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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603871)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11-19 13944.82 1383.67 1.81 37.29 0.88
2024-11-18 14278.05 709.27 0.94 18.04 0
2024-11-15 14336.59 630.49 2.81 54.97 0.01
2024-11-14 14067.07 634.94 6.62 130.25 0
2024-11-13 14612.52 333.48 7.12 143.58 0.15
2024-11-12 14832.62 2338.26 6.97 138.60 0.01
2024-11-11 13228.95 1404.44 6.96 140.42 0
2024-11-08 13208.71 1444.02 6.96 141.82 0.15
2024-11-07 13301.08 850.85 7.74 162.12 0.38
2024-11-06 13642.94 1942.15 7.37 151.49 0.12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9-30 1 其他 8 43703.39 44.725
2 基金 96 9334.31 9.553
2024-06-30 1 其他 12 43502.76 44.520
2 基金 387 14021.73 14.350
2024-03-31 1 其他 7 30757.85 44.013
2 基金 67 4546.78 6.506
3 社保 1 505.36 0.723
2023-12-31 1 其他 10 30409.30 43.514
2 基金 259 8227.28 11.773
3 保险 1 810.15 1.159
2023-09-30 1 其他 5 30093.95 43.063
2 基金 35 2829.68 4.049
3 保险 1 810.15 1.159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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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10-11 21.03 22.22 -5.36 43.42 913.12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公园路证券营业部

2024-10-11 21.03 22.22 -5.36 9.55 200.84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公园路证券营业部

2024-10-11 21.03 22.22 -5.36 43.42 913.12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公园路证券营业部

2024-10-11 21.03 22.22 -5.36 22.00 462.66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公园路证券营业部

2024-10-11 21.03 22.22 -5.36 11.87 249.63

买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杭州民心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公园路证券营业部

2024-10-11 21.03 22.22 -5.36 13.50 283.91

买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公园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0-05-1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内蒙古万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到乌拉特海关的处罚决定
发文单位 乌拉特海关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内蒙古万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万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到乌拉特海关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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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5-16

处罚对象:

内蒙古万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简称:嘉友国际                                   股票代码:603871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Jiayou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td.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 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 8 层 806 号)
      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020 年 5 月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485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会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人”、
“公司”、“嘉友国际”)、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 “发行人律师”)
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逐条核查和说明,同时对申报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及补充。
为方便阅读,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术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
的含义相同。现将反馈意见所涉各项问题回复如下。
                                      5-2-1
                                   目录
问题 1:截止 2019 年 9 月末申请人货币资金余额 5.5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6.86 亿元,
长短期银行借款为 0,资产负债率为 24.7%(行业可比均值 47.1%)。截止 2019 年三季度
末,申请人净利润 2.81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15 亿元,财务费用-933 万元。申
请人本次拟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7.2 亿元。按申报材料,前次募投项目巴彦淖尔保
税物流中心(B 型)项目经多次缩减投入规模。节余募集资金 23,865.58 万元暂未确定用
途。请申请人结合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净利润及现金流水平,
分析说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核查。 .......................... 3
问题 2:报告期内申请人应付账款余额快速增长,申请人解释为供应链贸易规模增加,请
申请人结合应付账款与供应链业务收入的比例,分析说明应付账款快速增加的原因。请
保荐机构核查。 ............................................................ 9
问题 3:请保荐机构全口径核查申请人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再融资若干问题
解答的有关规定。请补充核查申请人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毛利率持续降低的原因。
......................................................................... 12
问题 4、本次募投拟投资位于刚果(金)的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陆港的现代化改
造项目。请申请人说明:(1)项目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7]74 号)的要求,(2)相关境内外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
审批权限要求;(3)2020 年 3 月 24 日,刚果(金)宣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紧急状
态,疫情对项目的实施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已作出充分的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
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18
问题 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及相应采取的整
改措施情况,相关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请保
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27
                                     5-2-2
问题 1:截止 2019 年 9 月末申请人货币资金余额 5.5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6.86
亿元,长短期银行借款为 0,资产负债率为 24.7%(行业可比均值 47.1%)。截
止 2019 年三季度末,申请人净利润 2.81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15 亿元,
财务费用-933 万元。申请人本次拟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7.2 亿元。按申报材
料,前次募投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项目经多次缩减投入规模。节
余募集资金 23,865.58 万元暂未确定用途。请申请人结合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
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净利润及现金流水平,分析说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必
要性,请保荐机构核查。
     回复:
     (一)前次募投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项目资金已全部确定用
途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的议案》,募投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
心(B 型)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23,865.5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最终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中剩余的募集资金 23,960.3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
账户余额为准)和自有资金 4,039.64 万元(具体金额以 28,000 万元扣除节余募
集资金金额后的差额为准),合计 28,000 万元用于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铎奕达”)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发行人持有铎奕达 100% 的
股权,铎奕达(收购完成后更名为“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
     截止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前次募投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资金
                                   5-2-3
已全部确定用途。
    (二)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发行人资产规模逐渐增厚,并主动采
取股权融资手段,使得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率持续降低优化。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18.06%。
    (三)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1、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 40,346.90 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58,499.80 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
    2、合同负债金额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同负债为 17,268.62 万元,系发行人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在“预收款项”科目列报的数据重分
类为“合同负债”。
    3、日常经营所需货币资金
    根据发行人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发行人资金周转率等因
素,发行人估算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具体
测算如下: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年度付现金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报表,2019 年度付现金额=营业成本+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应缴税金-折旧摊销=377,059.64 万元
    货币资金周转期=存货周转期+应收账款周转期-应付账款周转期+预付账款
周转期-预收账款周转期=10.81 天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360/货币资金周转期=33.30
                                   5-2-4
       2019 年 度 最 低 货 币 资 金 保 有 量 = 年 度 付 现 金 额 / 货 币 资 金 周 转 次 数
=377,059.64 万元/33.30= 11,323.11 万元
       综上,发行人最低需要 11,323.11 万元资金维持日常生产经营。
       4、资金使用计划
       考虑以上因素,发行人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                         40,346.90
 2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58,499.80
 3                               合同负债金额                                    17,268.62
 4                        日常经营所需货币资金余额                               11,323.11
 5               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支付的剩余股权收购款项                         5,615.00
 6                     前次募投项目剩余需投入的资金                               7,960.90
                                                                                          注]
 7                         刚果(金)项目所需资金                          160,330.52 [
 8                          资金需求=1+2-3-4-5-6-7                              103,651.45
     注:美元汇率按照 1 美元=7 元人民币进行测算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人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发行人最低货币资金维持日
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发行人仍然存在 103,651.45 万元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发
行人货币资金状况、刚果(金)项目投资需求和发行人融资状况,本次刚果(金)
项目投资资金通过发行人自有资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等多
种融资方式予以筹措解决。
       (四)净利润及现金流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现金流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2.74      34,333.15    27,003.45       20,622.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6.27     39,347.78       428.94       20,575.67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是 20,622.06 万元、
                                              5-2-5
27,003.45 万元、34,333.15 万元和 4,862.7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20,575.67 万元、428.94 万元、39,347.78 万元和-3,006.27 万元。随着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无法
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需求。
    (五)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
    1、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施项目投资规模较大
    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刚果民主共和国
基础建设、公共工程和重建部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 号国道线卡
松巴莱萨萨卡尼亚路段 150 公里公路、4 座收费站,1 座萨卡尼亚边境口岸,
1 个萨卡尼亚陆港、1 座 MOKAMBO 边境口岸、2 个现代停车场和 1 个生
活区的融资、设计、建设、布置规划、扩展、维修、运营、保养的公共服务特
许授权协议》。根据该协议,发行人需投入共计 22,904.36 万美元(约合
160,330.52 万人民币),发行人现有资金无法全部满足刚果(金)投资项目所需
要的资金规模。
    2、发行人现有银行授信额度难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为 20,000 万元,主要用于发
行人日常业务周转。发行人现有银行授信额度不足,且期限较短,无法满足本
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期限要求。
    3、发行人目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在市场规模、客户资源等方面持续加大
投入,以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目前发行人处于业务发展上升期,市场的拓展、客户的开发以及相关物流
核心资产的投资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发行人需要保持账面合理的资金以保
持行业领先地位。
    4、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稳健的财务结构
    (1)如仅采用债务融资方式
    以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数据测算,不考虑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如本次
                                    5-2-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解决,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债务融资前(2019                                        债务融资后(2019 年
              项目                                      募集资金规模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①                           ②                       ③=①+②
                                                       22,904.36 万美元
           资产总计         239,697.95 万元                                           400,028.47 万元
                                                 (约合 160,330.52 万人民币)
                                                       22,904.36 万美元
           负债总计             46,164.52 万元                                        206,495.04 万元
                                                 (约合 160,330.52 万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
                                       19.26%                  -                              51.62%
          债率
               如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全部采用债务融资,发行人 2019
        年末合并资产负债率将从 19.26%上升至 51.62%,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将导致
        发行人偿债能力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发行人财务风险。
               (2)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债务融资相结合方式
               以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数据测算,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假设: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六个月后全部转股)与债
        务融资相结合方式筹措资金,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融资前(2019 年                           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务融资募集     融资后(2019 年
    项目                                   募集资金规模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规模      资金规模         12 月 31 日)
                             ①                 ②                   ③            ④=②-③           ⑤=①+②
                                         22,904.36 万美元
   资产总计
                     239,697.95 万元     (约合 160,330.52         72,000 万元   88,330.52 万元   400,028.47 万元
                                           万人民币)
                           ①                   ②                   ③            ④=②-③          ⑤=①+④
                                         22,904.36 万美元
   负债总计
                      46,164.52 万元     (约合 160,330.52         72,000 万元   88,330.52 万元   134,495.04 万元
                                           万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率               19.26%               -                  -                 -                  33.62%
               如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
        债 务 融 资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发 行 人 2019 年 末 资 产 负 债 率 从 19.26% 上 升 至
        33.62%,有利于发行人财务结构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发行人选择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部分资金,尽管在发
        行初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但随着债券持有人的转股,发行
        人负债规模将逐步降低,可以继续保持发行人稳健的财务结构。所以本次以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部分资金投资项目是发行人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包括财务结构
                                                       5-2-7
后认为必要且合理的融资方式。
       5、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降低发行人财务费用,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股权、债权双重性质,投资者在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同时取得了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可能,即相当于赋予了债券持有
人一份看涨期权,因此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债券的利率,具有
融资成本低的优点,有效节约财务费用。另外相较于一般债券,一旦债券持有
人将其所持债券转换为股票,发行人将极大减轻还本付息的偿债压力。
       因此,本次选择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
发行人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募投项目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了解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拟投入情况;查阅
了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最近一期财务报告、银行授信文
件,分析了发行人主要资产的结构及周转情况;查阅了近年来发行人及同行业
主要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募投项
目负责人进行了专项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当前资产负债率下采用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方式
进行融资,主要系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背景下,根据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综合考虑发行人资产规模及结构、募投项目建设需求作出的决定,符
合发行人整体发展需要以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可转债具备必要性与合理
性。
                                   5-2-8
     问题 2:报告期内申请人应付账款余额快速增长,申请人解释为供应链贸易规
     模增加,请申请人结合应付账款与供应链业务收入的比例,分析说明应付账款
     快速增加的原因。请保荐机构核查。
          回复:
          (一)发行人应付账款变动原因分析
          1、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变动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及供应链贸易业务,其中
     供应链贸易业务主要系子公司万利贸易主焦煤贸易业务,期末应付款主要系尚
     未支付的主焦煤采购款及相应的物流服务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链贸易
     业务应付账款余额与整体应付账款余额以及供应链贸易业务收入成本的变动趋
     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较上年变                 较上年变                较上年变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动                         动                      动
供应链贸易业
                2,314.10     -59.71%     5,743.72     -45.87%    10,610.61    143.80%     4,352.23
务应付款余额
应付账款余额   11,398.09     -26.03%    15,408.67     -26.47%    20,955.50    164.64%     7,918.43
供应链贸易业
               39,588.93     -87.23%   309,907.34      -8.80%   339,822.31     27.04%   267,497.76
  务收入
供应链贸易业
               39,203.25     -86.87%   298,560.53      -9.07%   328,350.98     26.61%   259,332.40
  务成本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供应链贸易业务应付账款余额与发行人整体应付
     账款余额以及供应链贸易业务收入成本的整体变动趋势一致,供应链贸易业务
     应付款余额的变动影响了发行人整体应付账款余额的变动。
          2、供应链贸易业务应付款余额与供应链贸易业务收入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供应链贸易业务应付款余额与供应链贸易业务收入的对
     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2-9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年度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供应链贸易业务应付
                            2,314.10            5,743.72          10,610.61            4,352.23
    账款余额
供应链贸易业务收入         39,588.93         309,907.34          339,822.31         267,497.76
      占比                    5.85%                  1.85%           3.12%               1.63%
        2017-2019 年,供应链贸易业务应付账款余额占各期供应链贸易业务收入的
   比例较低,且相对较为稳定。
        发行人供应链贸易业务成本主要系主焦煤采购成本,应付主焦煤采购款余
   额与各期主焦煤采购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年度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供应链贸易业务应付
                            2,314.10            5,743.72          10,610.61            4,352.23
    账款余额
其中:应付主焦煤采
                               33.04            4,100.47           8,755.37              36.33
    购账款余额
  主焦煤采购金额           36,470.11         283,988.31          309,567.59         238,166.18
      占比                    0.09%                  1.44%           2.83%               0.02%
   注:占比=各期末应付主焦煤采购账款余额/各期主焦煤采购金额
        报告期各期,供应链贸易业务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 Energy Resources LLC
   等主焦煤供应商的应付货款及对应的物流服务费,发行人应付主焦煤采购账款
   余额整体上与主焦煤采购金额的变动趋势一致。
        2017 年 期 末 应 付 主 焦 煤 采 购 账 款 余 额 较 低 主 要 系 当 年 末 预 付 Energy
   Resources LLC 主焦煤采购款,导致当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低。
        2020 年 1-3 月,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跨境物流运输业务暂停,致
   使发行人主焦煤采购出现了缩减,导致 2020 年 1-3 月主焦煤采购额及应付货款
   余额均下降。
        (二)保荐机构核查方式
        (1)获取供应链贸易业务供应商采购合同及订单,核查付款条件等条款,
                                            5-2-10
分析发行人应付账款变动的原因;
    (2)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及函证,核实采购交易及应付账款的真实性、
准确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变动主要系主焦煤采购
款变动所致,与主焦煤采购规模相匹配。
                                 5-2-11
问题 3:请保荐机构全口径核查申请人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再融
资若干问题解答的有关规定。请补充核查申请人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毛
利率持续降低的原因。
       回复:
       (一)全口径核查申请人财务性投资情况及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再融资若
干问题解答的有关规定
       1、全口径核查申请人财务性投资情况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
况。
       (2)拆借资金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况。
       (3)委托贷款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
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发行人存在购买金融产品的情况,主要系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具体参见“(7)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
的说明。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7)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
                                     5-2-12
    在不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情况下,为了有效提高发行人的资金使用效率,发
行人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实现对闲置资
金的保值增值,列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 2020 年 4 月末,发行人购买的
银行理财产品如下: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风险等级   金额(万元)     期限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8,500.00     63 天
    中国银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140.00   随时可赎回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16.00   随时可赎回
    工商银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29,156.43   随时可赎回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低          600.00   随时可赎回
    兴业银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低       10,930.00   随时可赎回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低        5,000.00     3 个月
  厦门国际银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低        8,700.00     91 天
    江苏银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低        4,600.00     3 个月
    截至 2020 年 4 月末,发行人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购买的理财产品
均为不超过 1 年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的保本或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属
于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全口径核查申请人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1)《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对类金融业务的规定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规定,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但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
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
类金融计算口径。
    (2)发行人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5-2-13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规定,发行人子公司嘉和国际融
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国际”)的融资租赁业务暂不纳入类金
融计算口径。
    嘉和国际的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咨询”。发行人设立嘉和国际是为公司主营业
务提供物流相关设备租赁业务。截至 2020 年 4 月末,嘉和国际设立以来仅发生
一笔融资租赁业务,系为发行人的供应商提供车辆融资租赁业务,用于中蒙跨境
主焦煤运输服务。
    因此,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
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不应纳
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1)发行人融资租赁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和盈利来源
    2019 年 10 月,嘉和国际与 Min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承租方”)签署《车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以融资租
赁的方式,向嘉和国际租赁牵引车及集装箱平板双联半挂车共 100 辆,并按照合
同约定向嘉和国际支付租金。
    除上述情况外,嘉和国际未发生其他融资租赁及相关的业务。2019 年嘉和
国际的营业收入仅为 36.12 万元,金额较小。
    2)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及是否有利于服务实
体经济
    发行人致力于发展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嘉和
国际对供应商开展的车辆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发行人提高中蒙跨境物流运输能
力,进一步满足客户对蒙古主焦煤的需求,为客户提供自矿山到用户的高品质、
门到门的差异化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并带动和提升发行人现有业务板块的持续
发展,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
    3)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5-2-14
     发行人的部分可比公司同样存在从事与主业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如中储股
份 2019 年年报披露,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 8,109.70 万元。上述与主营业务密切
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是现代物流企业增强客户粘性,提高自身物流竞争力的有
效途径,对主营业务起到支持和补充的作用。
     综上所述,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行业发展所需,符合行业惯例。
     3、保荐机构对申请人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再融资若干问题解
答的有关规定的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对财务性投资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告,取得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4 月末的理财产品明
细表及合同。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0 年 4 月末,发行人理财产品系
公司经营需要,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的现金管理,不属于金额较大、
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2)保荐机构对类金融业务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的融资租赁合同,访谈了发行人高管,取得嘉和国际的
合规证明。
     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业务。截至 2020 年 4 月末,子公司嘉和国际设立以来
仅 发 生 一 笔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 业 务 内 容 系 嘉 和 国 际 为 发 行 人 供 应 商 Min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提供牵引车及集装箱平板双联半
挂车的融资租赁,业务规模较小,风险较低。除上述交易外,未发生其他融资租
赁及相关的业务。
     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提高了发行人中蒙跨境物流运输能力,有助于公司主营
业务的拓展,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属于行业发展所需,符合行业惯例,且发行
人已经取得开展融资租赁所需资质,经营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子公司嘉和国际的融资租赁业务符合《再融
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对类金融业务的规定。
                                          5-2-15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方面符合再融资若干问题解
答的有关规定。
      (二)请补充核查申请人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毛利率持续降低的原
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39.39%、
34.52%、31.90%及 28.46%,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不同业务收入占比及其毛
利率变动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高毛利率的仓储业务收入占比下降
      发行人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包括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和仓储业
务。其中,仓储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口岸铜精矿、主焦煤的仓储管理收入,由
于发行人拥有在口岸物流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及专业的物流管理团队等方面的优
势,发行人仓储业务毛利率远高于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报告期内。仓储业
务毛利率分别为 81.2%、82.17%、82.79%和 78.28%。
      报告期各期,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及仓储业务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业务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收入占比     毛利率
                 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      20,675.72      15,218.67    96.01%       26.39%
2020 年 1-3 月        仓储业务                   859.45     186.71      3.99%       78.28%
                        小计               21,535.17      15,405.38   100.00%       28.46%
                 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      97,837.06      71,338.72    91.35%       27.08%
     2019 年          仓储业务              9,269.92       1,595.59     8.65%       82.79%
                        小计             107,106.98       72,934.30   100.00%       31.90%
                 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      59,742.24      44,135.47    85.03%       26.12%
     2018 年          仓储业务             10,521.73       1,875.85    14.97%       82.17%
                        小计               70,263.96      46,011.32   100.00%       34.52%
                 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      46,292.66      32,503.62    81.32%       29.79%
     2017 年          仓储业务             10,634.51       1,998.99    18.68%       81.20%
                        小计               56,927.18      34,502.61   100.00%       39.39%
      2017-2019 年,发行人依托先进的陆路口岸物流管理与执行经验,依靠自身
服务和品牌赢得了客户的青睐,通过提供更具价值的物流服务管理以满足其物
                                        5-2-16
 流服务需求,使发行人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收入占比从
 2017 年的 81.32%上升到 2019 年的 91.35%,毛利率分别是 29.79%、26.12%和
 27.08%。由于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的毛利率远低于仓储业务毛利率,导致发
 行人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收入的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2、收购嘉荣悦达业务导致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跨境物流运输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79%、26.12%、
 27.08%及 25.08%,整体较为稳定。2018 年开始,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发
 行人收购了嘉荣悦达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嘉荣悦达主要从事中非地区跨
 境物流服务业务,其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3 月的毛利率分别为 12.02%、
 14.95%和 9.81%,剔除嘉荣悦达业务的影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
        嘉荣悦达报表收入                 2,725.87        20,351.57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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