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 1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锡海关出具了锡关新缉当违字(2023) 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锡海关当场处罚决定书》,确认 2023 年 4 月 4 日江苏微导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进口货物报关单 230420231043027663 项下,将申报商品远程等离
子体源的型号申报错误,经其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
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
第十六条的规定,罚款 500 元。前述罚款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缴纳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