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出具《守法状况证明》确认:“经我单位核实,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守法情况如下:2018年5月9日,该公司因进境植物产品未报检(进口玻璃管申报包装为990纸箱,实际使用天然木托15个),被黄岛海关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黄关检当字[2020]05号),处以700元的罚款。除上述情况外,自2017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发现该公司在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辖区有违反国家有关海关方面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