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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3〕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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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Zhicheng Cao,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经查明, 2022年11月24日,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 时任董事Zhicheng Cao的配偶于
2022年5-11月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2022年5月20
日-6月10日, Zhicheng Cao的配偶合计卖出公司股份12.85万股,
卖出金额约835.37万元; 2022年11月16、 18日, Zhicheng Cao- 2-
的配偶合计买入公司股份9.50万股,买入金额约517.22万元。根
据公告,上述交易产生的收益为盈利1,035,899.17元,已上缴公
司。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卖出公司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后6个月内又将其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
交易。根据《证券法( 2019 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时任董事Zhicheng Cao的配偶在6个月内
卖出又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证
券法( 2019 年修订)》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4.1条、第3.4.10条等
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有关责任人回复无异议。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
分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福建坤彩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Zhicheng Cao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3-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
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
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