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洪城水业城北水厂出具洪卫水罚【2018】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向市民提供生活饮用水的行为。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洪城水业城北水厂给予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4月17日,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洪城水业城北水厂出具洪卫水罚【2018】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新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而擅自向市民提供生活饮用水。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洪城水业城北水厂给予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