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9-29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2022年2月15日,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向发行人昆山分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2月16日,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在查看发行人昆山分公司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时发现发行人昆山分公司共有员工120人左右,但在2021年度仅组织了2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且未如实记录员工考核结果,未将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如实记录。对此,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及《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第二部分第五章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对发行人昆山分公司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第二部分第五章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第三档裁量幅度进行处罚,处以罚款92,5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12-08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一批报关单,申报出口货物的总值为2,878,751.10元。公司自查后发现该批货物装货数量错误,正确价格应为2,266,131.95元,申报出口总价高报了612,619.15元。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向无锡海关主动报明了相关情况。后海关认定企业未将此报关单作出口退税申报、未退税。公司上述错误构成“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违规”,于2019年5月17日被科处警告。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委托上海南汇报关实业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申报出口不拉伸胶条等货物一票,其中,不拉伸胶条的商品编号申报为85177090(相对应的出口退税17%),货物价值13,165.32美元(FOB价格),经海关查验发现,上述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应为40169310(相对应的出口退税率9%)。2017年5月19日,上海海关对发行人罚款人民币33,700元。2019年2月20日,上海海关出具了《企业信用状况证明》(沪关企证字2019-55),证明公司上述行为“非重大违反海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