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长期调控思路渐明:围绕商品房和保障房两条主线,从商品房领域来看,商品住房的调控手段仍以经济手段为主,而不是行政措施,如果个人住房信息以及银行、财政、税务等相关系统建立完善之后,未来限购政策在全国范围长期实施的可能性不大;从保障性住房领域来看,未来保障范围主要围绕低收入以及部分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居民,保障方式则以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同时,保障房分配、退出机制、转让收益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措施,也将在不远的未来逐步明确。
(2)新型城镇化:2015年2月4日,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试点在2014年底前开始,到2017年各试点将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3)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做出规定。国土部相关人士表示,计划于2015年7月上线试运行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
(4)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2015年1月14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指出,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供应,积极鼓励投资REITs产品,要求各城市积极开展REITs试点,并逐步推开。
(5)保障房建设:住建部表示,2008年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工新建实物公租房910万套。2015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建设保障房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2015年要基本完成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2017年基本完成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住建部还要求,各地在根据需求集中新建公租房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补贴租金,提高住房保障效率。
(6)房地产创新:经历了2014年的调整期,房地产行业与互联网的合作也越来越紧密。网络可以改变房地产行业很多传统的做法,包括信息沟通模式、交易模式等。购房者通过网上搜集信息,形成线上线下的互动。此外,社区网络化也是互联网服务于房地产的一种表现,而房地产营销与互联网的互动性更加明显,网络将成为房地产的一种社交平台、交易平台,两者之间的互动、融合将成为潮流。
(7)房产税试点:上海和重庆自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启动房产税试点,“上海版”侧重人均住房面积,对新购第二套及以上征税,人均60平米内免征,税率为0.4%和0.6%;“重庆版”则主要针对高档住房,对存量及新增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2013年5月24日,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证实,将增加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