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发行人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锡海关《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发行人在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将部分成品的检测工序委托苏州市意可机电有限公司及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检查加工,随后报关出口,涉进口料件价值54.10万元。发行人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外发加工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构成不按规定办理海关备案手续违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进行其他处置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无锡海关对发行人罚款人民币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