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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振家居(603389)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9-30 1 其他 3 15887.25 60.465
2 QFII 1 90.04 0.343
2024-06-30 1 其他 3 15887.25 60.465
2 基金 1 0.83 0.003
2024-03-31 1 其他 4 17386.61 66.171
2 基金 1 1.41 0.005
2023-12-31 1 其他 6 17541.41 66.760
2 上市公司 2 368.07 1.401
3 基金 11 88.52 0.337
2023-09-30 1 其他 5 17633.70 67.112
2 上市公司 3 520.28 1.980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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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3-13 4.51 4.58 -1.53 152.19 686.38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阔石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4-03-06 4.39 4.46 -1.57 46.18 202.73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阔石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4-03-06 4.39 4.46 -1.57 69.00 302.91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阔石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路证券营业部

2023-03-01 5.27 5.92 -10.98 126.00 664.02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仙居酒坊巷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赤峰路证券营业部

2023-03-01 5.27 5.92 -10.98 76.00 400.52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仙居酒坊巷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赤峰路证券营业部

2023-03-01 5.27 5.92 -10.98 38.50 202.90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仙居酒坊巷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赤峰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3-07-10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亚振家居: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文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3-07-10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文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1-12-1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德胜)
发文单位 中国证监会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郑德胜

亚振家居: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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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3-07-10

处罚对象: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3〕 77 号
───────────────
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明,截至 2022 年 1 月,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1.24%。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亚振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2-
份 15,189,947 股,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其中,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2 日,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
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934,96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78%。 2023 年 3 月 16 日,亚振投资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5,254,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至此,亚振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 15,189,94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直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亚振投资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上述
权益变动事项。
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亚振投资未按规定
及时停止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直至累计变动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5.78%时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
了《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3.4.2 条等有
关规定。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亚振投资回复无异议。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
准》的有关规定,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亚振家居股份
-3-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
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
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
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诚实守信, 自觉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7月10日

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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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3-07-10

处罚对象: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77 号
───────────────
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明,截至 2022 年 1 月,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1.24%。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亚振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2-
份 15,189,947 股,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其中,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2 日,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
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934,96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78%。2023 年 3 月 16 日,亚振投资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5,254,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至此,亚振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 15,189,94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直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亚振投资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上述
权益变动事项。
亚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亚振投资未按规定
及时停止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直至累计变动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5.78%时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
了《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3.4.2 条等有
关规定。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亚振投资回复无异议。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
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亚振家居股份
-3-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
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
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
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7月10日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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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12-14

处罚对象:

郑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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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德胜)
日期:2021-12-14     来源:证监会 
     
【字号: 大 中 小】
〔2021〕124号
当事人:郑德胜,男,1983年9月出生,江苏骏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邺投资)董事长,住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郑德胜操纵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家居)、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邦股份)以及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股票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会于2021年11月3日举行了听证会,但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席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郑德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郑德胜控制使用账户情况
(一)郑德胜控制使用55个证券账户
根据郑德胜自认、配资中介或资方指认、账户交易终端硬件信息、账户资金来源与去向、登录留痕、账户统计表等事实和证据,在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郑德胜实际控制并使用“龙某薇”等55个证券账户。
(二)郑德胜控制使用26个证券账户
根据郑德胜自认、配资中介或资方指认、账户交易终端硬件信息、账户资金来源与去向、登录留痕、账户统计表等事实和证据,在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郑德胜实际控制并使用“龙某薇”等26个证券账户,其中25个账户交易了“圣龙股份”,18个账户交易了“诺邦股份”。
(三)郑德胜交易下单情况
2018年4月起,郑德胜以1:4或1:5的比例配资从多个中介手中借入账户(含资金),陆续交易了“亚振家居”“诺邦股份”“圣龙股份”等多只股票,交易地点位于骏邺投资交易室。期间,郑德胜通过电话或在交易现场向交易员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员按照郑德胜的指令进行交易,交易员包括徐某兵、梁某、陶某潜、郑某明等。
二、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亚振家居”股票价格
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郑德胜控制使用“龙某薇”等55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采取盘中拉抬后反向卖出、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亚振家居”股票价格,累计买入26,193,943股,买入金额320,383,017.75元,累计卖出26,193,943股,卖出金额337,782,725.08元,盈利17,953,446.57元。
操纵期间共计107个交易日,具体可划分为2个期间:(1)建仓拉抬期: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9月14日,账户组竞价买入“亚振家居”26,075,343股,竞价卖出8,608,243股。截至9月14日,持有“亚振家居”17,467,100股,占总股本7.98%,占流通股27.74%。期间,账户组以买入建仓为主,持股量陆续增加,并拉升股价,致使“亚振家居”由11.04元/股上涨至16.60元/股,涨幅50.36%。(2)减仓期: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8日,账户组仅竞价买入“亚振家居”118,600股,全部清仓竞价卖出17,585,700股。出货前期少量买入继续将股价从16.60元/股拉升至最高17.44元/股,后大量出货,造成股价连续四个跌停,最终跌至10.56元/股,跌幅36.39%。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操纵期间,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大量竞价买入“亚振家居”,107个交易日中有84个交易日存在竞价买入交易,合计买入32,038.30万元。其中,竞价买入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有23个交易日;超过1,000万元的有6个交易日;日均竞价买入金额为381.41万元,占市场日均成交额(2,412.99万元)的15.81%。特别是2018年9月14日,账户组竞价买入“亚振家居”1,241,400股,成交金额高达2,079.91万元。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大量买入进而形成持股优势,其中,持股占“亚振家居”全部流通股份数的比超过10%的天数为88天,超过20%的天数为68天,最高占比为27.74%。其后,账户组缓步减仓并继续拉升股价至最高点后7天内集中卖出该股,造成股价断崖式下跌。
在107个交易日内,账户组有101个交易日交易了“亚振家居”,天数占比为94.39%。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48个交易日,排名前十的有80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28个交易日,排名前十的有49个交易日。竞价成交量占比超过10%的有47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6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4个交易日。2018年7月16日,竞价成交量占比最高,达43.04%。其中,竞价买入占市场竞价买成交量的比超过10%的有52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32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21个交易日。2018年7月16日,竞价买入量占比最高,达65.28%。竞价卖出占市场竞价卖成交量的比超过10%的有23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1个交易日。2018年9月27日,竞价卖出量占比最高,达40.56%。
账户组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的过程中,常以明显高出市场价申报买入,多次实施盘中拉抬行为,最高拉抬幅度达3.54%,并存在拉抬中及拉抬后反向卖出情形。
1.拉抬基本情况
操纵期间,账户组申买价大于卖一价和申买前最新市场成交价的笔数分别为1,737笔、2,828笔,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笔数的32.26%、52.53%,申买量分别为10,735,000股、16,144,8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的38.25%、57.52%。账户组申买价高于申买前最新市场成交价大于或等于1%的笔数为102笔,分布在5月2日至9月14日共计18个交易日中,累计申买量为822,3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的2.93%。账户组申买价大于卖一价,且申报数量大于卖方一档数量的笔数为1,366笔(其中17笔的申报量大于卖方前五档申卖量的总和),总申报量为9,342,900股,分别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笔数和申买量的25.37%、33.29%。
2018年5月4日至7月16日,“亚振家居”股价从10.70元/股上涨至11.28元/股,涨幅5.42%,期间最高涨幅为13.59%。账户组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和市场最新成交价的笔数分别为3,080笔、3,398笔,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笔数的74.23%、81.90%;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和市场最新成交价的申买量分别为16,094,400股、16,958,2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的83.34%、87.81%。该期间账户组竞价买成交量为18,170,387股,市场竞价成交量为87,243,959股,占比为20.83%。
2018年8月29日至9月7日,“亚振家居”股价从13.85元/股上涨至15.31元/股,涨幅10.54%。账户组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和市场最新成交价的笔数分别为359笔、415笔,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笔数的67.23%、77.72%;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和市场最新成交价的申买量分别为2,077,100股、2,537,1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的55.67%、68%。该期间账户组竞价买成交量为3,396,200股,市场竞价成交量为15,786,399股,占比为21.51%。
2.典型拉抬时段
2018年6月19日,账户组在14:56:09至14:57:13时段内实施拉抬行为。拉抬前一笔市场成交价为10.60元/股,时段截止时间市场成交价为11.00元/股,时段涨幅3.54%。账户组申报买入99,700股,时段内账户组申买占比71.42%,最低申买价格10.90元/股,最高申买价格11.00元/股,申买均价10.93元/股,不低于卖一价申买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的100%。时段内账户组主动买成交90,200股,主动买成交占市场买成交的比为86.81%。账户组在拉抬过程中反向卖出,其中拉抬中卖出253,340股,卖出均价10.60元/股,拉抬后卖出40,700股,卖出均价为10.66元/股。
2018年7月24日,账户组在13:31:35至13:40:46时段内实施拉抬行为。拉抬前一笔市场成交价为11.34元/股,时段截止时间市场成交价为11.52元/股,时段涨幅1.5%。账户组申报买入283,600股,时段内账户组申买占比76.88%,最低申买价格11.34元/股,最高申买价格11.52元/股,申买均价11.42元/股,不低于卖一价申买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的81.59%。时段内账户组主动买成交196,000股,主动买成交占市场买成交的比为77.29%。账户组在拉抬过程中反向卖出,其中拉抬中卖出109,400股,卖出均价11.47元/股,拉抬后卖出22,900股,卖出均价为11.48元/股。
(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
操纵期间,账户组有31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亚振家居”,对倒天数占交易天数的30.69%,对倒量合计2,223,528股,对倒量占当日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超过5%的有10个交易日,超过10%的有3个交易日。2018年8月30日占比最高,达21.19%。
(三)郑德胜操纵行为对“亚振家居”股价的影响
2018年4月27日至9月20日,“亚振家居”股价从11.04元/股上涨至17.10元/股,上涨54.89%。同期,上证综指下跌11.25%,偏离66.14个百分点;家庭装饰品指数(882447.WI)下跌28.04%,偏离82.93个百分点。9月21日至9月28日,股价从17.10元/股下跌至10.56元/股,下跌38.25%。同期,上证综指上涨3.37%,偏离41.62个百分点;家庭装饰品指数上涨1.67%,偏离39.92个百分点。郑德胜的操纵行为造成“亚振家居”股价较大波动。
三、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诺邦股份”股票价格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2日,郑德胜控制使用“龙某薇”等1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采取盘中拉抬后反向卖出、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诺邦股份”股票价格,累计买入11,943,278股,买入金额237,635,020.51元,累计卖出11,943,278股,卖出金额237,378,337.34元,亏损660,122.61元。
操纵期间共计31个交易日,具体可划分为2个期间:(1)建仓拉抬期: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日,账户组竞价买入“诺邦股份”11,690,378股,竞价卖出8,113,178股。2019年2月1日,持有“诺邦股份”3,577,200股,占流通股的11.92%,占总股本2.98%。期间内,账户组以买入为主,缓慢建仓,并拉升股价,致使“诺邦股份”由18.05元/股上涨至22.01元/股,涨幅为21.94%。(2)减仓期: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2日,账户组仅竞价买入“诺邦股份”252,900股,却竞价卖出3,830,100股。账户组清仓式出货,致使“诺邦股份”从22.01元/股下跌至19.00元/股,跌幅为13.68%。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操纵期间,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大量竞价买入“诺邦股份”,31个交易日中有25个交易日存在竞价买入交易,合计买入23,763.50万元。其中,竞价买入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1,000万元的有9个交易日;日均竞价买入金额为950.54万元,占市场日均成交额(3,817.52万元)的24.90%。特别是,2019年2月1日,账户组竞价买入“诺邦股份”1,565,500股,成交金额高达3,219.92万元。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大量买入进而形成持股优势,其中,持股占“诺邦股份”全部流通股份数的比超过5%的天数为16天,超过10%的天数为3天,最高占比为11.92%。其后,账户组清仓式卖出该股,造成股价下跌。
在31个交易日内,账户组有27个交易日交易了“诺邦股份”,天数占比为87.10%。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5个交易日,排名前十的有25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14个交易日,排名前十的有17个交易日。竞价成交量占比超过10%的有17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1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5个交易日。2019年2月1日,竞价成交量占比最高,达43.00%。其中,竞价买入占市场竞价买成交量的比超过1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9个交易日。2019年2月1日,竞价买入量占比最高,达50.56%。竞价卖出占市场竞价卖成交量的比超过10%的有14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9个交易日。2019年2月11日,竞价卖出量占比最高,达37.13%。
账户组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的过程中,常以明显高出市场价申报买入,多次实施盘中拉抬行为,其中拉抬幅度超过2%的有7次,平均拉抬幅度3.20%,最高拉抬幅度达5.12%,并存在拉抬中及拉抬后反向卖出情形。
1.拉抬基本情况
操纵期间,账户组申买价大于卖一价和申买前最新市场成交价的笔数分别为485笔、566笔,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笔数的47.50%、55.44%,申买量分别为9,358,000股、9,305,7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的71.27%、70.88%。账户组申买价高于申买前最新市场成交价大于或等于1%的笔数为39笔,分布在2019年1月9日至2月1日共计7个交易日中,累计申买量为2,311,1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的17.60%。账户组申买价大于卖一价,且申报数量大于卖方一档数量的笔数为437笔(其中114笔的申报量大于卖方前五档申卖量的总和),总申报量为9,090,700股,分别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笔数和申买量的42.80%、69.24%。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日,“诺邦股份”股价从18.05元/股上涨至22.01元/股,涨幅为21.94%。账户组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和市场最新成交价的笔数分别为783笔、848笔,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笔数999笔的78.38%、84.88%;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和市场最新成交价的申买量分别为11,263,900股、11,598,3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12,876,700股的87.48%、90.07%。该期间账户组竞价买成交量为11,690,378股,市场竞价成交量为45,772,083股,占比为25.54%。
2.典型拉抬时段
2019年1月25日,账户组在13:15:07至13:33:19时段内实施拉抬行为。拉抬前一笔市场成交价为19.30元/股,时段截止时间市场成交价为20.40元/股,时段涨幅5.12%。账户组申报买入780,900股,时段内账户组申买占比66.5%,最低申买价格19.40元/股,最高申买价格20.40元/股,申买均价20.024元/股,不低于卖一价申买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的98.95%。时段内账户组主动买成交692,800股,主动买成交占市场买成交的比为72.01%。账户组在拉抬过程中反向卖出,其中拉抬中卖出355,778股,卖出均价20.02元/股,拉抬后卖出412,500股,卖出均价为20.14元/股。
2019年1月28日,账户组在9:30:08至9:30:09时段内实施拉抬行为。拉抬前一笔市场成交价为20.00元/股,时段截止时间市场成交价为21.02元/股,时段涨幅5.1%。账户组申报买入275,100股,时段内账户组申买占比100%,最低申买价格21.02元/股,最高申买价格21.02元/股,申买均价21.02元/股,不低于卖一价申买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的100%。时段内账户组主动买成交275,100股,主动买成交占市场买成交的比为100%。账户组在拉抬过程中反向卖出,其中拉抬中卖出194,000股,卖出均价21.01元/股,拉抬后卖出1,149,288股,卖出均价为20.24元/股。
(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
操纵期间,账户组有13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诺邦股份”,对倒天数占交易天数的48.15%,对倒量合计5,596,261股,账户组对倒量占当日市场竞价成交量的比例超过5%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10%的有10个交易日。2019年1月28日占比最高,达26.14%。
(三)郑德胜操纵行为对“诺邦股份”股价的影响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日,“诺邦股份”股价从18.05元/股上涨至22.01元/股,上涨21.94%,同期上证综指上涨3.23%,偏离18.71个百分点;纺织品、服装与奢侈品指数(882224.WI)下跌2.93%,偏离24.87个百分点。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2日,股价22.01元/股下跌至19.00元/股,下跌13.68%,同期上证综指上涨2.05%,偏离15.73个百分点;纺织品、服装与奢侈品指数(882224.WI)上涨3.33%,偏离17.01个百分点。郑德胜的操纵行为造成“诺邦股份”股价较大波动。
四、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圣龙股份”股票价格
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21日,郑德胜控制使用“龙某薇”等25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采取盘中拉抬后反向卖出、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圣龙股份”股票价格,累计买入26,920,157股,买入金额319,835,025.6元,累计卖出26,920,157股,卖出金额334,544,053.3元,盈利14,150,222.08元。
操纵期间共计24个交易日,具体可划分为2个期间:(1)建仓拉抬期: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9日,账户组竞价买入“圣龙股份”26,908,157股,竞价卖出18,992,209股。截至3月19日,持有“圣龙股份”股票7,915,948股,占流通股的15.53%,占总股本3.9%。期间内,账户组以买入建仓为主,持股量虽有波动,但总体呈上升趋势,并拉升股价,致使“圣龙股份”股价由9.38元/股上涨至13.33元/股,涨幅42.11%。(2)减仓期: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1日,账户组仅竞价买入“圣龙股份”12,000股,却竞价卖出7,922,948股。账户组清仓式出货,期间股价从13.33元/股下跌至12.28元/股,跌幅为7.88%。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操纵期间,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大量竞价买入“圣龙股份”,24个交易日内有23个交易日存在竞价买入交易,合计买入31,983.50万元。其中,竞价买入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有14个交易日;超过1,000万元的有10个交易日;日均竞价买入金额为1,390.59万元,占市场日均成交额(5,620.87万元)的24.74%。特别是2019年3月19日,竞价买入“圣龙股份”3,940,900股,成交金额高达5,151.15万元。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大量买入进而形成持股优势,其中,持股占“圣龙股份”流通股份数的比超过5%的天数为12天,超过10%的天数为4天,最高占比为15.53%,账户组具有持股优势。其后,账户组清仓式卖出该股,造成股价下跌。
操纵期间的24个交易日账户组均交易了“圣龙股份”。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9个交易日,排名前十的有22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15个交易日,排名前十的有18个交易日。竞价成交量占比超过10%的有17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6个交易日。2019年3月18日,竞价成交量占比最高,达40.69%。其中,竞价买入占市场竞价买成交量的比超过10%的有19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3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7个交易日。2019年3月19日,竞价买入量占比最高,达54.98%。竞价卖出占市场竞价卖成交量的比超过10%的有13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8个交易日。2019年3月20日,竞价卖出量占比最高,达49.96%。
账户组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的过程中,常以明显高出市场价申报买入,多次实施盘中拉抬行为,其中拉抬幅度超过2%的有11次,平均拉抬幅度3.02%,最高拉抬幅度达4.88%,并存在拉抬中及拉抬后反向卖出情形。
1.拉抬基本情况
操纵期间,账户组申买价大于卖一价和申买前最新市场成交价笔数分别为1,770笔、2,365笔,占账户组同期总申买笔数的40.62%、54.28%,申买量分别为15,698,700股、19,315,2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的37.23%、45.80%。账户组申买价高于申买前最新市场成交价大于或等于1%的笔数为369笔,分布在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共计8个交易日中,累计申买量为2,658,2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的6.30%。账户组申买价大于卖一价,且申报数量大于卖方一档数量的笔数为741笔(其中58笔的申报量大于卖方前五档申卖量的总和),总申报量为13,420,100股,分别占账户组同期总申买笔数和申买量的17.01%、31.82%。
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9日,“圣龙股份”股价从9.10元/股上涨至13.33元/股,涨幅46.48%。账户组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和市场最新成交价的笔数分别为3,291笔、3,638笔,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笔数4,342笔的75.79%、83.79%;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和市场最新成交价的申买量分别为25,035,700股、27,870,500股,占账户组同期连续竞价阶段总申买量41,514,700股的60.31%、67.13%。该期间账户组竞价买成交量为26,908,157股,市场竞价成交量为93,607,030股,占比为28.75%。
2.典型拉抬时段
2019年3月18日,账户组实施了两次拉抬行为:第一次是10:25:32至10:36:11,拉抬前一笔市场成交价为12.24元/股,时段截止时间市场成交价为12.50元/股,时段涨幅2.08%。时段内,账户组申报买入366,700股,时段内账户组申买占比72.5%,最低申买价格12.24元/股,最高申买价格12.50元/股,申买均价12.369元/股,不低于卖一价申买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的97.14%。时段内账户组主动买成交339,200股,主动买成交占市场买成交的比为75.88%。账户组在拉抬过程中反向卖出,其中拉抬中卖出198,800股,卖出均价12.39元/股,拉抬后卖出2,322,900股,卖出均价为12.62元/股。第二次是13:39:43至13:55:26,拉抬前一笔市场成交价为12.42元/股,时段截止时间市场成交价为13.05元/股,时段涨幅4.88%。时段内,账户组申报买入1,317,400股,时段内账户组申买占比58.88%,最低申买价格12.44元/股,最高申买价格13.05元/股,申买均价12.712元/股,不低于卖一价申买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的97.46%。时段内账户组主动买成交1,282,100股,主动买成交占市场买成交的比为64.25%。账户组在拉抬过程中反向卖出,其中拉抬中卖出663,500股,卖出均价12.65元/股,拉抬后卖出670,700股,卖出均价为12.78元/股。
2019年3月19日,账户组在13:43:38至13:58:14时段内实施拉抬行为。拉抬前一笔市场成交价为12.78元/股,时段截止时间市场成交价为13.39元/股,时段涨幅4.77%。账户组申报买入1,430,200股,时段内账户组申买占比59.26%,最低申买价格12.80元/股,最高申买价格13.40元/股,申买均价13.193元/股,不低于卖一价申买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的98.29%。时段内账户组主动买成交1,405,300股,主动买成交占市场买成交的比为79.18%。账户组在拉抬过程中反向卖出,其中拉抬中卖出554,100股,卖出均价13.09元/股,拉抬后卖出974,344股,卖出均价为13.18元/股。
(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
操纵期间,账户组有17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圣龙股份”,对倒天数占交易天数的70.83%,对倒量合计6,507,525股,对倒量占当日市场竞价成交量的比例超过5%的有10个交易日,超过10%的有5个交易日。2019年3月18日占比最高,达16.34%。
(三)郑德胜操纵行为对“圣龙股份”股价的影响
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21日,“圣龙股份”股价从9.38元/股上涨至最高14.31元/股,后下跌至12.28元/股,上涨30.92%。同期,上证综指上涨15.62%,偏离15.30个百分点;机动车零配件与设备指数(882442.WI)上涨17.20%,偏离13.72个百分点。郑德胜的操纵行为造成“圣龙股份”股价较大波动。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资金流水、委托交易流水、IP/MAC地址、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交易所相关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郑德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没收郑德胜违法所得31,443,546.04元,并处以31,443,546.04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2月13日
链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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