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8 年2 月26 日,公司子公司智立方科技因所属期2017 年10-12 月企业所
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
定,原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石岩税务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第六十二条,作出深宝税简罚〔2018〕1459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
易)》,对智立方科技罚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