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公司发生一起般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一名产线生产人员因自身操作失误不幸身亡。公司对该起事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釆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同时开展了安全生产查漏补缺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2019年3月3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对上述安全事故出具《关于对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査报告的批复》北区政发【2019】8号)。
2019年3月21日,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斌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被处罚款人民币146,772元,长阳科技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被处罚款人民币275,000元。
2019年3月22日,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该事故为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长阳科技和刘斌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长阳科技和刘斌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