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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002497)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11-20 66441.14 2741.41 48.11 571.54 9.11
2024-11-19 68236.88 4534.05 46.66 548.24 20.48
2024-11-18 66299.20 1653.44 26.49 289.53 0
2024-11-15 65986.26 1888.88 26.77 296.87 0.19
2024-11-14 66070.99 2857.73 28.69 328.78 0.83
2024-11-13 65643.82 3672.05 27.97 335.91 3.81
2024-11-12 65986.68 6407.26 26.80 321.05 11.77
2024-11-11 65402.05 3633.32 15.97 189.23 2.06
2024-11-08 67339.64 4043.53 13.92 154.64 0
2024-11-07 70488.53 3860.42 17.48 198.04 0.2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9-30 1 基金 5 3706.42 3.518
2 其他 1 1735.03 1.647
2024-06-30 1 基金 138 7658.51 7.269
2 其他 2 1036.30 0.984
2024-03-31 1 基金 6 2817.29 2.676
2 其他 1 1200.13 1.140
2023-12-31 1 基金 139 7151.16 6.793
2 其他 1 1573.84 1.495
2023-09-30 1 基金 13 3511.28 3.337
2 其他 1 1963.22 1.866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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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10-16 9.61 10.16 -5.41 43.00 413.23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广场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

2024-09-25 8.25 8.83 -6.57 50.00 412.5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广场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

2024-09-23 8.00 8.16 -1.96 52.00 416.0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广场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

2024-09-19 8.00 8.43 -5.10 52.00 416.0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广场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

2024-09-05 8.50 8.75 -2.86 35.02 297.64

买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

2024-07-09 8.57 8.57 0 30.00 257.1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广场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广场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0-09-18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兴晟锂业受到四川省丹棱县地方税务局处罚
发文单位 四川省丹棱县地方税务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9-0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兴晟锂业收到丹棱县环境保护局处罚(川环法丹环行处罚字[2017]24号)
发文单位 丹棱县环境保护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9-0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柯达运输收到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柯达运输主要负责人,内蒙古柯达运输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9-0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被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9-0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金恒化工收到晋中市榆次区国家税务局处罚
发文单位 晋中市榆次区国家税务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晟锂业受到四川省丹棱县地方税务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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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0-09-18

处罚对象:

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兴晟锂业因兴晟锂业因少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城建税,以及存在以其他票据代替发票使用的情况受到四川省丹棱县地方税务局处罚,分别处以15596.5元罚款和500元罚款。

兴晟锂业收到丹棱县环境保护局处罚(川环法丹环行处罚字[2017]24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20-09-04

处罚对象:

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简称:雅化集团                          股票代码:002497
   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九月
              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
券”或“保荐机构”)会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雅化集团”、“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
行人会计师”)、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回复如下,请
予审核。
    (本反馈回复中,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所引用“简称”与《四川雅化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一致)
                                   1-1-1
    1、请申请人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
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
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
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
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1)财务性
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
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
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
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1-1-2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下同),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并购基金,为深圳雅化中
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9TT27Y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1003 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2301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
                   询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
                   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投资顾问;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中云辉一号系公司与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云辉
资本”)于 2016 年共同设立的并购基金,公司持有中云辉一号 95.24%的出资份
额,担任有限合伙人;中云辉资本持有 4.76%的出资份额,担任普通合伙人。中
云辉一号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云辉一号 2017 年第 1 次合伙人会议决议,中云辉一号实缴到位出资
额为 3,3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3,126.32 万元,中云辉资本实缴出资额
为 173.68 万元,即公司自 2016 年实缴出资后,未再继续投入资金。公司已出具
承诺,不再向中云辉一号追加投资或增加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贷
款等融资资助,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为合伙企业承担费用等);且公司承诺将尽
快与中云辉资本协商,就合伙协议进行修改。
     因此,中云辉一号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
     2、金融产品
                                        1-1-3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类型         风险等级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63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添利 3 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兴业银行            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先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农业银行         “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农业银行          “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农业银行      “安心灵动 1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中低
农业银行         “金钥匙安心得利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中低
建设银行   “乾元-私享”净鑫净利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较低
           “乾元-安鑫”(按日)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
建设银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较低
                                理财产品
中信银行            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PR2
兴业银行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A 款                      -              -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和风险等级较低的浮动收益型产品,均不属于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除中云辉一号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下:
                                                   是否为与主营业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被投资单位
                                                     相关的产业投资   日账面金额(万元)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是                     6,488.00
  成都顺为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980.00
  榆林市华宇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是                        900.00
  营口贝肯双龙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否                         706.00
  CORE LITHIUM LIMITED                                    是                       1,528.65
  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是                        400.00
  上海澍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否                        150.00
  凉山三江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是                        104.40
  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100.00
  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12.23
  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否                          0.00
                                              1-1-4
    注: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 0.00 系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53.75 万元。
    (1)高争民爆
    高争民爆前身高争有限系由西藏高争化工有限公司、西藏天昊民爆物资有限
公司、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于 2007 年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子公司雅化绵阳为天昊民爆的股东之一,持有成本为 100 万元。高争有限设
立以来,雅化绵阳一直是高争有限的事实股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
会议纪要》(【2007】107 号)的精神,雅化绵阳于 2013 年 8 月还原了股东身
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高争民爆于 2016 年 12 月在深交所上市。
    高争民爆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流通)、配送、工业炸药生产和爆破
服务。公司投资高争民爆与整体战略布局、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相匹配,属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2)Core
    Core 是澳大利亚一家资源勘探开发公司,拥有菲尼斯锂矿 100%矿权,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在澳交所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其全资子公司锂业
发展签署了关于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公司与 Core 的合作是公司推进锂产业
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随着菲尼斯锂矿开采及其他锂矿矿区被勘探、开采,
将为公司未来锂业务发展提供锂精矿资源储备,成为公司一条重要的资源渠道保
障,为做大做强锂业务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因此,公司持有 Core 的股权属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3)其他民爆行业相关投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
                       民用胶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
      责任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配送;涉爆资质培训;爆破工程服务;工程
凉山三江民爆有限责任   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办公设备租赁;化工产品
        公司           (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建材、劳保用品、民爆消防器材、标
                       志标牌、日用化工用品等的销售。
                       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环保工
榆林市华宇爆破有限责
                       程施工;爆破技术人员培训;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环境治理;
        任公司
                       地质灾害治理;道路货物运输。
                                      1-1-5
    上述单位主要系公司出于战略合作、业务发展等方面考虑,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布局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非产业投资(即财务性投资)的投资时间均在 2019 年 10 月 29 日之前,
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4、其他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
业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
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财务性投资总额及与净资产规模的对比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00
 减: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11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395.59
 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9,421.05
 剩余财务性投资金额                                                     4,974.55
    公 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合并 报 表归 属于 母 公司 的净 资 产金 额 为
298,007.74 万元,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4,974.55 万元,占比为 1.67%,未超过 30%,
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锂行业属于资金及技术密集型行业,建设生产线的投资金额大、技术难度高、
投资周期较长,且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公司现有锂产品产能规模相对有限,产
                                    1-1-6
品结构较为单一,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对锂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公司拟
投资“新增年产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旨在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锂产业布局,抓住锂行业调整机遇,做大做强锂产业,保持和
提升公司在锂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43,712.46 万元,自有资金银
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10.00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37.7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为 43.97%,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而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公司整体的资金和负债状况,因此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一方面用于上述项目建设,一方面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并购基金中云辉一号,其
基本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一、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二)自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1、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一)设立目的
    公司设立并购基金中云辉一号的目的在于提升公司产业运作效率,培育和发
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业务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以及未来整体布局储备更
多并购标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投资方向
    根据《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
下简称“《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3.2 投资限制”,中云辉一号的投资方向为:
以军工、民用相融合为主题的军工高端装备、军工信息化、军工新材料等为主要
                                   1-1-7
投资方向(包括军工电子、信息化、卫星通讯、激光技术应用、通用导航、应用
系统开发以及军工领域高端精密装备制造等),同时也会兼顾互联网、工业 4.0、
环保节能、新能源、新材料、VR/AR、高端装备制造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投资
机会,不拘泥于行业限制;且不得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外汇以及其他
国家禁止或限制性产业。
    同时,《一号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对符合本协议投资限制的具体企业、项
目进行投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以另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即“子基金”)。目
前,中云辉一号以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3,300.00 万元对深圳雅化中云辉二号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云辉二号”,即子基金)进行出资,并担
任有限合伙人,由中云辉二号进行具体项目投资。中云辉资本以劳务出资中云辉
二号 100.00 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决策机制
    根据《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4.2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对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四名成员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命,一名成员由雅化集团委派。雅化集团委派的委员对投资
决策委员会决议拥有一票否决权。
    《深圳雅化中云辉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
称“《二号基金合伙协议》”)中关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约定同上。
    (四)收益或亏损的分配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根据《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6.1 收益分配”,可分配收入按合伙企业全体
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合伙协议》之“6.3 亏损分担”,合伙企业
清算解散时,如果出现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承担,然后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二号基金合伙协议》及中云辉一号 2017 年第 1 次合伙人会议决议,
中云辉二号的有限合伙人到期总收益=预期收益+超额收益*10%,其中实缴出资
                                     1-1-8
未投项目部分不收取投资回报,已对外进行项目投资部分在对外投资期间的预期
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8.00%。中云辉二号的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合伙企业超额收
益*90%。
    资产分配方面,中云辉二号根据合伙企业收益情况,每年向全体有限合伙人
预分配预期收益。总投资期满后,按如下顺序分配合伙企业财产:1)根据合伙
企业财产情况,返还有限合伙人实缴投资款;2)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分配而未分
配的预期收益;3)向有限合伙人分配超额收益;4)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业绩报酬。
    亏损分担方面,中云辉二号清算解散时,如果出现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实
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合伙企业财产。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
况,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
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上可见,公司在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投资中,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
收益率的情况。
    (五)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
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控制的定义包含
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根据合伙企业约定,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均为中云辉资本,其同时任中云辉二号的管理人,全面负责合伙企业的各项投资
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和决策。公司仅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中云辉资本虽然出资比例较低,但享有的可变回报较高,其业绩报酬为
中云辉二号 90%的超额收益,而公司则仅享有年化 8.00%的固定收益及 10%的超
额收益;在亏损分担时,公司有权以实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合伙企业
财产。
                                  1-1-9
    3、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投资决策依赖中云辉资本的投资经验和甄选项目能
力。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四名成员由中云辉资本任命,仅一名成员由公司委派。
尽管公司拥有一票否决权,但更多是一项保护性权利,而不是实质性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不具有中云辉一号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不应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对其他方出资亦不
存在偿付义务,其他方出资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文件,明确财务性投资的认
定范围;(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和相关科目明细,发行
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的公告、三会议案等,了解财务性投
资情况;(3)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理财产品说明书、被投资企业资料等,并访谈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投资目的、持
有意愿、投资风险、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结合书面资料判断投资的实际性质;
(4)将财务性投资金额与净资产规模作比较,查阅发行人《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5)查阅了发行人与产业基金设
立有关的三会文件、临时公告等,并访谈了解关于并购基金设立的背景和实施情
况;(6)取得并查阅中云辉一号、中云辉二号的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等资料,
分析并购基金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等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目前发行
人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
                                 1-1-10
性和合理性;
    (3)发行人投资的并购基金为中云辉一号,发行人不能控制中云辉一号,
不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目前发行
人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
    (3)发行人投资的并购基金为中云辉一号,发行人不能控制中云辉一号,
不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
    2、请申请人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业务模式、
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公司业务规模、营收收入相匹配,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
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政策,结合锂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
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回款比例较高,具体如下
                                 1-1-11
表所示:
       项目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元)      期后回款金额(元)     回款比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36,228,099.22          433,228,351.14             80.7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97,091,234.39          489,321,381.48             81.9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13,194,741.92          458,010,705.79             74.69
2020 年 06 月 30 日             735,854,125.17          316,834,706.24             43.06
     二、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收收入相匹配,结合上述情况及同
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业务模式
     民爆销售方面,民爆产品销售渠道、模式随着国家行业政策调整,由原来的
民爆生产企业通过民爆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调整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维持原
来的生产企业通过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另一种是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终端
客户,销售模式的变化带来了客户群体的大量增加,从而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
增加。
     工程爆破方面,由公司下属各爆破公司与业主签订爆破服务合同,一般来讲,
各爆破公司按计划组织施工,月末与业主进行工程量确认,据此向业主方开据专
用发票,业主收到发票后按协议约定的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锂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方式销售。公司目前已逐步与产业链下游核
心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结成平等、互利、长期的商业共同体,通过签订
年度订单等方式,形成了稳定的销售渠道。随着公司锂业务规模扩大,同时客户
数量增加,应收账款余额有一定增长。
     (二)信用政策
     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管理办法》,定期对不同业务类型的客户进行调研并
评级,按 A 类(优质客户)、B 类(普通客户)、C 类(风险客户)进行授信,评
级维度包括年销售额、合作时间、历史付款情况、客户经营情况、是否有抵押及
担保等。集团层面根据业务收入规模向各业务主体下达客户信用总额度,再由各
业务主体细分到具体公司和具体客户。一般来讲,公司对于 A 类客户不设定信
用额度限额,按照合同账期管理应收账款;对 B 类客户在信用额度内、按合同
                                         1-1-12
  账期开展合作;C 类客户无信用额度,只能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
       (三)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06-30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50.97       1.16%         850.9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2,734.44     98.84%       6,819.15      9.38%     65,915.30
其中:账龄组合               72,734.44     98.84%       6,819.15      9.38%     65,915.30
          合计               73,585.41   100.00%         7,670.12    10.42%     65,915.30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98.47      2.44%       1,498.4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9,821.01     97.56%       5,823.10      9.73%     53,997.91
其中:账龄组合               59,821.01     97.56%       5,823.10      9.73%     53,997.91
          合计               61,319.47   100.00%         7,321.57    11.94%     53,997.91
                                                    2018-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2,409.80      4.04%       2,409.80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7,222.51     95.84%       4,745.48      8.29%     52,477.03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76.81       0.13%          76.81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9,709.12   100.00%         7,232.09    12.11%     52,477.03
                                                    2017-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559.50       1.04%         559.50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3,043.76     98.92%       4,258.02      8.03%     48,785.74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19.55       0.04%          19.5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3,622.81   100.00%        4,837.07      9.02%     48,785.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账龄组
  合,情况如下:
                                         1-1-13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龄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00% 62,712.80 3,135.64 50,242.49          2,512.12 44,435.93    2,221.80 38,108.54 1,905.43
1-2 年          10.00% 2,019.80       201.98     1,710.59      171.06   4,514.74     451.47 10,782.09 1,078.21
2-3 年          20.00% 2,759.06       551.81     3,382.25      676.45   7,374.68   1,474.94   3,127.18     625.44
3-4 年          50.00% 4,527.89 2,263.94         3,898.22    1,949.11    501.69      250.85    716.91      358.46
4-5 年          70.00%      163.78    114.65      243.69       170.59    163.48      114.44     61.84       43.29
5 年以上     100.00%        551.12    551.12      343.77       343.77    231.99      231.99    247.20      247.20
         合计            72,734.44 6,819.15 59,821.01        5,823.10 57,222.51    4,745.48 53,043.76 4,258.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制定了严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
         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总体质量较好,风
         险较小。
                2、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账龄 雅化集团 保利联合 江南化工 宏大爆破 雪峰科技 国泰集团 高争民爆 天齐锂业 南岭民爆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2.25%
1-2 年    10.00%    7.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5.75%
2-3 年    20.00% 10.00% 15.00%      30.00%   30.00%   30.00%   20.00% 30.00% 22.95%
3-4 年    50.00% 20.00% 20.00%      50.00%   50.00%   50.00%   30.00% 50.00% 65.12%
4-5 年    70.00% 40.00% 80.00%      80.00%   80.00%   80.00%   50.00% 80.00% 77.81%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表为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其中同德化工和凯龙股份未
         披露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率,赣锋锂业按照信用期内及超过信用期一定时间作为划分依据,与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不具有可比性。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
         致,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证券简称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南岭民爆                           2.02               4.73              3.65             5.25
         保利联合                              0.36              0.94              1.35            1.52
         江南化工                              0.96              2.64              3.65            3.84
                                                      1-1-14
    同德化工                       2.91              8.81            11.68                10.17
    宏大爆破                       1.44              3.55                3.03              2.85
    雪峰科技                       1.84              6.21                7.17              5.82
    国泰集团                       2.02              7.00            10.18                10.39
    凯龙股份                       2.68              7.85             8.97                 8.17
    高争民爆                       1.16              2.78                7.92             13.50
    赣锋锂业                       2.32              5.57                6.63              9.22
    天齐锂业                       5.50             10.41            13.84                20.52
        行业平均值                 2.11              5.50             7.10                 8.30
    雅化集团                       2.16              6.00                6.06              6.1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2020 年上半年数据未年化。
   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

柯达运输收到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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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0-09-04

处罚对象:

柯达运输主要负责人,内蒙古柯达运输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雅化集团                          股票代码:002497
   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九月
              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
券”或“保荐机构”)会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雅化集团”、“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
行人会计师”)、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回复如下,请
予审核。
    (本反馈回复中,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所引用“简称”与《四川雅化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一致)
                                   1-1-1
    1、请申请人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
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
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
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
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1)财务性
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
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
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
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1-1-2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下同),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并购基金,为深圳雅化中
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9TT27Y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1003 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2301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
                   询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
                   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投资顾问;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中云辉一号系公司与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云辉
资本”)于 2016 年共同设立的并购基金,公司持有中云辉一号 95.24%的出资份
额,担任有限合伙人;中云辉资本持有 4.76%的出资份额,担任普通合伙人。中
云辉一号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云辉一号 2017 年第 1 次合伙人会议决议,中云辉一号实缴到位出资
额为 3,3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3,126.32 万元,中云辉资本实缴出资额
为 173.68 万元,即公司自 2016 年实缴出资后,未再继续投入资金。公司已出具
承诺,不再向中云辉一号追加投资或增加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贷
款等融资资助,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为合伙企业承担费用等);且公司承诺将尽
快与中云辉资本协商,就合伙协议进行修改。
     因此,中云辉一号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
     2、金融产品
                                        1-1-3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类型         风险等级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63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添利 3 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兴业银行            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先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农业银行         “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农业银行          “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农业银行      “安心灵动 1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中低
农业银行         “金钥匙安心得利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中低
建设银行   “乾元-私享”净鑫净利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较低
           “乾元-安鑫”(按日)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
建设银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较低
                                理财产品
中信银行            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PR2
兴业银行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A 款                      -              -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和风险等级较低的浮动收益型产品,均不属于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除中云辉一号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下:
                                                   是否为与主营业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被投资单位
                                                     相关的产业投资   日账面金额(万元)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是                     6,488.00
  成都顺为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980.00
  榆林市华宇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是                        900.00
  营口贝肯双龙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否                         706.00
  CORE LITHIUM LIMITED                                    是                       1,528.65
  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是                        400.00
  上海澍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否                        150.00
  凉山三江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是                        104.40
  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100.00
  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12.23
  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否                          0.00
                                              1-1-4
    注: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 0.00 系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53.75 万元。
    (1)高争民爆
    高争民爆前身高争有限系由西藏高争化工有限公司、西藏天昊民爆物资有限
公司、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于 2007 年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子公司雅化绵阳为天昊民爆的股东之一,持有成本为 100 万元。高争有限设
立以来,雅化绵阳一直是高争有限的事实股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
会议纪要》(【2007】107 号)的精神,雅化绵阳于 2013 年 8 月还原了股东身
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高争民爆于 2016 年 12 月在深交所上市。
    高争民爆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流通)、配送、工业炸药生产和爆破
服务。公司投资高争民爆与整体战略布局、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相匹配,属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2)Core
    Core 是澳大利亚一家资源勘探开发公司,拥有菲尼斯锂矿 100%矿权,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在澳交所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其全资子公司锂业
发展签署了关于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公司与 Core 的合作是公司推进锂产业
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随着菲尼斯锂矿开采及其他锂矿矿区被勘探、开采,
将为公司未来锂业务发展提供锂精矿资源储备,成为公司一条重要的资源渠道保
障,为做大做强锂业务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因此,公司持有 Core 的股权属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3)其他民爆行业相关投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
                       民用胶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
      责任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配送;涉爆资质培训;爆破工程服务;工程
凉山三江民爆有限责任   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办公设备租赁;化工产品
        公司           (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建材、劳保用品、民爆消防器材、标
                       志标牌、日用化工用品等的销售。
                       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环保工
榆林市华宇爆破有限责
                       程施工;爆破技术人员培训;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环境治理;
        任公司
                       地质灾害治理;道路货物运输。
                                      1-1-5
    上述单位主要系公司出于战略合作、业务发展等方面考虑,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布局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非产业投资(即财务性投资)的投资时间均在 2019 年 10 月 29 日之前,
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4、其他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
业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
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财务性投资总额及与净资产规模的对比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00
 减: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11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395.59
 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9,421.05
 剩余财务性投资金额                                                     4,974.55
    公 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合并 报 表归 属于 母 公司 的净 资 产金 额 为
298,007.74 万元,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4,974.55 万元,占比为 1.67%,未超过 30%,
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锂行业属于资金及技术密集型行业,建设生产线的投资金额大、技术难度高、
投资周期较长,且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公司现有锂产品产能规模相对有限,产
                                    1-1-6
品结构较为单一,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对锂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公司拟
投资“新增年产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旨在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锂产业布局,抓住锂行业调整机遇,做大做强锂产业,保持和
提升公司在锂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43,712.46 万元,自有资金银
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10.00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37.7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为 43.97%,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而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公司整体的资金和负债状况,因此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一方面用于上述项目建设,一方面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并购基金中云辉一号,其
基本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一、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二)自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1、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一)设立目的
    公司设立并购基金中云辉一号的目的在于提升公司产业运作效率,培育和发
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业务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以及未来整体布局储备更
多并购标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投资方向
    根据《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
下简称“《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3.2 投资限制”,中云辉一号的投资方向为:
以军工、民用相融合为主题的军工高端装备、军工信息化、军工新材料等为主要
                                   1-1-7
投资方向(包括军工电子、信息化、卫星通讯、激光技术应用、通用导航、应用
系统开发以及军工领域高端精密装备制造等),同时也会兼顾互联网、工业 4.0、
环保节能、新能源、新材料、VR/AR、高端装备制造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投资
机会,不拘泥于行业限制;且不得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外汇以及其他
国家禁止或限制性产业。
    同时,《一号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对符合本协议投资限制的具体企业、项
目进行投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以另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即“子基金”)。目
前,中云辉一号以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3,300.00 万元对深圳雅化中云辉二号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云辉二号”,即子基金)进行出资,并担
任有限合伙人,由中云辉二号进行具体项目投资。中云辉资本以劳务出资中云辉
二号 100.00 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决策机制
    根据《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4.2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对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四名成员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命,一名成员由雅化集团委派。雅化集团委派的委员对投资
决策委员会决议拥有一票否决权。
    《深圳雅化中云辉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
称“《二号基金合伙协议》”)中关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约定同上。
    (四)收益或亏损的分配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根据《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6.1 收益分配”,可分配收入按合伙企业全体
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合伙协议》之“6.3 亏损分担”,合伙企业
清算解散时,如果出现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承担,然后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二号基金合伙协议》及中云辉一号 2017 年第 1 次合伙人会议决议,
中云辉二号的有限合伙人到期总收益=预期收益+超额收益*10%,其中实缴出资
                                     1-1-8
未投项目部分不收取投资回报,已对外进行项目投资部分在对外投资期间的预期
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8.00%。中云辉二号的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合伙企业超额收
益*90%。
    资产分配方面,中云辉二号根据合伙企业收益情况,每年向全体有限合伙人
预分配预期收益。总投资期满后,按如下顺序分配合伙企业财产:1)根据合伙
企业财产情况,返还有限合伙人实缴投资款;2)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分配而未分
配的预期收益;3)向有限合伙人分配超额收益;4)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业绩报酬。
    亏损分担方面,中云辉二号清算解散时,如果出现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实
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合伙企业财产。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
况,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
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上可见,公司在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投资中,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
收益率的情况。
    (五)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
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控制的定义包含
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根据合伙企业约定,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均为中云辉资本,其同时任中云辉二号的管理人,全面负责合伙企业的各项投资
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和决策。公司仅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中云辉资本虽然出资比例较低,但享有的可变回报较高,其业绩报酬为
中云辉二号 90%的超额收益,而公司则仅享有年化 8.00%的固定收益及 10%的超
额收益;在亏损分担时,公司有权以实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合伙企业
财产。
                                  1-1-9
    3、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投资决策依赖中云辉资本的投资经验和甄选项目能
力。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四名成员由中云辉资本任命,仅一名成员由公司委派。
尽管公司拥有一票否决权,但更多是一项保护性权利,而不是实质性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不具有中云辉一号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不应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对其他方出资亦不
存在偿付义务,其他方出资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文件,明确财务性投资的认
定范围;(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和相关科目明细,发行
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的公告、三会议案等,了解财务性投
资情况;(3)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理财产品说明书、被投资企业资料等,并访谈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投资目的、持
有意愿、投资风险、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结合书面资料判断投资的实际性质;
(4)将财务性投资金额与净资产规模作比较,查阅发行人《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5)查阅了发行人与产业基金设
立有关的三会文件、临时公告等,并访谈了解关于并购基金设立的背景和实施情
况;(6)取得并查阅中云辉一号、中云辉二号的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等资料,
分析并购基金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等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目前发行
人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
                                 1-1-10
性和合理性;
    (3)发行人投资的并购基金为中云辉一号,发行人不能控制中云辉一号,
不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目前发行
人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
    (3)发行人投资的并购基金为中云辉一号,发行人不能控制中云辉一号,
不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
    2、请申请人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业务模式、
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公司业务规模、营收收入相匹配,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
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政策,结合锂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
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回款比例较高,具体如下
                                 1-1-11
表所示:
       项目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元)      期后回款金额(元)     回款比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36,228,099.22          433,228,351.14             80.7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97,091,234.39          489,321,381.48             81.9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13,194,741.92          458,010,705.79             74.69
2020 年 06 月 30 日             735,854,125.17          316,834,706.24             43.06
     二、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收收入相匹配,结合上述情况及同
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业务模式
     民爆销售方面,民爆产品销售渠道、模式随着国家行业政策调整,由原来的
民爆生产企业通过民爆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调整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维持原
来的生产企业通过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另一种是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终端
客户,销售模式的变化带来了客户群体的大量增加,从而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
增加。
     工程爆破方面,由公司下属各爆破公司与业主签订爆破服务合同,一般来讲,
各爆破公司按计划组织施工,月末与业主进行工程量确认,据此向业主方开据专
用发票,业主收到发票后按协议约定的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锂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方式销售。公司目前已逐步与产业链下游核
心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结成平等、互利、长期的商业共同体,通过签订
年度订单等方式,形成了稳定的销售渠道。随着公司锂业务规模扩大,同时客户
数量增加,应收账款余额有一定增长。
     (二)信用政策
     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管理办法》,定期对不同业务类型的客户进行调研并
评级,按 A 类(优质客户)、B 类(普通客户)、C 类(风险客户)进行授信,评
级维度包括年销售额、合作时间、历史付款情况、客户经营情况、是否有抵押及
担保等。集团层面根据业务收入规模向各业务主体下达客户信用总额度,再由各
业务主体细分到具体公司和具体客户。一般来讲,公司对于 A 类客户不设定信
用额度限额,按照合同账期管理应收账款;对 B 类客户在信用额度内、按合同
                                         1-1-12
  账期开展合作;C 类客户无信用额度,只能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
       (三)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06-30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50.97       1.16%         850.9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2,734.44     98.84%       6,819.15      9.38%     65,915.30
其中:账龄组合               72,734.44     98.84%       6,819.15      9.38%     65,915.30
          合计               73,585.41   100.00%         7,670.12    10.42%     65,915.30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98.47      2.44%       1,498.4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9,821.01     97.56%       5,823.10      9.73%     53,997.91
其中:账龄组合               59,821.01     97.56%       5,823.10      9.73%     53,997.91
          合计               61,319.47   100.00%         7,321.57    11.94%     53,997.91
                                                    2018-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2,409.80      4.04%       2,409.80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7,222.51     95.84%       4,745.48      8.29%     52,477.03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76.81       0.13%          76.81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9,709.12   100.00%         7,232.09    12.11%     52,477.03
                                                    2017-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559.50       1.04%         559.50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3,043.76     98.92%       4,258.02      8.03%     48,785.74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19.55       0.04%          19.5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3,622.81   100.00%        4,837.07      9.02%     48,785.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账龄组
  合,情况如下:
                                         1-1-13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龄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00% 62,712.80 3,135.64 50,242.49          2,512.12 44,435.93    2,221.80 38,108.54 1,905.43
1-2 年          10.00% 2,019.80       201.98     1,710.59      171.06   4,514.74     451.47 10,782.09 1,078.21
2-3 年          20.00% 2,759.06       551.81     3,382.25      676.45   7,374.68   1,474.94   3,127.18     625.44
3-4 年          50.00% 4,527.89 2,263.94         3,898.22    1,949.11    501.69      250.85    716.91      358.46
4-5 年          70.00%      163.78    114.65      243.69       170.59    163.48      114.44     61.84       43.29
5 年以上     100.00%        551.12    551.12      343.77       343.77    231.99      231.99    247.20      247.20
         合计            72,734.44 6,819.15 59,821.01        5,823.10 57,222.51    4,745.48 53,043.76 4,258.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制定了严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
         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总体质量较好,风
         险较小。
                2、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账龄 雅化集团 保利联合 江南化工 宏大爆破 雪峰科技 国泰集团 高争民爆 天齐锂业 南岭民爆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2.25%
1-2 年    10.00%    7.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5.75%
2-3 年    20.00% 10.00% 15.00%      30.00%   30.00%   30.00%   20.00% 30.00% 22.95%
3-4 年    50.00% 20.00% 20.00%      50.00%   50.00%   50.00%   30.00% 50.00% 65.12%
4-5 年    70.00% 40.00% 80.00%      80.00%   80.00%   80.00%   50.00% 80.00% 77.81%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表为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其中同德化工和凯龙股份未
         披露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率,赣锋锂业按照信用期内及超过信用期一定时间作为划分依据,与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不具有可比性。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
         致,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证券简称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南岭民爆                           2.02               4.73              3.65             5.25
         保利联合                              0.36              0.94              1.35            1.52
         江南化工                              0.96              2.64              3.65            3.84
                                                      1-1-14
    同德化工                       2.91              8.81            11.68                10.17
    宏大爆破                       1.44              3.55                3.03              2.85
    雪峰科技                       1.84              6.21                7.17              5.82
    国泰集团                       2.02              7.00            10.18                10.39
    凯龙股份                       2.68              7.85             8.97                 8.17
    高争民爆                       1.16              2.78                7.92             13.50
    赣锋锂业                       2.32              5.57                6.63              9.22
    天齐锂业                       5.50             10.41            13.84                20.52
        行业平均值                 2.11              5.50             7.10                 8.30
    雅化集团                       2.16              6.00                6.06              6.1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2020 年上半年数据未年化。
   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被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x

来源:证券时报2020-09-04

处罚对象: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雅化集团                          股票代码:002497
   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九月
              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
券”或“保荐机构”)会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雅化集团”、“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
行人会计师”)、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回复如下,请
予审核。
    (本反馈回复中,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所引用“简称”与《四川雅化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一致)
                                   1-1-1
    1、请申请人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
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
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
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
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1)财务性
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
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
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
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1-1-2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下同),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并购基金,为深圳雅化中
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9TT27Y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1003 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2301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
                   询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
                   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投资顾问;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中云辉一号系公司与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云辉
资本”)于 2016 年共同设立的并购基金,公司持有中云辉一号 95.24%的出资份
额,担任有限合伙人;中云辉资本持有 4.76%的出资份额,担任普通合伙人。中
云辉一号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云辉一号 2017 年第 1 次合伙人会议决议,中云辉一号实缴到位出资
额为 3,3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3,126.32 万元,中云辉资本实缴出资额
为 173.68 万元,即公司自 2016 年实缴出资后,未再继续投入资金。公司已出具
承诺,不再向中云辉一号追加投资或增加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贷
款等融资资助,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为合伙企业承担费用等);且公司承诺将尽
快与中云辉资本协商,就合伙协议进行修改。
     因此,中云辉一号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
     2、金融产品
                                        1-1-3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类型         风险等级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63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添利 3 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兴业银行            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先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农业银行         “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农业银行          “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农业银行      “安心灵动 1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中低
农业银行         “金钥匙安心得利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中低
建设银行   “乾元-私享”净鑫净利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较低
           “乾元-安鑫”(按日)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
建设银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较低
                                理财产品
中信银行            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PR2
兴业银行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A 款                      -              -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和风险等级较低的浮动收益型产品,均不属于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除中云辉一号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下:
                                                   是否为与主营业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被投资单位
                                                     相关的产业投资   日账面金额(万元)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是                     6,488.00
  成都顺为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980.00
  榆林市华宇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是                        900.00
  营口贝肯双龙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否                         706.00
  CORE LITHIUM LIMITED                                    是                       1,528.65
  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是                        400.00
  上海澍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否                        150.00
  凉山三江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是                        104.40
  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100.00
  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12.23
  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否                          0.00
                                              1-1-4
    注: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 0.00 系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53.75 万元。
    (1)高争民爆
    高争民爆前身高争有限系由西藏高争化工有限公司、西藏天昊民爆物资有限
公司、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于 2007 年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子公司雅化绵阳为天昊民爆的股东之一,持有成本为 100 万元。高争有限设
立以来,雅化绵阳一直是高争有限的事实股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
会议纪要》(【2007】107 号)的精神,雅化绵阳于 2013 年 8 月还原了股东身
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高争民爆于 2016 年 12 月在深交所上市。
    高争民爆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流通)、配送、工业炸药生产和爆破
服务。公司投资高争民爆与整体战略布局、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相匹配,属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2)Core
    Core 是澳大利亚一家资源勘探开发公司,拥有菲尼斯锂矿 100%矿权,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在澳交所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其全资子公司锂业
发展签署了关于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公司与 Core 的合作是公司推进锂产业
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随着菲尼斯锂矿开采及其他锂矿矿区被勘探、开采,
将为公司未来锂业务发展提供锂精矿资源储备,成为公司一条重要的资源渠道保
障,为做大做强锂业务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因此,公司持有 Core 的股权属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3)其他民爆行业相关投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
                       民用胶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
      责任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配送;涉爆资质培训;爆破工程服务;工程
凉山三江民爆有限责任   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办公设备租赁;化工产品
        公司           (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建材、劳保用品、民爆消防器材、标
                       志标牌、日用化工用品等的销售。
                       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环保工
榆林市华宇爆破有限责
                       程施工;爆破技术人员培训;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环境治理;
        任公司
                       地质灾害治理;道路货物运输。
                                      1-1-5
    上述单位主要系公司出于战略合作、业务发展等方面考虑,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布局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非产业投资(即财务性投资)的投资时间均在 2019 年 10 月 29 日之前,
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4、其他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
业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
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财务性投资总额及与净资产规模的对比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00
 减: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11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395.59
 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9,421.05
 剩余财务性投资金额                                                     4,974.55
    公 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合并 报 表归 属于 母 公司 的净 资 产金 额 为
298,007.74 万元,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4,974.55 万元,占比为 1.67%,未超过 30%,
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锂行业属于资金及技术密集型行业,建设生产线的投资金额大、技术难度高、
投资周期较长,且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公司现有锂产品产能规模相对有限,产
                                    1-1-6
品结构较为单一,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对锂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公司拟
投资“新增年产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旨在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锂产业布局,抓住锂行业调整机遇,做大做强锂产业,保持和
提升公司在锂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43,712.46 万元,自有资金银
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10.00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37.7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为 43.97%,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而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公司整体的资金和负债状况,因此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一方面用于上述项目建设,一方面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并购基金中云辉一号,其
基本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一、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二)自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1、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一)设立目的
    公司设立并购基金中云辉一号的目的在于提升公司产业运作效率,培育和发
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业务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以及未来整体布局储备更
多并购标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投资方向
    根据《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
下简称“《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3.2 投资限制”,中云辉一号的投资方向为:
以军工、民用相融合为主题的军工高端装备、军工信息化、军工新材料等为主要
                                   1-1-7
投资方向(包括军工电子、信息化、卫星通讯、激光技术应用、通用导航、应用
系统开发以及军工领域高端精密装备制造等),同时也会兼顾互联网、工业 4.0、
环保节能、新能源、新材料、VR/AR、高端装备制造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投资
机会,不拘泥于行业限制;且不得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外汇以及其他
国家禁止或限制性产业。
    同时,《一号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对符合本协议投资限制的具体企业、项
目进行投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以另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即“子基金”)。目
前,中云辉一号以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3,300.00 万元对深圳雅化中云辉二号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云辉二号”,即子基金)进行出资,并担
任有限合伙人,由中云辉二号进行具体项目投资。中云辉资本以劳务出资中云辉
二号 100.00 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决策机制
    根据《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4.2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对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四名成员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命,一名成员由雅化集团委派。雅化集团委派的委员对投资
决策委员会决议拥有一票否决权。
    《深圳雅化中云辉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
称“《二号基金合伙协议》”)中关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约定同上。
    (四)收益或亏损的分配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根据《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6.1 收益分配”,可分配收入按合伙企业全体
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合伙协议》之“6.3 亏损分担”,合伙企业
清算解散时,如果出现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承担,然后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二号基金合伙协议》及中云辉一号 2017 年第 1 次合伙人会议决议,
中云辉二号的有限合伙人到期总收益=预期收益+超额收益*10%,其中实缴出资
                                     1-1-8
未投项目部分不收取投资回报,已对外进行项目投资部分在对外投资期间的预期
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8.00%。中云辉二号的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合伙企业超额收
益*90%。
    资产分配方面,中云辉二号根据合伙企业收益情况,每年向全体有限合伙人
预分配预期收益。总投资期满后,按如下顺序分配合伙企业财产:1)根据合伙
企业财产情况,返还有限合伙人实缴投资款;2)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分配而未分
配的预期收益;3)向有限合伙人分配超额收益;4)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业绩报酬。
    亏损分担方面,中云辉二号清算解散时,如果出现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实
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合伙企业财产。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
况,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
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上可见,公司在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投资中,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
收益率的情况。
    (五)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
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控制的定义包含
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根据合伙企业约定,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均为中云辉资本,其同时任中云辉二号的管理人,全面负责合伙企业的各项投资
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和决策。公司仅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中云辉资本虽然出资比例较低,但享有的可变回报较高,其业绩报酬为
中云辉二号 90%的超额收益,而公司则仅享有年化 8.00%的固定收益及 10%的超
额收益;在亏损分担时,公司有权以实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合伙企业
财产。
                                  1-1-9
    3、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投资决策依赖中云辉资本的投资经验和甄选项目能
力。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四名成员由中云辉资本任命,仅一名成员由公司委派。
尽管公司拥有一票否决权,但更多是一项保护性权利,而不是实质性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不具有中云辉一号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不应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对其他方出资亦不
存在偿付义务,其他方出资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文件,明确财务性投资的认
定范围;(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和相关科目明细,发行
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的公告、三会议案等,了解财务性投
资情况;(3)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理财产品说明书、被投资企业资料等,并访谈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投资目的、持
有意愿、投资风险、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结合书面资料判断投资的实际性质;
(4)将财务性投资金额与净资产规模作比较,查阅发行人《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5)查阅了发行人与产业基金设
立有关的三会文件、临时公告等,并访谈了解关于并购基金设立的背景和实施情
况;(6)取得并查阅中云辉一号、中云辉二号的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等资料,
分析并购基金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等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目前发行
人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
                                 1-1-10
性和合理性;
    (3)发行人投资的并购基金为中云辉一号,发行人不能控制中云辉一号,
不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目前发行
人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
    (3)发行人投资的并购基金为中云辉一号,发行人不能控制中云辉一号,
不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
    2、请申请人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业务模式、
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公司业务规模、营收收入相匹配,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
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政策,结合锂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
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回款比例较高,具体如下
                                 1-1-11
表所示:
       项目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元)      期后回款金额(元)     回款比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36,228,099.22          433,228,351.14             80.7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97,091,234.39          489,321,381.48             81.9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13,194,741.92          458,010,705.79             74.69
2020 年 06 月 30 日             735,854,125.17          316,834,706.24             43.06
     二、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收收入相匹配,结合上述情况及同
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业务模式
     民爆销售方面,民爆产品销售渠道、模式随着国家行业政策调整,由原来的
民爆生产企业通过民爆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调整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维持原
来的生产企业通过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另一种是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终端
客户,销售模式的变化带来了客户群体的大量增加,从而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
增加。
     工程爆破方面,由公司下属各爆破公司与业主签订爆破服务合同,一般来讲,
各爆破公司按计划组织施工,月末与业主进行工程量确认,据此向业主方开据专
用发票,业主收到发票后按协议约定的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锂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方式销售。公司目前已逐步与产业链下游核
心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结成平等、互利、长期的商业共同体,通过签订
年度订单等方式,形成了稳定的销售渠道。随着公司锂业务规模扩大,同时客户
数量增加,应收账款余额有一定增长。
     (二)信用政策
     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管理办法》,定期对不同业务类型的客户进行调研并
评级,按 A 类(优质客户)、B 类(普通客户)、C 类(风险客户)进行授信,评
级维度包括年销售额、合作时间、历史付款情况、客户经营情况、是否有抵押及
担保等。集团层面根据业务收入规模向各业务主体下达客户信用总额度,再由各
业务主体细分到具体公司和具体客户。一般来讲,公司对于 A 类客户不设定信
用额度限额,按照合同账期管理应收账款;对 B 类客户在信用额度内、按合同
                                         1-1-12
  账期开展合作;C 类客户无信用额度,只能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
       (三)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06-30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50.97       1.16%         850.9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2,734.44     98.84%       6,819.15      9.38%     65,915.30
其中:账龄组合               72,734.44     98.84%       6,819.15      9.38%     65,915.30
          合计               73,585.41   100.00%         7,670.12    10.42%     65,915.30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98.47      2.44%       1,498.4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9,821.01     97.56%       5,823.10      9.73%     53,997.91
其中:账龄组合               59,821.01     97.56%       5,823.10      9.73%     53,997.91
          合计               61,319.47   100.00%         7,321.57    11.94%     53,997.91
                                                    2018-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2,409.80      4.04%       2,409.80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7,222.51     95.84%       4,745.48      8.29%     52,477.03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76.81       0.13%          76.81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9,709.12   100.00%         7,232.09    12.11%     52,477.03
                                                    2017-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559.50       1.04%         559.50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3,043.76     98.92%       4,258.02      8.03%     48,785.74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19.55       0.04%          19.5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3,622.81   100.00%        4,837.07      9.02%     48,785.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账龄组
  合,情况如下:
                                         1-1-13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龄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00% 62,712.80 3,135.64 50,242.49          2,512.12 44,435.93    2,221.80 38,108.54 1,905.43
1-2 年          10.00% 2,019.80       201.98     1,710.59      171.06   4,514.74     451.47 10,782.09 1,078.21
2-3 年          20.00% 2,759.06       551.81     3,382.25      676.45   7,374.68   1,474.94   3,127.18     625.44
3-4 年          50.00% 4,527.89 2,263.94         3,898.22    1,949.11    501.69      250.85    716.91      358.46
4-5 年          70.00%      163.78    114.65      243.69       170.59    163.48      114.44     61.84       43.29
5 年以上     100.00%        551.12    551.12      343.77       343.77    231.99      231.99    247.20      247.20
         合计            72,734.44 6,819.15 59,821.01        5,823.10 57,222.51    4,745.48 53,043.76 4,258.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制定了严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
         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总体质量较好,风
         险较小。
                2、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账龄 雅化集团 保利联合 江南化工 宏大爆破 雪峰科技 国泰集团 高争民爆 天齐锂业 南岭民爆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2.25%
1-2 年    10.00%    7.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5.75%
2-3 年    20.00% 10.00% 15.00%      30.00%   30.00%   30.00%   20.00% 30.00% 22.95%
3-4 年    50.00% 20.00% 20.00%      50.00%   50.00%   50.00%   30.00% 50.00% 65.12%
4-5 年    70.00% 40.00% 80.00%      80.00%   80.00%   80.00%   50.00% 80.00% 77.81%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表为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其中同德化工和凯龙股份未
         披露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率,赣锋锂业按照信用期内及超过信用期一定时间作为划分依据,与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不具有可比性。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
         致,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证券简称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南岭民爆                           2.02               4.73              3.65             5.25
         保利联合                              0.36              0.94              1.35            1.52
         江南化工                              0.96              2.64              3.65            3.84
                                                      1-1-14
    同德化工                       2.91              8.81            11.68                10.17
    宏大爆破                       1.44              3.55                3.03              2.85
    雪峰科技                       1.84              6.21                7.17              5.82
    国泰集团                       2.02              7.00            10.18                10.39
    凯龙股份                       2.68              7.85             8.97                 8.17
    高争民爆                       1.16              2.78                7.92             13.50
    赣锋锂业                       2.32              5.57                6.63              9.22
    天齐锂业                       5.50             10.41            13.84                20.52
        行业平均值                 2.11              5.50             7.10                 8.30
    雅化集团                       2.16              6.00                6.06              6.1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2020 年上半年数据未年化。
   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

金恒化工收到晋中市榆次区国家税务局处罚

x

来源:证券时报2020-09-04

处罚对象:

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雅化集团                          股票代码:002497
   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九月
              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
券”或“保荐机构”)会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雅化集团”、“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
行人会计师”)、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回复如下,请
予审核。
    (本反馈回复中,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所引用“简称”与《四川雅化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一致)
                                   1-1-1
    1、请申请人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
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
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
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
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1)财务性
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
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
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
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1-1-2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下同),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并购基金,为深圳雅化中
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9TT27Y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1003 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2301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
                   询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
                   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投资顾问;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中云辉一号系公司与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云辉
资本”)于 2016 年共同设立的并购基金,公司持有中云辉一号 95.24%的出资份
额,担任有限合伙人;中云辉资本持有 4.76%的出资份额,担任普通合伙人。中
云辉一号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云辉一号 2017 年第 1 次合伙人会议决议,中云辉一号实缴到位出资
额为 3,3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3,126.32 万元,中云辉资本实缴出资额
为 173.68 万元,即公司自 2016 年实缴出资后,未再继续投入资金。公司已出具
承诺,不再向中云辉一号追加投资或增加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贷
款等融资资助,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为合伙企业承担费用等);且公司承诺将尽
快与中云辉资本协商,就合伙协议进行修改。
     因此,中云辉一号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
     2、金融产品
                                        1-1-3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类型         风险等级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随心 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63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35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工商银行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PR1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添利 3 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兴业银行            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先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R1
农业银行         “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农业银行          “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农业银行      “安心灵动 1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中低
农业银行         “金钥匙安心得利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中低
建设银行   “乾元-私享”净鑫净利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较低
           “乾元-安鑫”(按日)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
建设银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较低
                                理财产品
中信银行            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PR2
兴业银行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A 款                      -              -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和风险等级较低的浮动收益型产品,均不属于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除中云辉一号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下:
                                                   是否为与主营业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被投资单位
                                                     相关的产业投资   日账面金额(万元)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是                     6,488.00
  成都顺为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980.00
  榆林市华宇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是                        900.00
  营口贝肯双龙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否                         706.00
  CORE LITHIUM LIMITED                                    是                       1,528.65
  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是                        400.00
  上海澍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否                        150.00
  凉山三江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是                        104.40
  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100.00
  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12.23
  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否                          0.00
                                              1-1-4
    注: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 0.00 系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53.75 万元。
    (1)高争民爆
    高争民爆前身高争有限系由西藏高争化工有限公司、西藏天昊民爆物资有限
公司、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于 2007 年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子公司雅化绵阳为天昊民爆的股东之一,持有成本为 100 万元。高争有限设
立以来,雅化绵阳一直是高争有限的事实股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
会议纪要》(【2007】107 号)的精神,雅化绵阳于 2013 年 8 月还原了股东身
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高争民爆于 2016 年 12 月在深交所上市。
    高争民爆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流通)、配送、工业炸药生产和爆破
服务。公司投资高争民爆与整体战略布局、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相匹配,属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2)Core
    Core 是澳大利亚一家资源勘探开发公司,拥有菲尼斯锂矿 100%矿权,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在澳交所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其全资子公司锂业
发展签署了关于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公司与 Core 的合作是公司推进锂产业
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随着菲尼斯锂矿开采及其他锂矿矿区被勘探、开采,
将为公司未来锂业务发展提供锂精矿资源储备,成为公司一条重要的资源渠道保
障,为做大做强锂业务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因此,公司持有 Core 的股权属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3)其他民爆行业相关投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
                       民用胶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
      责任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配送;涉爆资质培训;爆破工程服务;工程
凉山三江民爆有限责任   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办公设备租赁;化工产品
        公司           (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建材、劳保用品、民爆消防器材、标
                       志标牌、日用化工用品等的销售。
                       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环保工
榆林市华宇爆破有限责
                       程施工;爆破技术人员培训;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环境治理;
        任公司
                       地质灾害治理;道路货物运输。
                                      1-1-5
    上述单位主要系公司出于战略合作、业务发展等方面考虑,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布局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非产业投资(即财务性投资)的投资时间均在 2019 年 10 月 29 日之前,
不属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4、其他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
业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
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财务性投资总额及与净资产规模的对比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00
 减: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11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395.59
 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                                           9,421.05
 剩余财务性投资金额                                                     4,974.55
    公 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合并 报 表归 属于 母 公司 的净 资 产金 额 为
298,007.74 万元,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4,974.55 万元,占比为 1.67%,未超过 30%,
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锂行业属于资金及技术密集型行业,建设生产线的投资金额大、技术难度高、
投资周期较长,且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公司现有锂产品产能规模相对有限,产
                                    1-1-6
品结构较为单一,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对锂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公司拟
投资“新增年产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旨在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锂产业布局,抓住锂行业调整机遇,做大做强锂产业,保持和
提升公司在锂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43,712.46 万元,自有资金银
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10.00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37.7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为 43.97%,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而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公司整体的资金和负债状况,因此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一方面用于上述项目建设,一方面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并购基金中云辉一号,其
基本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一、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二)自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1、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一)设立目的
    公司设立并购基金中云辉一号的目的在于提升公司产业运作效率,培育和发
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业务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以及未来整体布局储备更
多并购标的,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投资方向
    根据《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
下简称“《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3.2 投资限制”,中云辉一号的投资方向为:
以军工、民用相融合为主题的军工高端装备、军工信息化、军工新材料等为主要
                                   1-1-7
投资方向(包括军工电子、信息化、卫星通讯、激光技术应用、通用导航、应用
系统开发以及军工领域高端精密装备制造等),同时也会兼顾互联网、工业 4.0、
环保节能、新能源、新材料、VR/AR、高端装备制造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投资
机会,不拘泥于行业限制;且不得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外汇以及其他
国家禁止或限制性产业。
    同时,《一号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对符合本协议投资限制的具体企业、项
目进行投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以另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即“子基金”)。目
前,中云辉一号以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3,300.00 万元对深圳雅化中云辉二号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云辉二号”,即子基金)进行出资,并担
任有限合伙人,由中云辉二号进行具体项目投资。中云辉资本以劳务出资中云辉
二号 100.00 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决策机制
    根据《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4.2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对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四名成员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命,一名成员由雅化集团委派。雅化集团委派的委员对投资
决策委员会决议拥有一票否决权。
    《深圳雅化中云辉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
称“《二号基金合伙协议》”)中关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约定同上。
    (四)收益或亏损的分配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根据《一号基金合伙协议》之“6.1 收益分配”,可分配收入按合伙企业全体
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合伙协议》之“6.3 亏损分担”,合伙企业
清算解散时,如果出现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承担,然后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二号基金合伙协议》及中云辉一号 2017 年第 1 次合伙人会议决议,
中云辉二号的有限合伙人到期总收益=预期收益+超额收益*10%,其中实缴出资
                                     1-1-8
未投项目部分不收取投资回报,已对外进行项目投资部分在对外投资期间的预期
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8.00%。中云辉二号的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合伙企业超额收
益*90%。
    资产分配方面,中云辉二号根据合伙企业收益情况,每年向全体有限合伙人
预分配预期收益。总投资期满后,按如下顺序分配合伙企业财产:1)根据合伙
企业财产情况,返还有限合伙人实缴投资款;2)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分配而未分
配的预期收益;3)向有限合伙人分配超额收益;4)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业绩报酬。
    亏损分担方面,中云辉二号清算解散时,如果出现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实
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合伙企业财产。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
况,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
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上可见,公司在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投资中,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
收益率的情况。
    (五)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
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控制的定义包含
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根据合伙企业约定,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均为中云辉资本,其同时任中云辉二号的管理人,全面负责合伙企业的各项投资
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和决策。公司仅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中云辉资本虽然出资比例较低,但享有的可变回报较高,其业绩报酬为
中云辉二号 90%的超额收益,而公司则仅享有年化 8.00%的固定收益及 10%的超
额收益;在亏损分担时,公司有权以实缴出资及预期收益为限优先分配合伙企业
财产。
                                  1-1-9
    3、中云辉一号和二号的投资决策依赖中云辉资本的投资经验和甄选项目能
力。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四名成员由中云辉资本任命,仅一名成员由公司委派。
尽管公司拥有一票否决权,但更多是一项保护性权利,而不是实质性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不具有中云辉一号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不应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对其他方出资亦不
存在偿付义务,其他方出资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文件,明确财务性投资的认
定范围;(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和相关科目明细,发行
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的公告、三会议案等,了解财务性投
资情况;(3)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理财产品说明书、被投资企业资料等,并访谈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投资目的、持
有意愿、投资风险、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结合书面资料判断投资的实际性质;
(4)将财务性投资金额与净资产规模作比较,查阅发行人《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5)查阅了发行人与产业基金设
立有关的三会文件、临时公告等,并访谈了解关于并购基金设立的背景和实施情
况;(6)取得并查阅中云辉一号、中云辉二号的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等资料,
分析并购基金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等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目前发行
人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
                                 1-1-10
性和合理性;
    (3)发行人投资的并购基金为中云辉一号,发行人不能控制中云辉一号,
不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目前发行
人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募集资金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
    (3)发行人投资的并购基金为中云辉一号,发行人不能控制中云辉一号,
不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
    2、请申请人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业务模式、
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公司业务规模、营收收入相匹配,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
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政策,结合锂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
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回款比例较高,具体如下
                                 1-1-11
表所示:
       项目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元)      期后回款金额(元)     回款比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36,228,099.22          433,228,351.14             80.7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97,091,234.39          489,321,381.48             81.9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13,194,741.92          458,010,705.79             74.69
2020 年 06 月 30 日             735,854,125.17          316,834,706.24             43.06
     二、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收收入相匹配,结合上述情况及同
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业务模式
     民爆销售方面,民爆产品销售渠道、模式随着国家行业政策调整,由原来的
民爆生产企业通过民爆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调整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维持原
来的生产企业通过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另一种是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终端
客户,销售模式的变化带来了客户群体的大量增加,从而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
增加。
     工程爆破方面,由公司下属各爆破公司与业主签订爆破服务合同,一般来讲,
各爆破公司按计划组织施工,月末与业主进行工程量确认,据此向业主方开据专
用发票,业主收到发票后按协议约定的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锂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方式销售。公司目前已逐步与产业链下游核
心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结成平等、互利、长期的商业共同体,通过签订
年度订单等方式,形成了稳定的销售渠道。随着公司锂业务规模扩大,同时客户
数量增加,应收账款余额有一定增长。
     (二)信用政策
     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管理办法》,定期对不同业务类型的客户进行调研并
评级,按 A 类(优质客户)、B 类(普通客户)、C 类(风险客户)进行授信,评
级维度包括年销售额、合作时间、历史付款情况、客户经营情况、是否有抵押及
担保等。集团层面根据业务收入规模向各业务主体下达客户信用总额度,再由各
业务主体细分到具体公司和具体客户。一般来讲,公司对于 A 类客户不设定信
用额度限额,按照合同账期管理应收账款;对 B 类客户在信用额度内、按合同
                                         1-1-12
  账期开展合作;C 类客户无信用额度,只能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
       (三)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06-30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50.97       1.16%         850.9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2,734.44     98.84%       6,819.15      9.38%     65,915.30
其中:账龄组合               72,734.44     98.84%       6,819.15      9.38%     65,915.30
          合计               73,585.41   100.00%         7,670.12    10.42%     65,915.30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98.47      2.44%       1,498.4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9,821.01     97.56%       5,823.10      9.73%     53,997.91
其中:账龄组合               59,821.01     97.56%       5,823.10      9.73%     53,997.91
          合计               61,319.47   100.00%         7,321.57    11.94%     53,997.91
                                                    2018-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2,409.80      4.04%       2,409.80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7,222.51     95.84%       4,745.48      8.29%     52,477.03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76.81       0.13%          76.81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9,709.12   100.00%         7,232.09    12.11%     52,477.03
                                                    2017-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559.50       1.04%         559.50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3,043.76     98.92%       4,258.02      8.03%     48,785.74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19.55       0.04%          19.5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3,622.81   100.00%        4,837.07      9.02%     48,785.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账龄组
  合,情况如下:
                                         1-1-13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龄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00% 62,712.80 3,135.64 50,242.49          2,512.12 44,435.93    2,221.80 38,108.54 1,905.43
1-2 年          10.00% 2,019.80       201.98     1,710.59      171.06   4,514.74     451.47 10,782.09 1,078.21
2-3 年          20.00% 2,759.06       551.81     3,382.25      676.45   7,374.68   1,474.94   3,127.18     625.44
3-4 年          50.00% 4,527.89 2,263.94         3,898.22    1,949.11    501.69      250.85    716.91      358.46
4-5 年          70.00%      163.78    114.65      243.69       170.59    163.48      114.44     61.84       43.29
5 年以上     100.00%        551.12    551.12      343.77       343.77    231.99      231.99    247.20      247.20
         合计            72,734.44 6,819.15 59,821.01        5,823.10 57,222.51    4,745.48 53,043.76 4,258.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制定了严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
         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总体质量较好,风
         险较小。
                2、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账龄 雅化集团 保利联合 江南化工 宏大爆破 雪峰科技 国泰集团 高争民爆 天齐锂业 南岭民爆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2.25%
1-2 年    10.00%    7.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5.75%
2-3 年    20.00% 10.00% 15.00%      30.00%   30.00%   30.00%   20.00% 30.00% 22.95%
3-4 年    50.00% 20.00% 20.00%      50.00%   50.00%   50.00%   30.00% 50.00% 65.12%
4-5 年    70.00% 40.00% 80.00%      80.00%   80.00%   80.00%   50.00% 80.00% 77.81%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表为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其中同德化工和凯龙股份未
         披露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率,赣锋锂业按照信用期内及超过信用期一定时间作为划分依据,与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不具有可比性。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
         致,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证券简称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南岭民爆                           2.02               4.73              3.65             5.25
         保利联合                              0.36              0.94              1.35            1.52
         江南化工                              0.96              2.64              3.65            3.84
                                                      1-1-14
    同德化工                       2.91              8.81            11.68                10.17
    宏大爆破                       1.44              3.55                3.03              2.85
    雪峰科技                       1.84              6.21                7.17              5.82
    国泰集团                       2.02              7.00            10.18                10.39
    凯龙股份                       2.68              7.85             8.97                 8.17
    高争民爆                       1.16              2.78                7.92             13.50
    赣锋锂业                       2.32              5.57                6.63              9.22
    天齐锂业                       5.50             10.41            13.84                20.52
        行业平均值                 2.11              5.50             7.10                 8.30
    雅化集团                       2.16              6.00                6.06              6.1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2020 年上半年数据未年化。
   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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