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 控制权拟变更】2023年11月,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3)黑01破1-3号《民事裁定书》,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京蓝科技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以京蓝科技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7.9092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833,308,407股股票,转增后京蓝科技总股本将由1,023,667,816股增至2,856,976,223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1,833,308,407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转增股票中1,233,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600,308,407股用于实施债转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原控股股东杨树蓝天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将被动稀释至7.66%,产业投资人云南佳骏持有公司540,000,000股股份,占变动后总股本的18.90%,所持股份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云南佳骏。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马黎阳先生。
更新时间:2023-11-30 08: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