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康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买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隆兴中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向阳南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7-06
保定天威线材制造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天威线材制造进行消防检查,发现一条消防通道因堆放物料造成堵塞,不符合检验标准,消防大队就此对天威线材制造处以罚款6,000元。2017年12月1日,天威线材制造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保定天威电气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冀保高新税第一税务所简罚[2019]51291号),因天威结构未按规定进行零申报,故对其处以900元罚款。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冀)安监罚[2019](7-001)号),查明发行人存在下列行为:绝缘车间木加工除尘管道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不完善,缺少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预案演练总结评估中缺少对预案改进的建议,并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处以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