关会议审议收购金新农股权事项。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王某兴和陈丹就会议事项多次联络,王某兴向陈丹明确了会议主题内容是审议前述股权收购事项,陈丹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8年11月29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由陈丹提供资金,王伟使用“好某特”账户、“万某某丰”账户买入“金新农”,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共计获利2,410,142.2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案账户基本情况
“好某特”账户于2017年6月7日开立,下挂沪市股东账户B88XXX712和深市股东账户080XXX299。
“万某某丰”账户于2018年5月30日开立,下挂沪市股东账户B88XXX691和深市股东账户080XXX101。
(二)涉案账户交易情况
“好某特”账户于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合计买入“金新农”2,330,061股,卖出30,000股,净买入“金新农”2,300,061股,净买入金额18,325,202.70元。2019年2月22日买入“金新农”20,100股,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卖出全部“金新农”2,320,161股,合计约20,289,248.29元。该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金新农”获利1,750,459.33元。
“万某某丰”账户于2018年12月7日单向买入“金新农”1,109,922股,净买入金额9,103,201.17元。2018年12月17日买入“金新农”123,500股,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4日卖出所有“金新农”1,233,422股,合计金额10,845,299.86元。该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金新农”获利659,682.90元。
(三)涉案账户资金划转情况
上述账户从事涉案交易的资金来源于陈丹和陈丹控股的公司。其中,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陈丹个人账户及其控股公司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累计向上述涉案账户转入资金2850万元。
(四)涉案交易特征
“好某特”账户开立于2017年6月7日。该账户开户以来未交易过“金新农”,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11月29日没有交易,2018年11月29日、12月7日分别转入850万元和1000万元,于11月30日至12月7日净买入2,300,061股,净买入金额18,325,202.70元,买入占比和持股占比均为100%,内幕信息公开前仅持有该股,涉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万某某丰”账户开立于2018年5月30日。该账户开户后一直空置,于公告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12月7日转入1000万元并于当日全部单向买入“金新农”,合计买入1,109,922股,买入金额9,103,201.17元,买入占比和持股占比均为100%,内幕信息公开前仅持有该股,涉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五)相关人员关系及联络情况
陈丹与王伟相识多年,二人于2014年共同出资设立某公司,2017年王伟开始担任陈丹助理。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丹与王伟于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存在多次联络接触。
以上事实,有金新农相关公告、相关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通话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陈丹、王伟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陈丹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一是案涉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二是好某特、万某某丰账户与陈丹无关。三是违法所得认定存在错误。
当事人王伟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一是没有证据证明其知悉内幕信息,其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股票的行为是根据陈丹的指令。二是其并未收取利润。
经复核,我会对当事人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理由如下:
第一,内幕信息认定适当。一是金新农股权转让事项的重大性。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规定,金新农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24.70%的股份具有重大性。二是金新农股权转让事项在发布相关公告前未公开披露,具有非公开性。三是相关内幕信息是一个动态、连续、关联的发展过程,后续实施过程中的变化以及是否成功不会实质改变内幕信息已经形成的事实。
第二,陈丹知悉内幕信息。在案证据足以证明陈丹不晚于2018年11月29日知悉内幕信息。
第三,交易资金来源为陈丹。此外,相关的投资决策未经公司决策程序,不代表公司意志,也非职务行为,应认定为陈丹、王伟的个人行为。
第四,王伟系参与共同内幕交易。一是王伟使用万某某丰、好某特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金新农股票;二是在案证据足以证明王伟知悉行为性质并具有主观故意。
第五,违法所得的认定适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陈丹、王伟违法所得2,410,142.20元,并处以罚款4,820,284.4元,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7,230,426.6元,由陈丹承担5,784,341.28元,王伟承担1,446,085.32元。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4年6月11日

江西金永食品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受到抚州市金溪生态环保局处罚((金)环罚(2021)43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22-05-13

处罚对象:

江西金永食品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

证券简称:金新农                           股票代码:002548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二年五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22016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深圳市金新
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发行人”、“公司”或“申请
人”)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逐一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
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
查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
因而与根据回复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说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回复的修订、补充及更新
                                 4-1-1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11
问题 3........................................................................................................................... 14
问题 4........................................................................................................................... 19
问题 5........................................................................................................................... 30
问题 6........................................................................................................................... 40
问题 7........................................................................................................................... 76
问题 8......................................................................................................................... 142
问题 9......................................................................................................................... 159
问题 10....................................................................................................................... 172
问题 11....................................................................................................................... 194
问题 12....................................................................................................................... 200
问题 13....................................................................................................................... 209
                                                              4-1-2
    问题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条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
罚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一万元以上
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4-1-3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2020 年 10 月,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1 年 9 月 24 日,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出具证
                                 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明:“南平金新农上述处罚事项已结案,上述行
                                 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
                    南平市延平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积极进             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相关行为亦不属于
 1                               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
                    区林业局                                                              行整改                               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上述处罚不
                                 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10 元至 30 元的罚款”以及福建省林业厅闽
                                                                                                                               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林[2017]9 号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书》(延林罚字[2020]01031),处罚金额 3.4 万元
       南平市金新
                                                                                                                               2022 年 2 月 7 日,南平市生态环保局出具证明:
       农生态养殖                2022 年 1 月,因养殖废水排入水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缴纳罚没款,完成
       有限公司                  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整改,正积极配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上述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
                                                                                                                               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
                    南平市生态   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水污染事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积极进
 2                                                                                                                             社会影响恶劣,不存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环保局       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 行整改
                                                                                                                               情形”。因此,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
                                 急措施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不存在严重
                                 规则和基准(试行)》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
                                 (闽南环罚(2022)3 号),处罚金额 2.2 万元
                                                                                                                               构成实质障碍。
                                 2019 年 5 月,因超标排放污水,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及时了缴 纳罚款, 针对环   2019 年 11 月 8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出具证明:“该公司收悉处罚决定后,足额缴交
 3                               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
                                                                                                    派专人负责,积极完成了整    了罚款、并针对违法问题与 事项进行整改。至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和《惠州市环境
                                                                                                    改。积极 配合执法 部门调   此,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已 得到纠正并整改完
       惠州桑梓湖 惠州市生态     保 护 局 主要 环境 违 法行 为 行政 处 罚自 由 裁量 权裁 量 标 准
                                                                                                    查工作并 主动改正 环境违   毕,并承诺将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该公司上
       畜牧良种有 环境局惠城     (2018 年版)》参照表第 19 项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
                                                                                                    法行为, 配合政府 按计划   述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对其
       限公司     分局           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19〕10 号),处罚金额 100
                                                                                                    处理压栏生猪、逐步退       作出的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
                                 万元
                                                                                                    养、减少 养殖废水 产生等   公司上述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
                                 2019 年 7 月,因超标排放污水,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行动 ,并按期 全部完   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成退养搬迁工作             实质障碍。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4
                                 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
                                 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
                                                                                   4-1-4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和《惠州市环境
                               保 护 局 主要 环境 违 法行 为 行政 处 罚自 由 裁量 权裁 量 标 准
                               (2018 年版)》参照表第 19 项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19〕19 号),处罚金额 14
                               万元
                               2019 年 3 月,因养猪场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
                                                                                                  及时缴纳 了罚款。 针对环
 5                             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
                                                                                                  派专人负 责,逐项 开展整
                               准,责令停业、关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
                                                                                                  改,积极 完成了整 改,整
                               (2019)85 号),处罚金额 10 万元
                                                                                                  改工作包 括但不限 于:检
                               2019 年 3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0 年 8 月 10 日,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出具
                                                                                                  修并升级 污水处理 设备等
                               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证明:“本局分别于 2017 年-2019 年期间对下辖企
                                                                                                  相关环保 设施;及 时清理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                                          业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种
                                                                                                  环保池中 的污泥; 制作防
 6                             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森辉”)曾存在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
                                                                                                  雨大棚、 制作高墙 体防渗
                               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
                                                                                                  漏;增加 环保投入 ,在专
                               业、关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2019)84                                        规而分别作出罚款 1 万元、3 万元、5 万元、20
       福建天种森                                                                                 业环保公 司的指导 下改造
                  龙岩市长汀   号),处罚金额 20 万元                                                                        万元和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天种森辉已及时、
       辉种猪有限                                                                                 环保工艺 、采购环 保配套
                  生态环境局   2019 年 1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畜禽规模养殖                                        足额缴纳了该罚款,天种森辉已按照我局要求积
       公司                                                                                       设施,进 一步保障 环保运
                               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                                        极进行整改,目前其经营行为符合相关环境保护
                                                                                                  行能力。同时,加强管
                               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天种森辉仍需按照相关环保
                                                                                                  理、强化 全体员工 环保意
 7                             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规范经营”。综上,公司
                                                                                                  识,公司 以上述问 题为典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 5                                          上述行为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不存在严重
                                                                                                  型,召开 环保专题 会议和
                               万元以下的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听告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
                                                                                                  培训,学 习畜禽养 殖相关
                               (2019)2 号),处罚金额 3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法律法规 及主要文 件,对
                               2019 年 1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畜禽规模养殖
                                                                                                  养殖场管 理人员和 环保专
                               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
                                                                                                  职人员培 训养殖环 保工作
                               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
                                                                                                  操作要点 等,强化 公司员
 8                             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
                                                                                                  工的环保意识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听告
                               (2019)3 号),处罚金额 5 万元
                                                                                 4-1-5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及时缴纳 了罚款。 针对环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2019 年 4 月,因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根据依据《中华人民   派专人负 责,逐项 开展整   2019 年 10 月 21 日,贵溪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   改,确保 在规定时 间内完   明:“江西天种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成整改。同时,加强管       改造完成后,我局多次进行了例行监督检查,外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     理、强化 全体员工 环保意   排废水均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时未发现其他环境
       江西天种贵
                  贵溪市环境   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     识,公司 以上述问 题为典   违法行为。2019 年 3 月 25 日江西天种畜牧养殖
 9     溪畜牧养殖
                  保护局       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     型,召开 环保专题 会议和   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超标为 1-2 倍
       有限公司
                               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培训,学 习畜禽养 殖相关   之间,且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属于重
                               的;”及《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化标准》第   法律法规 及主要文 件,对   大行政处罚”。因此,公司上述行为不存在严重
                               二部分第八十三第(二)项第一点第一目的规定,收到《行     养殖场管 理人员和 环保专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
                               政处罚决定书》(贵环罚〔2019〕5 号),处罚金额 15 万元   职人员培 训养殖环 保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操作要点 等,强化 公司员
                                                                                        工的环保意识
                               2019 年 5 月,因产品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625 号的规
                               定,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条第
                                                                                                                   2020 年 5 月 15 日,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出具证
                               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明:“长春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2
                                                                                                                   日生产的生长育肥猪配合料(H613)产品质量不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
                                                                                                                   合格,我局作出责令改正、罚款 1 万元人民币的
       长春金新农              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
                  长春市畜牧                                                           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立即完      行政处罚,企业已按要求足额缴纳罚款并整改。
10     饲料有限公              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
                  业管理局                                                             成了相应整改                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司                      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若干规定,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行
                               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
                                                                                                                   为”。因此,上述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
                               可证明文件:(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
                               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
                                                                                                                   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长饲罚 2019JD01),处罚金额 1 万元
                                                                         4-1-6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2019 年 10 月,因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未对有限空间作业
                                 人员进行培训、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0 年 6 月 1 日,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说明:
                                 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                              “通过查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
       四川金新农                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落实了 报系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
                  眉山市应急
11     饲料有限公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     应急预案 、制度及 培训, 四川金新农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此,上述
                  管理局
       司                        二十九条第(一)项“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完成了相应整改           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                             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不构成实质障
                                 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                             碍。
                                 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
                                 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眉)应急罚〔2019〕41011-1 号),处罚金额 8.6 万元
                                 2020 年 8 月,因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浓
                                 盐酸和浓硫酸未登记、存放不规范地,根据《

江西金永食品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受到抚州市金溪生态环保局处罚((金)环罚(2021)47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22-05-13

处罚对象:

江西金永食品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

证券简称:金新农                           股票代码:002548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二年五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22016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深圳市金新
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发行人”、“公司”或“申请
人”)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逐一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
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
查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
因而与根据回复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说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回复的修订、补充及更新
                                 4-1-1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11
问题 3........................................................................................................................... 14
问题 4........................................................................................................................... 19
问题 5........................................................................................................................... 30
问题 6........................................................................................................................... 40
问题 7........................................................................................................................... 76
问题 8......................................................................................................................... 142
问题 9......................................................................................................................... 159
问题 10....................................................................................................................... 172
问题 11....................................................................................................................... 194
问题 12....................................................................................................................... 200
问题 13....................................................................................................................... 209
                                                              4-1-2
    问题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条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
罚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一万元以上
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4-1-3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2020 年 10 月,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1 年 9 月 24 日,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出具证
                                 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明:“南平金新农上述处罚事项已结案,上述行
                                 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
                    南平市延平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积极进             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相关行为亦不属于
 1                               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
                    区林业局                                                              行整改                               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上述处罚不
                                 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10 元至 30 元的罚款”以及福建省林业厅闽
                                                                                                                               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林[2017]9 号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书》(延林罚字[2020]01031),处罚金额 3.4 万元
       南平市金新
                                                                                                                               2022 年 2 月 7 日,南平市生态环保局出具证明:
       农生态养殖                2022 年 1 月,因养殖废水排入水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缴纳罚没款,完成
       有限公司                  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整改,正积极配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上述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
                                                                                                                               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
                    南平市生态   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水污染事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积极进
 2                                                                                                                             社会影响恶劣,不存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环保局       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 行整改
                                                                                                                               情形”。因此,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
                                 急措施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不存在严重
                                 规则和基准(试行)》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
                                 (闽南环罚(2022)3 号),处罚金额 2.2 万元
                                                                                                                               构成实质障碍。
                                 2019 年 5 月,因超标排放污水,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及时了缴 纳罚款, 针对环   2019 年 11 月 8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出具证明:“该公司收悉处罚决定后,足额缴交
 3                               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
                                                                                                    派专人负责,积极完成了整    了罚款、并针对违法问题与 事项进行整改。至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和《惠州市环境
                                                                                                    改。积极 配合执法 部门调   此,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已 得到纠正并整改完
       惠州桑梓湖 惠州市生态     保 护 局 主要 环境 违 法行 为 行政 处 罚自 由 裁量 权裁 量 标 准
                                                                                                    查工作并 主动改正 环境违   毕,并承诺将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该公司上
       畜牧良种有 环境局惠城     (2018 年版)》参照表第 19 项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
                                                                                                    法行为, 配合政府 按计划   述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对其
       限公司     分局           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19〕10 号),处罚金额 100
                                                                                                    处理压栏生猪、逐步退       作出的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
                                 万元
                                                                                                    养、减少 养殖废水 产生等   公司上述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
                                 2019 年 7 月,因超标排放污水,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行动 ,并按期 全部完   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成退养搬迁工作             实质障碍。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4
                                 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
                                 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
                                                                                   4-1-4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和《惠州市环境
                               保 护 局 主要 环境 违 法行 为 行政 处 罚自 由 裁量 权裁 量 标 准
                               (2018 年版)》参照表第 19 项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19〕19 号),处罚金额 14
                               万元
                               2019 年 3 月,因养猪场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
                                                                                                  及时缴纳 了罚款。 针对环
 5                             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
                                                                                                  派专人负 责,逐项 开展整
                               准,责令停业、关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
                                                                                                  改,积极 完成了整 改,整
                               (2019)85 号),处罚金额 10 万元
                                                                                                  改工作包 括但不限 于:检
                               2019 年 3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0 年 8 月 10 日,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出具
                                                                                                  修并升级 污水处理 设备等
                               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证明:“本局分别于 2017 年-2019 年期间对下辖企
                                                                                                  相关环保 设施;及 时清理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                                          业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种
                                                                                                  环保池中 的污泥; 制作防
 6                             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森辉”)曾存在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
                                                                                                  雨大棚、 制作高墙 体防渗
                               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
                                                                                                  漏;增加 环保投入 ,在专
                               业、关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2019)84                                        规而分别作出罚款 1 万元、3 万元、5 万元、20
       福建天种森                                                                                 业环保公 司的指导 下改造
                  龙岩市长汀   号),处罚金额 20 万元                                                                        万元和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天种森辉已及时、
       辉种猪有限                                                                                 环保工艺 、采购环 保配套
                  生态环境局   2019 年 1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畜禽规模养殖                                        足额缴纳了该罚款,天种森辉已按照我局要求积
       公司                                                                                       设施,进 一步保障 环保运
                               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                                        极进行整改,目前其经营行为符合相关环境保护
                                                                                                  行能力。同时,加强管
                               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天种森辉仍需按照相关环保
                                                                                                  理、强化 全体员工 环保意
 7                             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规范经营”。综上,公司
                                                                                                  识,公司 以上述问 题为典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 5                                          上述行为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不存在严重
                                                                                                  型,召开 环保专题 会议和
                               万元以下的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听告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
                                                                                                  培训,学 习畜禽养 殖相关
                               (2019)2 号),处罚金额 3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法律法规 及主要文 件,对
                               2019 年 1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畜禽规模养殖
                                                                                                  养殖场管 理人员和 环保专
                               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
                                                                                                  职人员培 训养殖环 保工作
                               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
                                                                                                  操作要点 等,强化 公司员
 8                             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
                                                                                                  工的环保意识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听告
                               (2019)3 号),处罚金额 5 万元
                                                                                 4-1-5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及时缴纳 了罚款。 针对环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2019 年 4 月,因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根据依据《中华人民   派专人负 责,逐项 开展整   2019 年 10 月 21 日,贵溪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   改,确保 在规定时 间内完   明:“江西天种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成整改。同时,加强管       改造完成后,我局多次进行了例行监督检查,外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     理、强化 全体员工 环保意   排废水均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时未发现其他环境
       江西天种贵
                  贵溪市环境   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     识,公司 以上述问 题为典   违法行为。2019 年 3 月 25 日江西天种畜牧养殖
 9     溪畜牧养殖
                  保护局       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     型,召开 环保专题 会议和   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超标为 1-2 倍
       有限公司
                               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培训,学 习畜禽养 殖相关   之间,且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属于重
                               的;”及《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化标准》第   法律法规 及主要文 件,对   大行政处罚”。因此,公司上述行为不存在严重
                               二部分第八十三第(二)项第一点第一目的规定,收到《行     养殖场管 理人员和 环保专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
                               政处罚决定书》(贵环罚〔2019〕5 号),处罚金额 15 万元   职人员培 训养殖环 保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操作要点 等,强化 公司员
                                                                                        工的环保意识
                               2019 年 5 月,因产品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625 号的规
                               定,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条第
                                                                                                                   2020 年 5 月 15 日,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出具证
                               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明:“长春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2
                                                                                                                   日生产的生长育肥猪配合料(H613)产品质量不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
                                                                                                                   合格,我局作出责令改正、罚款 1 万元人民币的
       长春金新农              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
                  长春市畜牧                                                           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立即完      行政处罚,企业已按要求足额缴纳罚款并整改。
10     饲料有限公              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
                  业管理局                                                             成了相应整改                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司                      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若干规定,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行
                               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
                                                                                                                   为”。因此,上述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
                               可证明文件:(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
                               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
                                                                                                                   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长饲罚 2019JD01),处罚金额 1 万元
                                                                         4-1-6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2019 年 10 月,因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未对有限空间作业
                                 人员进行培训、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0 年 6 月 1 日,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说明:
                                 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                              “通过查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
       四川金新农                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落实了 报系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
                  眉山市应急
11     饲料有限公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     应急预案 、制度及 培训, 四川金新农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此,上述
                  管理局
       司                        二十九条第(一)项“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完成了相应整改           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                             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不构成实质障
                                 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                             碍。
                                 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
                                 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眉)应急罚〔2019〕41011-1 号),处罚金额 8.6 万元
                                 2020 年 8 月,因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浓
                                 盐酸和浓硫酸未登记、存放不规范地,根据《

金新农受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处罚(深光公(光明)行罚[2020]34544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22-05-13

处罚对象: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金新农                           股票代码:002548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二年五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22016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深圳市金新
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发行人”、“公司”或“申请
人”)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逐一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
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
查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
因而与根据回复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说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回复的修订、补充及更新
                                 4-1-1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11
问题 3........................................................................................................................... 14
问题 4........................................................................................................................... 19
问题 5........................................................................................................................... 30
问题 6........................................................................................................................... 40
问题 7........................................................................................................................... 76
问题 8......................................................................................................................... 142
问题 9......................................................................................................................... 159
问题 10....................................................................................................................... 172
问题 11....................................................................................................................... 194
问题 12....................................................................................................................... 200
问题 13....................................................................................................................... 209
                                                              4-1-2
    问题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条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
罚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一万元以上
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4-1-3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2020 年 10 月,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1 年 9 月 24 日,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出具证
                                 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明:“南平金新农上述处罚事项已结案,上述行
                                 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
                    南平市延平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积极进             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相关行为亦不属于
 1                               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
                    区林业局                                                              行整改                               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上述处罚不
                                 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10 元至 30 元的罚款”以及福建省林业厅闽
                                                                                                                               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林[2017]9 号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书》(延林罚字[2020]01031),处罚金额 3.4 万元
       南平市金新
                                                                                                                               2022 年 2 月 7 日,南平市生态环保局出具证明:
       农生态养殖                2022 年 1 月,因养殖废水排入水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缴纳罚没款,完成
       有限公司                  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整改,正积极配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上述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
                                                                                                                               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
                    南平市生态   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水污染事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积极进
 2                                                                                                                             社会影响恶劣,不存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环保局       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 行整改
                                                                                                                               情形”。因此,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
                                 急措施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不存在严重
                                 规则和基准(试行)》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
                                 (闽南环罚(2022)3 号),处罚金额 2.2 万元
                                                                                                                               构成实质障碍。
                                 2019 年 5 月,因超标排放污水,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及时了缴 纳罚款, 针对环   2019 年 11 月 8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出具证明:“该公司收悉处罚决定后,足额缴交
 3                               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
                                                                                                    派专人负责,积极完成了整    了罚款、并针对违法问题与 事项进行整改。至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和《惠州市环境
                                                                                                    改。积极 配合执法 部门调   此,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已 得到纠正并整改完
       惠州桑梓湖 惠州市生态     保 护 局 主要 环境 违 法行 为 行政 处 罚自 由 裁量 权裁 量 标 准
                                                                                                    查工作并 主动改正 环境违   毕,并承诺将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该公司上
       畜牧良种有 环境局惠城     (2018 年版)》参照表第 19 项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
                                                                                                    法行为, 配合政府 按计划   述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对其
       限公司     分局           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19〕10 号),处罚金额 100
                                                                                                    处理压栏生猪、逐步退       作出的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
                                 万元
                                                                                                    养、减少 养殖废水 产生等   公司上述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
                                 2019 年 7 月,因超标排放污水,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行动 ,并按期 全部完   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成退养搬迁工作             实质障碍。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4
                                 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
                                 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
                                                                                   4-1-4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和《惠州市环境
                               保 护 局 主要 环境 违 法行 为 行政 处 罚自 由 裁量 权裁 量 标 准
                               (2018 年版)》参照表第 19 项的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19〕19 号),处罚金额 14
                               万元
                               2019 年 3 月,因养猪场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
                                                                                                  及时缴纳 了罚款。 针对环
 5                             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
                                                                                                  派专人负 责,逐项 开展整
                               准,责令停业、关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
                                                                                                  改,积极 完成了整 改,整
                               (2019)85 号),处罚金额 10 万元
                                                                                                  改工作包 括但不限 于:检
                               2019 年 3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0 年 8 月 10 日,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出具
                                                                                                  修并升级 污水处理 设备等
                               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证明:“本局分别于 2017 年-2019 年期间对下辖企
                                                                                                  相关环保 设施;及 时清理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                                          业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种
                                                                                                  环保池中 的污泥; 制作防
 6                             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森辉”)曾存在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
                                                                                                  雨大棚、 制作高墙 体防渗
                               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
                                                                                                  漏;增加 环保投入 ,在专
                               业、关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2019)84                                        规而分别作出罚款 1 万元、3 万元、5 万元、20
       福建天种森                                                                                 业环保公 司的指导 下改造
                  龙岩市长汀   号),处罚金额 20 万元                                                                        万元和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天种森辉已及时、
       辉种猪有限                                                                                 环保工艺 、采购环 保配套
                  生态环境局   2019 年 1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畜禽规模养殖                                        足额缴纳了该罚款,天种森辉已按照我局要求积
       公司                                                                                       设施,进 一步保障 环保运
                               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                                        极进行整改,目前其经营行为符合相关环境保护
                                                                                                  行能力。同时,加强管
                               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天种森辉仍需按照相关环保
                                                                                                  理、强化 全体员工 环保意
 7                             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规范经营”。综上,公司
                                                                                                  识,公司 以上述问 题为典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 5                                          上述行为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不存在严重
                                                                                                  型,召开 环保专题 会议和
                               万元以下的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听告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
                                                                                                  培训,学 习畜禽养 殖相关
                               (2019)2 号),处罚金额 3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法律法规 及主要文 件,对
                               2019 年 1 月,因养猪场外排废水超标,根据《畜禽规模养殖
                                                                                                  养殖场管 理人员和 环保专
                               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
                                                                                                  职人员培 训养殖环 保工作
                               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
                                                                                                  操作要点 等,强化 公司员
 8                             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
                                                                                                  工的环保意识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环罚听告
                               (2019)3 号),处罚金额 5 万元
                                                                                 4-1-5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及时缴纳 了罚款。 针对环
                                                                                        保部门指 出的问题 ,公司
                               2019 年 4 月,因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根据依据《中华人民   派专人负 责,逐项 开展整   2019 年 10 月 21 日,贵溪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   改,确保 在规定时 间内完   明:“江西天种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成整改。同时,加强管       改造完成后,我局多次进行了例行监督检查,外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     理、强化 全体员工 环保意   排废水均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时未发现其他环境
       江西天种贵
                  贵溪市环境   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     识,公司 以上述问 题为典   违法行为。2019 年 3 月 25 日江西天种畜牧养殖
 9     溪畜牧养殖
                  保护局       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     型,召开 环保专题 会议和   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超标为 1-2 倍
       有限公司
                               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培训,学 习畜禽养 殖相关   之间,且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属于重
                               的;”及《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化标准》第   法律法规 及主要文 件,对   大行政处罚”。因此,公司上述行为不存在严重
                               二部分第八十三第(二)项第一点第一目的规定,收到《行     养殖场管 理人员和 环保专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
                               政处罚决定书》(贵环罚〔2019〕5 号),处罚金额 15 万元   职人员培 训养殖环 保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操作要点 等,强化 公司员
                                                                                        工的环保意识
                               2019 年 5 月,因产品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625 号的规
                               定,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条第
                                                                                                                   2020 年 5 月 15 日,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出具证
                               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明:“长春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2
                                                                                                                   日生产的生长育肥猪配合料(H613)产品质量不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
                                                                                                                   合格,我局作出责令改正、罚款 1 万元人民币的
       长春金新农              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
                  长春市畜牧                                                           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立即完      行政处罚,企业已按要求足额缴纳罚款并整改。
10     饲料有限公              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
                  业管理局                                                             成了相应整改                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司                      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若干规定,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行
                               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
                                                                                                                   为”。因此,上述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
                               可证明文件:(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
                               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
                                                                                                                   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长饲罚 2019JD01),处罚金额 1 万元
                                                                         4-1-6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机关                       事由及处罚依据                                整改情况                       证明开具情况及分析
                                 2019 年 10 月,因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未对有限空间作业
                                 人员进行培训、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0 年 6 月 1 日,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说明:
                                 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                              “通过查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
       四川金新农                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及时缴纳 了罚款并 落实了 报系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
                  眉山市应急
11     饲料有限公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     应急预案 、制度及 培训, 四川金新农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此,上述
                  管理局
       司                        二十九条第(一)项“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完成了相应整改           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                             利益的情形,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不构成实质障
                                 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                             碍。
                                 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
                                 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眉)应急罚〔2019〕41011-1 号),处罚金额 8.6 万元
                                 2020 年 8 月,因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浓
                                 盐酸和浓硫酸未登记、存放不规范地,根据《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5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