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安泰集团(600408)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15-05-04 0 0 0 0 0
2015-05-04 0 0 0 0 0
2015-04-30 32408.23 0 6.11 37.64 0
2015-04-29 32909.56 0 6.11 37.64 0
2015-04-28 33813.44 0 6.11 37.64 0
2015-04-27 36317.49 0 6.11 37.64 0
2015-04-24 37556.56 0 6.11 37.64 0
2015-04-23 40677.12 15206.98 6.11 37.64 8.98
2015-04-22 47378.13 12810.94 6.70 37.51 9.63
2015-04-21 41552.49 6729.32 6.05 30.79 10.35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基金 6 2551.05 2.534
2 QFII 1 1094.81 1.087
2025-06-30 1 基金 23 1096.51 1.089
2 QFII 1 700.52 0.696
2024-12-31 1 其他 1 479.38 0.476
2 基金 13 426.90 0.424
2024-06-30 1 基金 14 378.15 0.376
2023-12-31 1 基金 14 591.45 0.587
2 上市公司 1 403.51 0.401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160125 4.16 4.54 -8.37 50.00 208.00

买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陵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宁路证券营业部

20160122 4.13 4.38 -5.71 50.00 206.50

买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陵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宁路证券营业部

20160121 4.26 4.35 -2.07 50.00 213.00

买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陵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宁路证券营业部

20150914 5.85 5.85 0 35.04 204.98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5-06-04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安泰集团:关于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李猛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文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李猛,杨锦龙,郭全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集团:关于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李猛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5-06-04

处罚对象:

李猛,杨锦龙,郭全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5〕115号
────────────────────────
关于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
控制人相关人员李猛和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安泰集团,A
股证券代码:600408;
李猛,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代表;
杨锦龙,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第1页
郭全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
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猛、杨锦龙、郭全虎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2025〕1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
的事实,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或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代表李猛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
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2024年 9 月至 10月,安泰集团向股权出让对手方以支付交
易定金的名义对外转出资金 1.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
向此对手方进行借款,构成关联方对安泰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2025年 4 月,所涉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公司。针对
前述事项,公司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第五条第二项的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1条、第 4.1.3条等
有关规定。
第2页
根据《警示函》认定,李猛、杨锦龙、郭全虎分别作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事项负
有主要责任。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代表李猛违反了《股票上市
规则》第 1.4条、第 4.5.1条、第 4.5.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4.1.1条、第 4.2.4
条、第 4.3.1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杨锦龙(任期 2016年 6
月 30日至今)、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全虎(任期 2019年
5 月 31日至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 4.3.1
条、第 4.3.5条、第 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息已经全部偿还完毕,对相关情形
予以酌情考虑。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相关责任主体在规定期
限内均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
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代表李猛、时任
董事长杨锦龙、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全虎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
第3页
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
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
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
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
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
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
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 6 月 4 日
第4页
抄报:中国证监会。
抄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稽查局、山西监管局,本所各上
市公司。
分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交易运行管理部,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会计监管部,交易监
管部,法律事务部,投资者服务部,存档。
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 2025年 6月 5日印发
共印 2份
第5页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5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