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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600919)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17 345796.22 13226.75 65.54 529.56 5.20
2024-04-16 346101.31 18680.75 69.93 557.34 2.23
2024-04-15 341050.07 11655.63 71.27 571.59 2.50
2024-04-12 346578.25 10126.12 68.78 543.36 0.01
2024-04-11 346013.40 6933.31 75.09 595.46 0
2024-04-10 349558.07 8123.68 96.92 766.64 0.79
2024-04-09 349877.54 10131.04 108.05 857.92 11.75
2024-04-08 348456.81 8852.42 97.83 779.71 0.69
2024-04-03 352626.06 8674.88 98.33 778.77 1.26
2024-04-02 351168.75 11101.63 101.41 811.28 1.03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基金 3 187.76 0.010
2023-12-31 1 基金 591 148343.47 8.120
2 其他 15 412.56 0.023
2023-09-30 1 其他 12 449573.81 25.125
2 上市公司 2 168567.60 9.421
3 信托 1 120660.71 6.743
4 基金 214 83051.63 4.641
2023-06-30 1 其他 14 407137.20 26.373
2 上市公司 2 158925.23 10.295
3 信托 1 120660.71 7.816
4 基金 542 116813.07 7.567
2023-03-31 1 其他 8 395096.47 26.899
2 上市公司 2 159297.51 10.845
3 信托 1 120660.71 8.215
4 基金 100 58089.21 3.955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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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4-08 7.22 7.97 -9.41 426.44 3078.89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部

2024-04-02 7.25 8.00 -9.38 830.00 6017.5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部

2024-03-05 7.75 7.75 0 194.30 1505.83

买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4-02-07 7.34 7.34 0 242.58 1780.54

买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4-02-07 7.34 7.34 0 175.20 1285.97

买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4-02-06 7.42 7.42 0 176.15 1307.03

买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3-01-18 处罚类型 警告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江苏银行
发文单位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来源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12-0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监罚决字[2018]22号)
发文单位 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公告日期 2020-09-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淮安汇检罚[2018]第5号)
发文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中心支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
公告日期 2020-09-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处罚((镇银)罚字[2019]第1号)
发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公告日期 2020-09-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江苏银行淮安楚州支行受到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淮安区地税稽罚[2017]18号
发文单位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江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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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3-01-18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在承销发行工作开展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个别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并影响了发行利率。二是低价包销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影响了市场正常秩序。三是多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江苏银行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监罚决字[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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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12-04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股票简称: 江苏银行 股票代码: 600919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优先股代码: 360026
转债简称: 苏银转债 转债代码: 11005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配股说明书签署时间: 二〇二〇年 月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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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本行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
化,由本行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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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中
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
而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
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二、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本行A股股份总数为基
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本行截至
202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1,544,508,967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为
3,463,352,69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
股及其他原因导致本行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
整。
三、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一)定价原则
1、参考本行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
本行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本行未来三年的核心一级资本需求;
3、遵循本行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二)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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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价格为 4.59 元/股。
四、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若代销期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数量未达到A股可配售
数量的70%,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
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完成后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本次配股前本行滚存的未
分配利润。
七、关于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行制定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计划》,本行将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的前
提下,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
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符合监管要求并满足本行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投资现金支出等事项,本行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如采用现金分红,则当
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预计本行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
前景,且本行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本行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本行采取股票分红方式,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本行将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以后,在符合银行业
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标准以及股利分配相关要求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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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
利分配的前提下,本行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本行董事会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股东回报计划:
(一)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
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
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
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并依据前述股东回报计划制
定决策程序履行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本行接受所有股东对本行分红的监督。
本行最近三年的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2018 年 5 月 15 日,本行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115.4445 亿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2017 年
度股息,具体为: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2,078,001,000.00 元。
2019 年 5 月 17 日,本行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115.4445 亿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2018 年
度股息,具体为: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3.4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925,113,000.00 元。
2020 年 5 月 8 日,本行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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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450 亿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2019 年
度股息,具体为: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78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209,373,493.00 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综上, 2017-2019 年度本行累计现金分红(含税)总额为 92.12 亿元,占年均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69.86%。
八、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配股完成后, 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将会增加,而本行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
要依赖于本行的现有业务, 从而导致短期内本行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
降,即本行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本行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本行的股东回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行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 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 17 号)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5〕
31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本行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0年7月27日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详见本行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的《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
主体承诺》。
本行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同于对本
行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 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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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宏观经济导致本行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宏
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今年随着新冠疫情不断蔓延, 全球经济面临重大
挑战,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升温、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不利影响, 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
济增长为-6.8%,二季度实现正增长3.2%,上半年总体为-1.6%,经济承压明显,部分
企业出现了无法及时足额偿付债务的情形,银行业整体的资产质量和利润增长均面临
较大压力。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法人口径),截至201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
不良贷款率为1.86%, 2020年第二季度末不良贷款率上升0.08个百分点,达到1.94%。
若未来新冠疫情持续,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企业经营业
绩和现金流恶化,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将进一步提升。如果本行或本行的客户以
及其他相关方未能及时适应国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经营状况转差甚至出现大幅恶
化,将可能导致本行出现大量客户贷款逾期、违约的情况,不良贷款规模的大幅攀升
和减值损失准备的大额计提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经
济形势严重恶化的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经营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十、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第二节 风险因素”
并注意以下投资风险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1、贷款业务风险
( 1)不良贷款风险
发放贷款是本行的主要业务之一,贷款资产质量的优劣对于本行经营成果有着重
要的影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05.54 亿元、123.78 亿元、143.57 亿元和 156.20
亿元, 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1%、 1.39%、 1.38%和 1.37%。
虽然报告期内本行在不良贷款风险监控和处置等方面持续从严管理,不良贷款率
稳中有降,依照监管部门关于贷款五级分类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管理原则,结合贷
款的抵押、质押等有效担保条件,充分考虑贷款的可收回性,对不良贷款充分计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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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但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目前贷款组合中的不良贷款水平,或者不
能有效控制新增贷款中可能出现的减值,本行的不良贷款金额可能会由于贷款组合的
质量变差而上升。贷款组合的质量变差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非本行所能控制的
因素,例如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及其他不利宏观经济趋势等可能导致本行借款人在营
运、财务和流动性方面遇到困难,从而可能对本行造成不利影响。
( 2)贷款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 本行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为 194.45 亿元、 252.31 亿元、 334.22 亿元和 385.54
亿元,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为 184.25%、 203.84%、 232.79%和 246.82%。
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受贷款组合质量、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向、
抵押品的可变现价值、所取得担保的程度、借款人所属的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多项
因素的影响,其中很多因素超出本行的控制范围。此外,本行贷款减值准备是否充足,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行用以确定减值准备水平的模型是否可靠以及数据收集的完整
性和准确性。模型的局限性及数据收集的局限性可能导致本行不能准确或充足地提取
减值准备。因此,实际减值损失可能与本行计提的贷款减值准备存在差异,并可能超
出准备金额。假如贷款减值准备最终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本行可能需要提取额外减
值准备,而这可能导致利润下降,并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
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是根据会计准则确定。未来就会计准则所作的修订和
颁布的解释指引可能会要求本行更改现行贷款减值准备政策,贷款减值准备政策的改
变可能导致本行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化,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 3)贷款投放集中度风险
本行贷款业务分别按行业、地区及客户划分的集中度情况如下所示:
从行业分布来看,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合并口径下贷款分布相对集中的
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制造业,占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32%和
11.59%。
从地区分布来看,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合并口径下贷款和垫款 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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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在江苏地区, 17.57%投放在江苏省外。省外投放部分中,长三角地区(不含江苏)
占比为 6.51%,环渤海地区占比为 5.92%,珠三角地区为 5.14%。
从客户分布来看,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
额的比例为 2.52%(监管指标为不超过 1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
比例为 12.15%。
如果上述行业处于发展的下行周期、行业指导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地区出现较大
规模的经济衰退、客户因经营困难出现财务危机,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
利影响。
2、投资业务风险
本行投资对象主要为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合并口径下的金融投资总额为 8,338.36 亿元。
如果被投资人的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出现问题,本行上述投资可能会承担一定的信用
风险,进而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同业拆借业务风险
本行同业拆借对象主要为境内金融机构。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拆出资金
余额合计 207.34 亿元。如果拆借对象面临的宏观或微观环境产生突发性变化,可能导
致其无法按时归还本行拆出的本金或利息,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利影
响。
4、表外业务风险
本行表外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等,其中,与授信业务
相关的表外项目构成在未来而非现在实现的或有资产和负债,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银
行未来的偿付能力和获利水平。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授信业务相关的表外项目金额分别为 1,828.25
亿元、 1,949.59 亿元、 2,666.41 亿元和 3,502.28 亿元。
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主要在于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过程中,如果承兑申请人
或保证人违约造成银行垫款,本行在扣除保证金后追索承兑申请人、担保人的还款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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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或执行担保仍不能收回全部垫付款项,将承受资金损失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 2,701.43 亿元。
信用证的风险主要在于如果信用证到期后,开证申请人无法按期支付货款,银行
在扣除保证金或执行担保后仍不能收回全部垫付款项,将承受资金损失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开出的信用证余额为 261.03 亿元。
银行保函业务主要风险在于当保函申请人不能履行约定义务,本行将面临垫付资
金的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本行开出保函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81.43 亿元。
5、市场风险
( 1)利率风险
净利息收入是本行盈利的主要来源。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78.15 亿元、 254.47 亿元、 255.37 亿元及 160.12
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82.20%、 72.24%、 56.78%及 63.90%, 净利息收入将对本行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利率波动对本行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涵盖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例如,利率波动
对本行利息净收入的影响是双方面的,利率下降可能会令本行的利息收入减少,同时
也会减少利息支出。利率上升通常会使本行的定息债券价值下降,增加本行的融资成
本,但本行购买的债券的成本会有所下降。对于净利息收入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利率敏
感性缺口。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银行业整体面临的利率竞争日
益激烈,平衡风险与收益的难度加大。
(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汇率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主
要经营人民币业务,部分交易涉及美元、日元与欧元等,其他币种交易则较少。本行
外币交易主要涉及外币资金业务、外币存贷款业务和代客外汇买卖以及货币衍生工具
交易等。本行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外币资产负债币种结构错配以及货币衍生工具。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外币折人民币的金融资产合计 22,084.86 亿元,外币折
人民币的金融负债合计 20,527.25 亿元,净头寸为 1,557.61 亿元。随着本行国际业务
的发展,外汇敞口正逐步扩大。一旦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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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6、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
应对资产增长或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性比例为 62.86%,符合监管
要求。本行金融资产负债净头寸为 1,557.61 亿元,其中一个月内金融资产负债的净头
寸为-418.26 亿元,由于本行的资产期限结构与负债期限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错配,
本行存在由于资产负债期限不一致所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本行商业银行业务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客户存款和银行同业存款。客户存款是稳
定且可预期的资金来源,除此之外本行还需要寻求其他资金来源以扩充负债来源,调
节资产负债期限结构。本行资金运用主要是客户贷款、债券投资及同业业务,总体上,
本行债券投资中绝大部分为银行间市场可公开交易债券,具备较高流动性,同业业务
平均期限也较短。但是,若因信贷需求的大幅增长、贷款承诺的大量履行、非预期的
不良贷款增长、存款水平的剧减、货币市场融资困难、同业存放村镇银行等原因,也
可能形成本行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结构不合理导致本行存在流动性风险。
(二)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1、社会经济环境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业绩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
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当部分行业的企业受国家经济环境影响出现经
营状况恶化时,将会增加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甚至会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增加。
近年来,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尤其是 2020 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
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国内的经济增长一度陷入停滞,下行压力增加。受宏观经济环境
影响,银行业也经受着业务增长放缓、利差收窄、资产质量下降、盈利水平下滑等压
力。中国经济目前正处于企稳回升的阶段,但在疫情发展及中美关系走向尚不明朗的
背景下,未来能否持续回升或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不利
的宏观环境则会使整个银行业经受挑战,进而影响到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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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风险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
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商业银行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国各银行业金融机
构地域分布趋同,业务种类和目标客户群也比较类似,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
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拥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客户基础,在传统信贷业务方
面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随着我国金融服务领域的逐步开放,更多的外资
银行进入国内,业务范围逐渐扩大,民营银行业逐步放开,进一步加剧了国内银行业
的竞争。
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影响,例如:降低本行
在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降低净息差及净利差;制约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长;
增加非利息支出,如销售及营销费用;加剧对客户资源和金融人才的争夺。此外,随
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本行可能受到其他投资渠道对客户和资金分流的影响,
这些竞争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行须接受人民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有关机构的监
管,业务直接受我国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我国银行监管制度时
有变化,包括适用于本行法律法规的变化,这些变化的一部分可能会增加本行的经营
成本或对业务开展施加额外限制。这些政策法规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关于银行业业
务品种及市场准入的法规,二是对商业银行增设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三是税收政策
和会计制度方面的法规,四是对银行产品定价方面(包括利率与中间业务收费)的法
规。未来的法律、法规、规则或政策,或对目前及未来法律、法规、规则或政策的解
释发生变化,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商业银行逐渐呈现出综合化经营的趋势,若未
来的监管政策进行变革性调整,本行经营范围有可能发生变化,也将对本行现有的管
理模式、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提出新的挑战。
(三)与本次配股有关的风险
1、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于本行的权益可能将被摊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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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在本次配股中,若某一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即未按照其于配
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缴款申购本行在本次配股中新增发行的
普通股,该等股东于本行享有的权益可能将会相应被摊薄,即该等股东所持股份占本
行总股本的百分比以及其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可能将会相应减少。根据相关规定,本
行现有股东在本次配股中所获配股认购权无法进行转让,因此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
配股认购权的股东无法收到任何补偿以弥补其于本行的权益因其放弃配股认购权而
遭受的摊薄。此外,本行于本次配股方案实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方案实施后的
全体股东依其届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因此,配股过程中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
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所占有的本行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份额可能也会相应下降。
2、本次配股后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低于配股价格的风险
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市场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重大波动,该等因素包括但
不限于任何影响全球或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业务的监管政策或环境、本行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变化、本行或本行竞争对手的业务发展以及本次配股的情况等。本
行不能保证本次配股后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将不会低于本次配股的配股价。
3、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规定, 上市公司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如果
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 则本次配股
发行失败,本行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投资者
是否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仅取决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看法,也受到本行股票交
易价格的影响。若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严峻、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下滑、市场资金
的流动性不充裕等影响股票价格的不利因素出现, 导致本行原股东认配数量不足, 则
本次配股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十一、 本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情况
本行已于2020年10月30日公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
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参见本配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二、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之“( 三) 2020年三季度财务会计信息”及“第八节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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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与分析”之“六、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简要讨论与分析” ,
投资者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本行2020年第三
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影响本次配股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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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 录 ..........................................................................................................................................14
释 义 ..........................................................................................................................................16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19
一、本行基本情况...........................................................................................................................19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20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23
第二节 风险因素 ........................................................................................................................29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29
二、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40
三、其他风险...................................................................................................................................43
四、与本次配股有关的风险...........................................................................................................43
第三节 本行基本情况 ................................................................................................................45
一、本行基本情况...........................................................................................................................45
二、本行历史沿革...........................................................................................................................46
三、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54
四、主要股东基本情况...................................................................................................................56
五、本行组织结构...........................................................................................................................57
六、本行自上市以来历次股权融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60
七、报告期内本行及主要股东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61
八、最近三年债券的发行、资信评级及偿还情况.......................................................................65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67
十、股利分配政策与资本规划.......................................................................................................80
第四节 本行主要业务 ................................................................................................................86
一、银行业的基本情况...................................................................................................................86
二、本行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95
三、本行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95
四、本行主要业务具体情况.........................................................................................................100
五、主要固定资产.........................................................................................................................108
六、主要无形资产......................................................................................................................... 111
七、本行业务许可情况.................................................................................................................142
八、境外经营情况.........................................................................................................................142
九、信息科技.................................................................................................................................143
第五节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145
一、风险管理.................................................................................................................................145
二、内部控制.................................................................................................................................161
第六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171
一、同业竞争.................................................................................................................................171
二、关联交易.................................................................................................................................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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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196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196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196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220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21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222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24
一、资产负债分析.........................................................................................................................224
二、盈利能力分析.........................................................................................................................271
三、现金流量分析.........................................................................................................................294
四、主要监管指标分析.................................................................................................................296
五、资本性支出.............................................................................................................................299
六、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简要讨论与分析 .........................................299
七、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301
八、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316
九、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328
第九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330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330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30
第十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332
一、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33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33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变更情况.................................................................................................337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337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3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79
一、备查文件.................................................................................................................................379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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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释 义
本配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江苏银行/本行/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 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根据江苏银行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之行为
保荐机构/联席保荐机构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全国/国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配股说明书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
配股说明书/本配股说明书 指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 公司章程》 指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9年修
订)》
《资本管理办法》 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 指
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本行自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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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
有的、符合其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商业银
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
有的、符合其规定的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
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
有的、符合其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
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不良贷款 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淮安汇检罚[2018]第5号)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9-26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
行”、“申请人”或“公司”)配股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2296 号)(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申请人会同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席保荐机构”)、江苏世
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简称“申请人律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简称“申请人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
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说明书》中的内容相同。
                                     1
    问题1、关于不良贷款。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1)贷款五级分类
中,各类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
90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值准备是否与贷款的实际情
况相符。(2)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
划分至不良贷款的情形(3)报告期公司各类不良贷款率绝对值及趋势是否与同
行业、同规模上市银行相近,并说明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不良贷款划分是否真实谨慎。(4)报告期不良贷款迁徙率大幅上升的原因。请
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说明申请人应对不良贷款风险的措施及有效性。
    回复:
    一、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
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90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
值准备是否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申请人配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资产负债分析”之“(一)资产情况分析”之“1、贷款分析”之“(7)贷款五级
分类方法”、“(8)、贷款五级分类情况”、“(10)、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12)
贷款逾期情况”中补充披露。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
申请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05.54亿元、123.78亿元、143.57亿元和156.20亿元,
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1%、1.39%、1.38%和1.37%。
    (一)申请人贷款划分依据
    ①客户贷款分类依据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
定了《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对发放的贷款和垫款实
施风险五级分类,通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加强信贷经营管理,及时、准确地
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根据信贷资产
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可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
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为不良贷款。在五级分类基础上,本行将
每个等级再细分为不同档次,其中正常分为四档,关注分为三档,次级和可疑各
分为两档,损失类不再细分,形成十二档的分类档次。
                                         2
    各档次与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
   分类档次名称          分类档次编码       五级分类名称       大类
     正常一档                A1
     正常二档                A2
                                               正常类
     正常三档                A3
     正常四档                A4                                优良
     关注一档                B1
     关注二档                B2                关注类
     关注三档                B3
     次级一档                C1
                                               次级类
     次级二档                C2
     可疑一档                D1                                不良
                                               可疑类
     可疑二档                D2
       损失                   E                损失类
    ②客户贷款分类方法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制,在以资
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各项因素,
针对不同级别贷款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措施。本行执行的五级分类认定流程分为
两类,一类是人工认定流程(适用于大公司业务),依次为客户经理搜集材料发
起初步分类、业务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核、分行风险合规部认定、分行风险总
监审定和总行最终认定。另一类是系统认定流程(适用于小企业贷款和零售类贷
款),即系统根据预设分类矩阵对相关贷款逐日评价、自动分类。
    本行对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实施动态分类调整,具体措施包括:一
是利用大数据,准确识别和处置风险。持续引入、整合内外部数据,挖掘包括企
业财务恶化、同业出现逾欠息、互联互保等风险特征,通过数理统计分析,由客
户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生成预警指标和黑名单库,并运用于授信业务的贷前、贷中
和贷后各环节,帮助经营机构识别客户风险。经营机构一旦获得系统提示的风险
信息,将及时开展调查和采取针对性风险控制以及分类调整措施。二是优化贷后
管理,提高分类质效。本行将五级分类嵌入了大贷后管理流程,对在贷后管理中
发现客户存在经营风险的,会根据五级分类核心定义适时调整相关业务的五级
                                    3
分类。三是每季度组织开展贷款分类自查和不良贷款排查。重点对有负面舆情、
同业分类调整至关注类等潜在风险客户进行重点检查,并视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分类。
     (二)申请人各类别贷款具体比例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
申请人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正常类 1,102,272,640 96.80 1,005,953,276 96.68 856,863,779 96.36 717,738,540 96.05
关注类     20,786,887     1.83     20,186,956       1.94 19,966,919      2.25   18,997,409     2.54
非不良
贷款小 1,123,059,528 98.63 1,026,140,232 98.62 876,830,698 98.61 736,735,949 98.59
计
次级类      7,227,090     0.63      5,472,259       0.53   7,211,499     0.81    7,148,306     0.96
可疑类      7,079,717     0.62      7,498,846       0.72   3,689,810     0.41    2,149,710     0.29
损失类      1,313,278     0.12      1,385,940       0.13   1,476,989     0.17    1,255,533     0.17
不良贷
           15,620,085     1.37     14,357,045       1.38 12,378,298      1.39   10,553,549     1.41
款小计
贷款和
垫款总 1,138,679,612 100.00 1,040,497,278 100.00 889,208,996 100.00 747,289,498 100.00
额
     报告期内,申请人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
年末和2017年末,申请人正常类贷款分别为11,022.73亿元、10,059.53亿元、
8,568.64亿元和7,177.39亿元,占比分别为96.80%、96.68%、96.36%和96.05%,总
体呈上升趋势;关注类贷款分别为207.87亿元、201.87亿元、199.67亿元和189.97
亿元,占比分别为1.83%、1.94%、2.25%和2.54%,总体呈下降趋势;不良贷款分
别为156.20亿元、143.57亿元、123.78亿元和105.54亿元,占比分别为1.37%、1.38%、
                                                4
1.39%和1.41%,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申请人不良贷款的划分充分、完整
    1、申请人制定了全面完善的不良贷款划分制度
    报告期内,申请人始终依据《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进行信贷资产分类。在划分过程中,申请人主要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回收的
可能性等情况进行五级分类。在执行大公司业务的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时,申请
人需依次经过客户经理搜集材料发起初步分类、业务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核、
分行风险合规部认定、分行风险总监审定及总行最终认定五道流程;在执行小企
业贷款和零售类贷款的五级分类时,申请人通过系统预设的分类矩阵对相关贷款
逐日评价、自动分类。
    对于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申请人实施动态分类调整,通过利用大
数据准确识别和处置风险、优化贷后管理,提高分类质效、每季度组织开展贷款
分类自查和不良贷款排查等措施及时对客户贷款分类进行调整,对于不良贷款的
划分制度完善,依据充分。
    2、申请人贷款五级分类与可比上市银行对比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贷款五级分
类占比与 A 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宁波银行             98.62             98.48          98.67          98.50
            杭州银行             97.78             97.73          97.29          95.56
            成都银行             97.78             97.65          96.58          95.56
            南京银行             97.77             97.90          97.69          97.50
            北京银行             97.19             97.35          97.66          97.19
            上海银行             96.86             96.96          97.00          96.77
            苏州银行             96.50             95.95          95.77          95.47
  正常类
            青岛银行             96.22             94.86          92.69          92.86
            西安银行             96.20             96.42          96.53          96.60
            郑州银行             95.70             95.55          94.59          95.18
            长沙银行             95.70             95.34          95.81          97.96
            贵阳银行             95.67             95.79          96.06          95.47
           可比银行均值          96.83             96.67          96.36          96.22
            江苏银行             96.80             96.68          96.36          96.05
  关注类    宁波银行              0.59               0.74           0.55          0.68
                                         5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杭州银行             0.99               0.94           1.26          2.85
          成都银行             0.80               0.92           1.88          2.74
          南京银行             1.33               1.21           1.42          1.64
          北京银行             1.27               1.25           0.88          1.56
          上海银行             1.95               1.88           1.86          2.08
          苏州银行             2.04               2.53           2.58          3.23
          青岛银行             2.15               3.49           5.63          5.45
          西安银行             2.63               2.41           2.27          2.17
          郑州银行             2.14               2.08           2.95          3.32
          长沙银行             3.08               3.44           2.90          0.81
          贵阳银行             2.74               2.76           2.59          3.19
         可比银行均值          1.81               1.97           2.23          2.48
          江苏银行             1.83               1.94           2.25          2.54
          宁波银行             0.31               0.21           0.33          0.30
          杭州银行             0.53               0.70           0.67          0.65
          成都银行             0.43               0.43           0.84          0.52
          南京银行             0.44               0.52           0.75          0.58
          北京银行             1.10               0.91           1.15          0.61
          上海银行             0.48               0.33           0.47          0.46
          苏州银行             0.64               0.67           0.72          0.56
次级类
          青岛银行             1.12               0.56           0.92          0.55
          西安银行             0.37               0.41           0.56          0.67
          郑州银行             1.34               1.36           1.79          1.06
          长沙银行             0.37               0.70           0.37          0.43
          贵阳银行             0.37               0.19           0.42          0.36
         可比银行均值          0.63               0.58           0.75          0.56
          江苏银行             0.63               0.53           0.81          0.96
          宁波银行             0.33               0.39           0.30          0.37
          杭州银行             0.31               0.34           0.30          0.48
          成都银行             0.51               0.37           0.27          0.80
          南京银行             0.19               0.16           0.08          0.21
          北京银行             0.23               0.29           0.11          0.50
          上海银行             0.20               0.75           0.57          0.49
          苏州银行             0.28               0.23           0.83          0.44
可疑类
          青岛银行             0.43               1.01           0.64          1.02
          西安银行             0.60               0.62           0.48          0.48
          郑州银行             0.81               1.00           0.67          0.44
          长沙银行             0.32               0.31           0.48          0.65
          贵阳银行             0.59               0.58           0.31          0.38
         可比银行均值          0.40               0.50           0.42          0.52
          江苏银行             0.62               0.72           0.41          0.29
                                      6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宁波银行                   0.15                0.18            0.15               0.15
                  杭州银行                   0.40                0.30            0.48               0.46
                  成都银行                   0.48                0.63            0.43               0.38
                  南京银行                   0.27                0.21            0.06               0.07
                  北京银行                   0.21                0.21            0.20               0.14
                  上海银行                   0.50                0.08            0.10               0.20
                  苏州银行                   0.54                0.62            0.09               0.30
     损失类
                  青岛银行                   0.08                0.08            0.12               0.12
                  西安银行                   0.20                0.14            0.16               0.09
                  郑州银行                   0.01                0.01            0.00               0.00
                  长沙银行                   0.53                0.21            0.44               0.16
                  贵阳银行                   0.63                0.68            0.62               0.60
                可比银行均值                 0.33                0.28            0.24               0.22
                  江苏银行                   0.12                0.13            0.17               0.16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各类别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整体与 A 股上市城
  商行平均水平基本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划分充分、完整。
       (四)申请人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划入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贷款的逾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逾期 3 个月以
                  4,257,485     0.37      2,842,129       0.27   3,452,730     0.39     3,686,125       0.49
内
逾期 3 个月至
                  4,902,971     0.43      6,962,403       0.67   3,857,467     0.43     4,165,378       0.56
1年
逾期 1 年以上
                  7,067,981     0.62      4,442,743       0.43   5,314,919     0.60     4,858,780       0.65
至 3 年以内
逾期 3 年以上     1,070,544     0.09      1,250,691       0.12   1,536,263     0.17     1,166,090       0.16
逾期贷款合计     17,298,981     1.52     15,497,966       1.49 14,161,379      1.59 13,876,373          1.86
逾期 3 个月以
                 13,041,496     1.15     12,655,837       1.22 10,708,649      1.20 10,190,248          1.36
上贷款合计
不良贷款总额     15,620,085     1.37     14,357,045       1.38 12,378,298      1.39 10,553,549          1.41
发放贷款及垫
             1,138,679,612 100.00 1,040,497,278 100.00 889,208,996 100.00 747,289,498 100.00
款总额
                                                    7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逾期 90 天以
上贷款分别为 130.41 亿元、126.56 亿元、107.09 亿元和 101.90 亿元,占贷款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1.15%、1.22%、1.20%和 1.36%。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不良贷款分
别为 156.20 亿元、143.57 亿元、123.78 亿元和 105.54 亿元,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
与不良贷款的比例分别为 83.49%、88.15%、86.51%和 96.56%。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除个别因监管要求外,本行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均已划入不良贷款。
    (五)申请人相关减值准备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1、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2017 年至 2018 年,本行采用个别方式及组合方式评估贷款的减值损失。对
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其减值损
失。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时,以贷款账面金额与该贷款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已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
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
贷款,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评估,并根据评估
结果确定以组合方式评估的贷款减值准备。
    本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开展减值计量并计提减值
准备。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行将需要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分别
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
    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如下: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
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
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需确认金融工具在
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8
    2、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分布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客户贷款减
值准备计提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阶段一     1,075,014,440.14     21,840,538.19            94.41%             2.03%
    阶段二        47,925,864.37      6,567,461.74                4.21%         13.70%
    阶段三        15,739,308.06     10,146,177.44                1.38%         64.46%
     合计      1,138,679,612.57     38,554,177.37           100.00%             3.39%
  拨备覆盖率                                    246.82%
                                                                            单位: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阶段一       976,691,287.38     18,096,998.43            93.87%             1.85%
    阶段二         48,907,146.82     5,642,151.19                4.70%         11.54%
    阶段三         14,898,842.89     9,682,798.95                1.43%         64.99%
     合计       1,040,497,277.10    33,421,948.57           100.00%             3.21%
  拨备覆盖率                                    232.79%
                                                                            单位:千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856,863,779.59     14,627,819.13            96.36%             1.71%
    关注类        19,966,918.73      3,681,539.22                2.25%         18.44%
    次级类         7,211,498.75      2,876,289.38                0.81%         39.88%
    可疑类         3,689,810.57      2,568,872.33                0.41%         69.62%
    损失类         1,476,988.68      1,476,959.29                0.17%        100.00%
     合计        889,208,996.32     25,231,479.34           100.00%             2.84%
                                        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拨备覆盖率                                     203.84%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717,799,392.47     10,404,160.30             96.05%                1.45%
    关注类        18,936,556.79      3,452,577.16                 2.53%          18.23%
    次级类         7,139,423.68      2,719,577.11                 0.96%          38.09%
    可疑类         2,147,225.57      1,602,211.49                 0.29%          74.62%
    损失类         1,266,899.88      1,266,899.88                 0.17%        100.00%
     合计        747,289,498.38     19,445,425.95            100.00%                2.60%
  拨备覆盖率                                     184.25%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拨备覆盖率
分别为 246.82%、232.79%、203.84%和 184.25%,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3.39%、
3.21%、2.84%和 2.60%,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拨备率均高于中国银监会《商业银
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规定的 150%和 2.5%的最低监管要求。报告期内,
本行减值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3、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与可比上市银行对比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贷款拨备率
与 A 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杭州银行        4.74               4.23                  3.71              3.36
  贵阳银行        4.54               4.23                  3.60              3.61
  宁波银行        4.00               4.10                  4.08              4.04
                                        10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成都银行         3.95          3.63         3.64             3.41
  上海银行         3.92          3.90         3.80             3.14
  苏州银行         3.87          3.42         2.94             2.89
  南京银行         3.60          3.73         4.11             3.98
  长沙银行         3.50          3.42         3.56             3.21
  江苏银行         3.39          3.21         2.84             2.60
  郑州银行         3.38          3.79         3.82             3.11
  北京银行         3.38          3.15         3.18             3.30
  西安银行         3.13          3.09         2.60             2.51
  青岛银行         2.65          2.56         2.82             2.60
    报告期内,本行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贷款减值计提水平,贷
款拨备率逐年提高,贷款拨备率目前处于 A 股上市城商行的中等水平,与同业
可比公司差异较小。报告期内,本行始终重视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计提的贷款
减值准备充足,拨备计提政策审慎稳健。
    (六)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查阅了申请人贷款五级分类相关制度,了解了申请人客户贷
款减值损失准备计提原则与计提情况,核查了申请人报告期内贷款五级分类情
况及逾期贷款情况。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
引》《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客户贷款进行
分类,贷款五级分类审慎合理,不良贷款划分制度完善、依据充分;申请人根
据逾期贷款借款人的风险情况及时调整评级,截至报告期末,申请人除个别因
外部监管明确要求不下调分类的客户外,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均已划分为不良贷
款;申请人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均高于监管要求,能够确保贷款风险得到
充足覆盖,相关减值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二、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划分
至不良贷款的情形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处罚((镇银)罚字[2019]第1号)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9-26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
行”、“申请人”或“公司”)配股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2296 号)(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申请人会同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席保荐机构”)、江苏世
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简称“申请人律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简称“申请人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
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说明书》中的内容相同。
                                     1
    问题1、关于不良贷款。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1)贷款五级分类
中,各类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
90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值准备是否与贷款的实际情
况相符。(2)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
划分至不良贷款的情形(3)报告期公司各类不良贷款率绝对值及趋势是否与同
行业、同规模上市银行相近,并说明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不良贷款划分是否真实谨慎。(4)报告期不良贷款迁徙率大幅上升的原因。请
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说明申请人应对不良贷款风险的措施及有效性。
    回复:
    一、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
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90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
值准备是否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申请人配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资产负债分析”之“(一)资产情况分析”之“1、贷款分析”之“(7)贷款五级
分类方法”、“(8)、贷款五级分类情况”、“(10)、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12)
贷款逾期情况”中补充披露。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
申请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05.54亿元、123.78亿元、143.57亿元和156.20亿元,
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1%、1.39%、1.38%和1.37%。
    (一)申请人贷款划分依据
    ①客户贷款分类依据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
定了《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对发放的贷款和垫款实
施风险五级分类,通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加强信贷经营管理,及时、准确地
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根据信贷资产
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可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
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为不良贷款。在五级分类基础上,本行将
每个等级再细分为不同档次,其中正常分为四档,关注分为三档,次级和可疑各
分为两档,损失类不再细分,形成十二档的分类档次。
                                         2
    各档次与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
   分类档次名称          分类档次编码       五级分类名称       大类
     正常一档                A1
     正常二档                A2
                                               正常类
     正常三档                A3
     正常四档                A4                                优良
     关注一档                B1
     关注二档                B2                关注类
     关注三档                B3
     次级一档                C1
                                               次级类
     次级二档                C2
     可疑一档                D1                                不良
                                               可疑类
     可疑二档                D2
       损失                   E                损失类
    ②客户贷款分类方法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制,在以资
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各项因素,
针对不同级别贷款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措施。本行执行的五级分类认定流程分为
两类,一类是人工认定流程(适用于大公司业务),依次为客户经理搜集材料发
起初步分类、业务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核、分行风险合规部认定、分行风险总
监审定和总行最终认定。另一类是系统认定流程(适用于小企业贷款和零售类贷
款),即系统根据预设分类矩阵对相关贷款逐日评价、自动分类。
    本行对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实施动态分类调整,具体措施包括:一
是利用大数据,准确识别和处置风险。持续引入、整合内外部数据,挖掘包括企
业财务恶化、同业出现逾欠息、互联互保等风险特征,通过数理统计分析,由客
户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生成预警指标和黑名单库,并运用于授信业务的贷前、贷中
和贷后各环节,帮助经营机构识别客户风险。经营机构一旦获得系统提示的风险
信息,将及时开展调查和采取针对性风险控制以及分类调整措施。二是优化贷后
管理,提高分类质效。本行将五级分类嵌入了大贷后管理流程,对在贷后管理中
发现客户存在经营风险的,会根据五级分类核心定义适时调整相关业务的五级
                                    3
分类。三是每季度组织开展贷款分类自查和不良贷款排查。重点对有负面舆情、
同业分类调整至关注类等潜在风险客户进行重点检查,并视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分类。
     (二)申请人各类别贷款具体比例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
申请人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正常类 1,102,272,640 96.80 1,005,953,276 96.68 856,863,779 96.36 717,738,540 96.05
关注类     20,786,887     1.83     20,186,956       1.94 19,966,919      2.25   18,997,409     2.54
非不良
贷款小 1,123,059,528 98.63 1,026,140,232 98.62 876,830,698 98.61 736,735,949 98.59
计
次级类      7,227,090     0.63      5,472,259       0.53   7,211,499     0.81    7,148,306     0.96
可疑类      7,079,717     0.62      7,498,846       0.72   3,689,810     0.41    2,149,710     0.29
损失类      1,313,278     0.12      1,385,940       0.13   1,476,989     0.17    1,255,533     0.17
不良贷
           15,620,085     1.37     14,357,045       1.38 12,378,298      1.39   10,553,549     1.41
款小计
贷款和
垫款总 1,138,679,612 100.00 1,040,497,278 100.00 889,208,996 100.00 747,289,498 100.00
额
     报告期内,申请人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
年末和2017年末,申请人正常类贷款分别为11,022.73亿元、10,059.53亿元、
8,568.64亿元和7,177.39亿元,占比分别为96.80%、96.68%、96.36%和96.05%,总
体呈上升趋势;关注类贷款分别为207.87亿元、201.87亿元、199.67亿元和189.97
亿元,占比分别为1.83%、1.94%、2.25%和2.54%,总体呈下降趋势;不良贷款分
别为156.20亿元、143.57亿元、123.78亿元和105.54亿元,占比分别为1.37%、1.38%、
                                                4
1.39%和1.41%,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申请人不良贷款的划分充分、完整
    1、申请人制定了全面完善的不良贷款划分制度
    报告期内,申请人始终依据《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进行信贷资产分类。在划分过程中,申请人主要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回收的
可能性等情况进行五级分类。在执行大公司业务的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时,申请
人需依次经过客户经理搜集材料发起初步分类、业务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核、
分行风险合规部认定、分行风险总监审定及总行最终认定五道流程;在执行小企
业贷款和零售类贷款的五级分类时,申请人通过系统预设的分类矩阵对相关贷款
逐日评价、自动分类。
    对于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申请人实施动态分类调整,通过利用大
数据准确识别和处置风险、优化贷后管理,提高分类质效、每季度组织开展贷款
分类自查和不良贷款排查等措施及时对客户贷款分类进行调整,对于不良贷款的
划分制度完善,依据充分。
    2、申请人贷款五级分类与可比上市银行对比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贷款五级分
类占比与 A 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宁波银行             98.62             98.48          98.67          98.50
            杭州银行             97.78             97.73          97.29          95.56
            成都银行             97.78             97.65          96.58          95.56
            南京银行             97.77             97.90          97.69          97.50
            北京银行             97.19             97.35          97.66          97.19
            上海银行             96.86             96.96          97.00          96.77
            苏州银行             96.50             95.95          95.77          95.47
  正常类
            青岛银行             96.22             94.86          92.69          92.86
            西安银行             96.20             96.42          96.53          96.60
            郑州银行             95.70             95.55          94.59          95.18
            长沙银行             95.70             95.34          95.81          97.96
            贵阳银行             95.67             95.79          96.06          95.47
           可比银行均值          96.83             96.67          96.36          96.22
            江苏银行             96.80             96.68          96.36          96.05
  关注类    宁波银行              0.59               0.74           0.55          0.68
                                         5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杭州银行             0.99               0.94           1.26          2.85
          成都银行             0.80               0.92           1.88          2.74
          南京银行             1.33               1.21           1.42          1.64
          北京银行             1.27               1.25           0.88          1.56
          上海银行             1.95               1.88           1.86          2.08
          苏州银行             2.04               2.53           2.58          3.23
          青岛银行             2.15               3.49           5.63          5.45
          西安银行             2.63               2.41           2.27          2.17
          郑州银行             2.14               2.08           2.95          3.32
          长沙银行             3.08               3.44           2.90          0.81
          贵阳银行             2.74               2.76           2.59          3.19
         可比银行均值          1.81               1.97           2.23          2.48
          江苏银行             1.83               1.94           2.25          2.54
          宁波银行             0.31               0.21           0.33          0.30
          杭州银行             0.53               0.70           0.67          0.65
          成都银行             0.43               0.43           0.84          0.52
          南京银行             0.44               0.52           0.75          0.58
          北京银行             1.10               0.91           1.15          0.61
          上海银行             0.48               0.33           0.47          0.46
          苏州银行             0.64               0.67           0.72          0.56
次级类
          青岛银行             1.12               0.56           0.92          0.55
          西安银行             0.37               0.41           0.56          0.67
          郑州银行             1.34               1.36           1.79          1.06
          长沙银行             0.37               0.70           0.37          0.43
          贵阳银行             0.37               0.19           0.42          0.36
         可比银行均值          0.63               0.58           0.75          0.56
          江苏银行             0.63               0.53           0.81          0.96
          宁波银行             0.33               0.39           0.30          0.37
          杭州银行             0.31               0.34           0.30          0.48
          成都银行             0.51               0.37           0.27          0.80
          南京银行             0.19               0.16           0.08          0.21
          北京银行             0.23               0.29           0.11          0.50
          上海银行             0.20               0.75           0.57          0.49
          苏州银行             0.28               0.23           0.83          0.44
可疑类
          青岛银行             0.43               1.01           0.64          1.02
          西安银行             0.60               0.62           0.48          0.48
          郑州银行             0.81               1.00           0.67          0.44
          长沙银行             0.32               0.31           0.48          0.65
          贵阳银行             0.59               0.58           0.31          0.38
         可比银行均值          0.40               0.50           0.42          0.52
          江苏银行             0.62               0.72           0.41          0.29
                                      6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宁波银行                   0.15                0.18            0.15               0.15
                  杭州银行                   0.40                0.30            0.48               0.46
                  成都银行                   0.48                0.63            0.43               0.38
                  南京银行                   0.27                0.21            0.06               0.07
                  北京银行                   0.21                0.21            0.20               0.14
                  上海银行                   0.50                0.08            0.10               0.20
                  苏州银行                   0.54                0.62            0.09               0.30
     损失类
                  青岛银行                   0.08                0.08            0.12               0.12
                  西安银行                   0.20                0.14            0.16               0.09
                  郑州银行                   0.01                0.01            0.00               0.00
                  长沙银行                   0.53                0.21            0.44               0.16
                  贵阳银行                   0.63                0.68            0.62               0.60
                可比银行均值                 0.33                0.28            0.24               0.22
                  江苏银行                   0.12                0.13            0.17               0.16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各类别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整体与 A 股上市城
  商行平均水平基本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划分充分、完整。
       (四)申请人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划入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贷款的逾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逾期 3 个月以
                  4,257,485     0.37      2,842,129       0.27   3,452,730     0.39     3,686,125       0.49
内
逾期 3 个月至
                  4,902,971     0.43      6,962,403       0.67   3,857,467     0.43     4,165,378       0.56
1年
逾期 1 年以上
                  7,067,981     0.62      4,442,743       0.43   5,314,919     0.60     4,858,780       0.65
至 3 年以内
逾期 3 年以上     1,070,544     0.09      1,250,691       0.12   1,536,263     0.17     1,166,090       0.16
逾期贷款合计     17,298,981     1.52     15,497,966       1.49 14,161,379      1.59 13,876,373          1.86
逾期 3 个月以
                 13,041,496     1.15     12,655,837       1.22 10,708,649      1.20 10,190,248          1.36
上贷款合计
不良贷款总额     15,620,085     1.37     14,357,045       1.38 12,378,298      1.39 10,553,549          1.41
发放贷款及垫
             1,138,679,612 100.00 1,040,497,278 100.00 889,208,996 100.00 747,289,498 100.00
款总额
                                                    7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逾期 90 天以
上贷款分别为 130.41 亿元、126.56 亿元、107.09 亿元和 101.90 亿元,占贷款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1.15%、1.22%、1.20%和 1.36%。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不良贷款分
别为 156.20 亿元、143.57 亿元、123.78 亿元和 105.54 亿元,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
与不良贷款的比例分别为 83.49%、88.15%、86.51%和 96.56%。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除个别因监管要求外,本行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均已划入不良贷款。
    (五)申请人相关减值准备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1、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2017 年至 2018 年,本行采用个别方式及组合方式评估贷款的减值损失。对
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其减值损
失。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时,以贷款账面金额与该贷款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已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
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
贷款,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评估,并根据评估
结果确定以组合方式评估的贷款减值准备。
    本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开展减值计量并计提减值
准备。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行将需要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分别
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
    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如下: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
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
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需确认金融工具在
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8
    2、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分布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客户贷款减
值准备计提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阶段一     1,075,014,440.14     21,840,538.19            94.41%             2.03%
    阶段二        47,925,864.37      6,567,461.74                4.21%         13.70%
    阶段三        15,739,308.06     10,146,177.44                1.38%         64.46%
     合计      1,138,679,612.57     38,554,177.37           100.00%             3.39%
  拨备覆盖率                                    246.82%
                                                                            单位: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阶段一       976,691,287.38     18,096,998.43            93.87%             1.85%
    阶段二         48,907,146.82     5,642,151.19                4.70%         11.54%
    阶段三         14,898,842.89     9,682,798.95                1.43%         64.99%
     合计       1,040,497,277.10    33,421,948.57           100.00%             3.21%
  拨备覆盖率                                    232.79%
                                                                            单位:千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856,863,779.59     14,627,819.13            96.36%             1.71%
    关注类        19,966,918.73      3,681,539.22                2.25%         18.44%
    次级类         7,211,498.75      2,876,289.38                0.81%         39.88%
    可疑类         3,689,810.57      2,568,872.33                0.41%         69.62%
    损失类         1,476,988.68      1,476,959.29                0.17%        100.00%
     合计        889,208,996.32     25,231,479.34           100.00%             2.84%
                                        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拨备覆盖率                                     203.84%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717,799,392.47     10,404,160.30             96.05%                1.45%
    关注类        18,936,556.79      3,452,577.16                 2.53%          18.23%
    次级类         7,139,423.68      2,719,577.11                 0.96%          38.09%
    可疑类         2,147,225.57      1,602,211.49                 0.29%          74.62%
    损失类         1,266,899.88      1,266,899.88                 0.17%        100.00%
     合计        747,289,498.38     19,445,425.95            100.00%                2.60%
  拨备覆盖率                                     184.25%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拨备覆盖率
分别为 246.82%、232.79%、203.84%和 184.25%,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3.39%、
3.21%、2.84%和 2.60%,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拨备率均高于中国银监会《商业银
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规定的 150%和 2.5%的最低监管要求。报告期内,
本行减值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3、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与可比上市银行对比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贷款拨备率
与 A 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杭州银行        4.74               4.23                  3.71              3.36
  贵阳银行        4.54               4.23                  3.60              3.61
  宁波银行        4.00               4.10                  4.08              4.04
                                        10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成都银行         3.95          3.63         3.64             3.41
  上海银行         3.92          3.90         3.80             3.14
  苏州银行         3.87          3.42         2.94             2.89
  南京银行         3.60          3.73         4.11             3.98
  长沙银行         3.50          3.42         3.56             3.21
  江苏银行         3.39          3.21         2.84             2.60
  郑州银行         3.38          3.79         3.82             3.11
  北京银行         3.38          3.15         3.18             3.30
  西安银行         3.13          3.09         2.60             2.51
  青岛银行         2.65          2.56         2.82             2.60
    报告期内,本行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贷款减值计提水平,贷
款拨备率逐年提高,贷款拨备率目前处于 A 股上市城商行的中等水平,与同业
可比公司差异较小。报告期内,本行始终重视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计提的贷款
减值准备充足,拨备计提政策审慎稳健。
    (六)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查阅了申请人贷款五级分类相关制度,了解了申请人客户贷
款减值损失准备计提原则与计提情况,核查了申请人报告期内贷款五级分类情
况及逾期贷款情况。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
引》《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客户贷款进行
分类,贷款五级分类审慎合理,不良贷款划分制度完善、依据充分;申请人根
据逾期贷款借款人的风险情况及时调整评级,截至报告期末,申请人除个别因
外部监管明确要求不下调分类的客户外,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均已划分为不良贷
款;申请人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均高于监管要求,能够确保贷款风险得到
充足覆盖,相关减值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二、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划分
至不良贷款的情形
        

江苏银行淮安楚州支行受到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淮安区地税稽罚[2017]18号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9-26

处罚对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
行”、“申请人”或“公司”)配股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2296 号)(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申请人会同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席保荐机构”)、江苏世
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简称“申请人律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简称“申请人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
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说明书》中的内容相同。
                                     1
    问题1、关于不良贷款。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1)贷款五级分类
中,各类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
90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值准备是否与贷款的实际情
况相符。(2)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
划分至不良贷款的情形(3)报告期公司各类不良贷款率绝对值及趋势是否与同
行业、同规模上市银行相近,并说明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不良贷款划分是否真实谨慎。(4)报告期不良贷款迁徙率大幅上升的原因。请
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说明申请人应对不良贷款风险的措施及有效性。
    回复:
    一、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贷款的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
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90天以上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
值准备是否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申请人配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资产负债分析”之“(一)资产情况分析”之“1、贷款分析”之“(7)贷款五级
分类方法”、“(8)、贷款五级分类情况”、“(10)、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12)
贷款逾期情况”中补充披露。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
申请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05.54亿元、123.78亿元、143.57亿元和156.20亿元,
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1%、1.39%、1.38%和1.37%。
    (一)申请人贷款划分依据
    ①客户贷款分类依据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
定了《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对发放的贷款和垫款实
施风险五级分类,通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加强信贷经营管理,及时、准确地
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根据信贷资产
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可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
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为不良贷款。在五级分类基础上,本行将
每个等级再细分为不同档次,其中正常分为四档,关注分为三档,次级和可疑各
分为两档,损失类不再细分,形成十二档的分类档次。
                                         2
    各档次与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
   分类档次名称          分类档次编码       五级分类名称       大类
     正常一档                A1
     正常二档                A2
                                               正常类
     正常三档                A3
     正常四档                A4                                优良
     关注一档                B1
     关注二档                B2                关注类
     关注三档                B3
     次级一档                C1
                                               次级类
     次级二档                C2
     可疑一档                D1                                不良
                                               可疑类
     可疑二档                D2
       损失                   E                损失类
    ②客户贷款分类方法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制,在以资
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各项因素,
针对不同级别贷款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措施。本行执行的五级分类认定流程分为
两类,一类是人工认定流程(适用于大公司业务),依次为客户经理搜集材料发
起初步分类、业务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核、分行风险合规部认定、分行风险总
监审定和总行最终认定。另一类是系统认定流程(适用于小企业贷款和零售类贷
款),即系统根据预设分类矩阵对相关贷款逐日评价、自动分类。
    本行对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实施动态分类调整,具体措施包括:一
是利用大数据,准确识别和处置风险。持续引入、整合内外部数据,挖掘包括企
业财务恶化、同业出现逾欠息、互联互保等风险特征,通过数理统计分析,由客
户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生成预警指标和黑名单库,并运用于授信业务的贷前、贷中
和贷后各环节,帮助经营机构识别客户风险。经营机构一旦获得系统提示的风险
信息,将及时开展调查和采取针对性风险控制以及分类调整措施。二是优化贷后
管理,提高分类质效。本行将五级分类嵌入了大贷后管理流程,对在贷后管理中
发现客户存在经营风险的,会根据五级分类核心定义适时调整相关业务的五级
                                    3
分类。三是每季度组织开展贷款分类自查和不良贷款排查。重点对有负面舆情、
同业分类调整至关注类等潜在风险客户进行重点检查,并视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分类。
     (二)申请人各类别贷款具体比例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
申请人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正常类 1,102,272,640 96.80 1,005,953,276 96.68 856,863,779 96.36 717,738,540 96.05
关注类     20,786,887     1.83     20,186,956       1.94 19,966,919      2.25   18,997,409     2.54
非不良
贷款小 1,123,059,528 98.63 1,026,140,232 98.62 876,830,698 98.61 736,735,949 98.59
计
次级类      7,227,090     0.63      5,472,259       0.53   7,211,499     0.81    7,148,306     0.96
可疑类      7,079,717     0.62      7,498,846       0.72   3,689,810     0.41    2,149,710     0.29
损失类      1,313,278     0.12      1,385,940       0.13   1,476,989     0.17    1,255,533     0.17
不良贷
           15,620,085     1.37     14,357,045       1.38 12,378,298      1.39   10,553,549     1.41
款小计
贷款和
垫款总 1,138,679,612 100.00 1,040,497,278 100.00 889,208,996 100.00 747,289,498 100.00
额
     报告期内,申请人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
年末和2017年末,申请人正常类贷款分别为11,022.73亿元、10,059.53亿元、
8,568.64亿元和7,177.39亿元,占比分别为96.80%、96.68%、96.36%和96.05%,总
体呈上升趋势;关注类贷款分别为207.87亿元、201.87亿元、199.67亿元和189.97
亿元,占比分别为1.83%、1.94%、2.25%和2.54%,总体呈下降趋势;不良贷款分
别为156.20亿元、143.57亿元、123.78亿元和105.54亿元,占比分别为1.37%、1.38%、
                                                4
1.39%和1.41%,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申请人不良贷款的划分充分、完整
    1、申请人制定了全面完善的不良贷款划分制度
    报告期内,申请人始终依据《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进行信贷资产分类。在划分过程中,申请人主要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回收的
可能性等情况进行五级分类。在执行大公司业务的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时,申请
人需依次经过客户经理搜集材料发起初步分类、业务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核、
分行风险合规部认定、分行风险总监审定及总行最终认定五道流程;在执行小企
业贷款和零售类贷款的五级分类时,申请人通过系统预设的分类矩阵对相关贷款
逐日评价、自动分类。
    对于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申请人实施动态分类调整,通过利用大
数据准确识别和处置风险、优化贷后管理,提高分类质效、每季度组织开展贷款
分类自查和不良贷款排查等措施及时对客户贷款分类进行调整,对于不良贷款的
划分制度完善,依据充分。
    2、申请人贷款五级分类与可比上市银行对比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贷款五级分
类占比与 A 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宁波银行             98.62             98.48          98.67          98.50
            杭州银行             97.78             97.73          97.29          95.56
            成都银行             97.78             97.65          96.58          95.56
            南京银行             97.77             97.90          97.69          97.50
            北京银行             97.19             97.35          97.66          97.19
            上海银行             96.86             96.96          97.00          96.77
            苏州银行             96.50             95.95          95.77          95.47
  正常类
            青岛银行             96.22             94.86          92.69          92.86
            西安银行             96.20             96.42          96.53          96.60
            郑州银行             95.70             95.55          94.59          95.18
            长沙银行             95.70             95.34          95.81          97.96
            贵阳银行             95.67             95.79          96.06          95.47
           可比银行均值          96.83             96.67          96.36          96.22
            江苏银行             96.80             96.68          96.36          96.05
  关注类    宁波银行              0.59               0.74           0.55          0.68
                                         5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杭州银行             0.99               0.94           1.26          2.85
          成都银行             0.80               0.92           1.88          2.74
          南京银行             1.33               1.21           1.42          1.64
          北京银行             1.27               1.25           0.88          1.56
          上海银行             1.95               1.88           1.86          2.08
          苏州银行             2.04               2.53           2.58          3.23
          青岛银行             2.15               3.49           5.63          5.45
          西安银行             2.63               2.41           2.27          2.17
          郑州银行             2.14               2.08           2.95          3.32
          长沙银行             3.08               3.44           2.90          0.81
          贵阳银行             2.74               2.76           2.59          3.19
         可比银行均值          1.81               1.97           2.23          2.48
          江苏银行             1.83               1.94           2.25          2.54
          宁波银行             0.31               0.21           0.33          0.30
          杭州银行             0.53               0.70           0.67          0.65
          成都银行             0.43               0.43           0.84          0.52
          南京银行             0.44               0.52           0.75          0.58
          北京银行             1.10               0.91           1.15          0.61
          上海银行             0.48               0.33           0.47          0.46
          苏州银行             0.64               0.67           0.72          0.56
次级类
          青岛银行             1.12               0.56           0.92          0.55
          西安银行             0.37               0.41           0.56          0.67
          郑州银行             1.34               1.36           1.79          1.06
          长沙银行             0.37               0.70           0.37          0.43
          贵阳银行             0.37               0.19           0.42          0.36
         可比银行均值          0.63               0.58           0.75          0.56
          江苏银行             0.63               0.53           0.81          0.96
          宁波银行             0.33               0.39           0.30          0.37
          杭州银行             0.31               0.34           0.30          0.48
          成都银行             0.51               0.37           0.27          0.80
          南京银行             0.19               0.16           0.08          0.21
          北京银行             0.23               0.29           0.11          0.50
          上海银行             0.20               0.75           0.57          0.49
          苏州银行             0.28               0.23           0.83          0.44
可疑类
          青岛银行             0.43               1.01           0.64          1.02
          西安银行             0.60               0.62           0.48          0.48
          郑州银行             0.81               1.00           0.67          0.44
          长沙银行             0.32               0.31           0.48          0.65
          贵阳银行             0.59               0.58           0.31          0.38
         可比银行均值          0.40               0.50           0.42          0.52
          江苏银行             0.62               0.72           0.41          0.29
                                      6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宁波银行                   0.15                0.18            0.15               0.15
                  杭州银行                   0.40                0.30            0.48               0.46
                  成都银行                   0.48                0.63            0.43               0.38
                  南京银行                   0.27                0.21            0.06               0.07
                  北京银行                   0.21                0.21            0.20               0.14
                  上海银行                   0.50                0.08            0.10               0.20
                  苏州银行                   0.54                0.62            0.09               0.30
     损失类
                  青岛银行                   0.08                0.08            0.12               0.12
                  西安银行                   0.20                0.14            0.16               0.09
                  郑州银行                   0.01                0.01            0.00               0.00
                  长沙银行                   0.53                0.21            0.44               0.16
                  贵阳银行                   0.63                0.68            0.62               0.60
                可比银行均值                 0.33                0.28            0.24               0.22
                  江苏银行                   0.12                0.13            0.17               0.16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各类别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整体与 A 股上市城
  商行平均水平基本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划分充分、完整。
       (四)申请人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划入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贷款的逾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逾期 3 个月以
                  4,257,485     0.37      2,842,129       0.27   3,452,730     0.39     3,686,125       0.49
内
逾期 3 个月至
                  4,902,971     0.43      6,962,403       0.67   3,857,467     0.43     4,165,378       0.56
1年
逾期 1 年以上
                  7,067,981     0.62      4,442,743       0.43   5,314,919     0.60     4,858,780       0.65
至 3 年以内
逾期 3 年以上     1,070,544     0.09      1,250,691       0.12   1,536,263     0.17     1,166,090       0.16
逾期贷款合计     17,298,981     1.52     15,497,966       1.49 14,161,379      1.59 13,876,373          1.86
逾期 3 个月以
                 13,041,496     1.15     12,655,837       1.22 10,708,649      1.20 10,190,248          1.36
上贷款合计
不良贷款总额     15,620,085     1.37     14,357,045       1.38 12,378,298      1.39 10,553,549          1.41
发放贷款及垫
             1,138,679,612 100.00 1,040,497,278 100.00 889,208,996 100.00 747,289,498 100.00
款总额
                                                    7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逾期 90 天以
上贷款分别为 130.41 亿元、126.56 亿元、107.09 亿元和 101.90 亿元,占贷款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1.15%、1.22%、1.20%和 1.36%。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不良贷款分
别为 156.20 亿元、143.57 亿元、123.78 亿元和 105.54 亿元,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
与不良贷款的比例分别为 83.49%、88.15%、86.51%和 96.56%。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除个别因监管要求外,本行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均已划入不良贷款。
    (五)申请人相关减值准备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1、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2017 年至 2018 年,本行采用个别方式及组合方式评估贷款的减值损失。对
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其减值损
失。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时,以贷款账面金额与该贷款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已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
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
贷款,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评估,并根据评估
结果确定以组合方式评估的贷款减值准备。
    本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开展减值计量并计提减值
准备。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行将需要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分别
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
    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如下: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
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
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需确认金融工具在
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8
    2、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分布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客户贷款减
值准备计提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阶段一     1,075,014,440.14     21,840,538.19            94.41%             2.03%
    阶段二        47,925,864.37      6,567,461.74                4.21%         13.70%
    阶段三        15,739,308.06     10,146,177.44                1.38%         64.46%
     合计      1,138,679,612.57     38,554,177.37           100.00%             3.39%
  拨备覆盖率                                    246.82%
                                                                            单位: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阶段一       976,691,287.38     18,096,998.43            93.87%             1.85%
    阶段二         48,907,146.82     5,642,151.19                4.70%         11.54%
    阶段三         14,898,842.89     9,682,798.95                1.43%         64.99%
     合计       1,040,497,277.10    33,421,948.57           100.00%             3.21%
  拨备覆盖率                                    232.79%
                                                                            单位:千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856,863,779.59     14,627,819.13            96.36%             1.71%
    关注类        19,966,918.73      3,681,539.22                2.25%         18.44%
    次级类         7,211,498.75      2,876,289.38                0.81%         39.88%
    可疑类         3,689,810.57      2,568,872.33                0.41%         69.62%
    损失类         1,476,988.68      1,476,959.29                0.17%        100.00%
     合计        889,208,996.32     25,231,479.34           100.00%             2.84%
                                        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拨备覆盖率                                     203.84%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717,799,392.47     10,404,160.30             96.05%                1.45%
    关注类        18,936,556.79      3,452,577.16                 2.53%          18.23%
    次级类         7,139,423.68      2,719,577.11                 0.96%          38.09%
    可疑类         2,147,225.57      1,602,211.49                 0.29%          74.62%
    损失类         1,266,899.88      1,266,899.88                 0.17%        100.00%
     合计        747,289,498.38     19,445,425.95            100.00%                2.60%
  拨备覆盖率                                     184.25%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拨备覆盖率
分别为 246.82%、232.79%、203.84%和 184.25%,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3.39%、
3.21%、2.84%和 2.60%,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拨备率均高于中国银监会《商业银
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规定的 150%和 2.5%的最低监管要求。报告期内,
本行减值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3、申请人贷款减值准备与可比上市银行对比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贷款拨备率
与 A 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杭州银行        4.74               4.23                  3.71              3.36
  贵阳银行        4.54               4.23                  3.60              3.61
  宁波银行        4.00               4.10                  4.08              4.04
                                        10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银行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成都银行         3.95          3.63         3.64             3.41
  上海银行         3.92          3.90         3.80             3.14
  苏州银行         3.87          3.42         2.94             2.89
  南京银行         3.60          3.73         4.11             3.98
  长沙银行         3.50          3.42         3.56             3.21
  江苏银行         3.39          3.21         2.84             2.60
  郑州银行         3.38          3.79         3.82             3.11
  北京银行         3.38          3.15         3.18             3.30
  西安银行         3.13          3.09         2.60             2.51
  青岛银行         2.65          2.56         2.82             2.60
    报告期内,本行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贷款减值计提水平,贷
款拨备率逐年提高,贷款拨备率目前处于 A 股上市城商行的中等水平,与同业
可比公司差异较小。报告期内,本行始终重视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计提的贷款
减值准备充足,拨备计提政策审慎稳健。
    (六)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查阅了申请人贷款五级分类相关制度,了解了申请人客户贷
款减值损失准备计提原则与计提情况,核查了申请人报告期内贷款五级分类情
况及逾期贷款情况。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
引》《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客户贷款进行
分类,贷款五级分类审慎合理,不良贷款划分制度完善、依据充分;申请人根
据逾期贷款借款人的风险情况及时调整评级,截至报告期末,申请人除个别因
外部监管明确要求不下调分类的客户外,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均已划分为不良贷
款;申请人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均高于监管要求,能够确保贷款风险得到
充足覆盖,相关减值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二、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划分
至不良贷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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