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部
买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种德桥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6-24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18年4月10日,公司因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被深圳市宝安区安监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20,000元的罚款(深宝安监罚【2018】145号)。瑞华泰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缴纳罚款并对前述事项积极进行整改,且《行政处罚决定书》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均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综上,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