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9-012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22 日凌晨,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利尔”)丙
炔氟草胺项目车间蒸馏釜在带料调试期间发生爆炸。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详见 2011
年 11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8-076)。
2019 年 2 月 21 日,广安利尔收到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
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经安监罚[2019]
SG1 号),认定广安利尔对“11.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
主要直接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广安利尔作出 36 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此次事件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
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广安利尔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
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全力做好子公司的管理工作,要求下属
子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
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