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史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精神,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宁波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函[1996]167号)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4月10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25410602-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原名宁波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下发文件《关于同意宁波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的批复》(甬银复字(1998)第99号),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5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4月13日,经银监会批准,本行更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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