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向实控人定增募资】2023年6月,公司拟以10.44元/股向杨志茂定增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4,000,0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616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本次锦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按发行数量上限实施,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至1,160,000,000股,杨志茂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增至330,3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8.47%;朱凤廉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132,110,504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1.39%;新世纪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25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1.55%。前述三者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增至712,410,504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61.41%,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新世纪公司变更为杨志茂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杨志茂先生。
更新时间:2023-06-12 09: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