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0万元至310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1500万元及与北京泓钧债务重组取得收益约1,262万元所致。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约1,568万元,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收益约1,262万元;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冲抵应收练卫飞款1500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500万元;谢楚安案件新增利息约-1,108万元;证券投资收益约54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约44万元;政府补助等约14万元;其他营业外收支约9万元;所得税影响约-182万元;少数股东损益影响约-25万元。2023年度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变动较大原因系:由于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属于2021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两个年度内均应当作为“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事项进行扣除,2023年已不触及上述规定的情形,相关营业收入2023年预计不再被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