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氿滨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明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明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氿滨大道证券营业部
买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怀宁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方: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洛城大道证券营业部
买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证券时报2022-11-1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建设的亳州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存在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为被亳州市谯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予以改正,并罚款4万元。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在项目施工时工地未采取硬质围挡措施,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对此作出责令改正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16日,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对中铁城环因逾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加处罚款10万元。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前提下擅自使用塔吊机械及项目中的基坑工程在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前提下完成地下室底板的施工的行为被罚款11万元。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情况未整改到位被南昌市城乡建设局罚款4.5万元并责令改正。
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被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