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07-02
北京德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对德秾科技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朝一税简罚[2019]6035181号),对德秾科技未按期申报环境保护税的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德秾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德秾科技已足额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北京天德润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2017年5月,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向天德润宝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东十二国税简罚[2017]1872号),对天德润宝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天德润宝的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天德润宝已足额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北京德必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向德必荟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东十二国税简罚[2017]2102号),对德必荟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德必荟的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德必荟已足额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