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0-21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签订<和解合同>的议案》,公司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瑞禾”)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签订了《和解合同》。根据《和解合同》的约定,
公司应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前向东莞瑞禾支付违约金 750 万元,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向东莞瑞禾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向东莞瑞禾支付违
约金 1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东莞瑞禾支付剩余全部违约金
63,132,656.99 元及股权收益权回购价款 530,015,537.93 元。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系公司与东莞瑞禾债务纠纷一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案号: (2020)粤 19 执 1975 号
执行标的: 603,148,195 元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东莞瑞禾 2020 年 8 月 30 日违约金 750 万元及 2020
年 9 月 30 日违约金 1000 万元。因债务重组流程需要,经双方协商暂未支付 2020
年 11 月 30 日违约金 1000 万元,且截至目前未支付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剩余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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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 63,132,656.99 元及股权收益权回购价款 530,015,537.93 元。本次被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公司将尽快与东莞瑞禾推进债务重组流
程,消除公司负面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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