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公司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公司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3-0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向发行人出具深南税简罚[2019]12918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发行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行人被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处以罚款100元。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丢失发票是由于员工工作失误造成的,发行人已于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前述罚款。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05-31
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向芜湖威迈斯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就芜湖威迈斯技术合同未按期申报印花税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决定处以芜湖威迈斯罚款合计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芜湖威迈斯于2019年5月31日向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完成了印花税的申报手续,并缴纳了相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