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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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3-08-28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导致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部分有机废气经百叶窗、车间门直接排入外环境。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当日立即停止此行为,立即关闭油性涂料车间门,并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油性涂料车间百叶窗密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2022年11月22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长环(望)罚【2022】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上述行政处罚相关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1-1-69法行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决定对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8,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出具的《证明》:“在上述处罚决定作出之后,该公司已按时缴清罚款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本局要求完成整改。本局认为,该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恶劣影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综上,长沙飞鹿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合上述,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5、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湘长望)应急罚【2022】危化和烟花科-10号)2022年8月26日,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1-1-68上事实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和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决定给予人民币3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2022年9月20日,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具(湘长望)应急罚【2022】危化和烟花科-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上述行政处罚相关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此外,根据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出具的《证明》:“在上述处罚决定作出之后,该公司已按时缴清罚款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本局要求完成整改。本局认为,该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恶劣影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综上,长沙飞鹿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来源:证券时报2022-09-20
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被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行政处罚,苏州恩腾从2021年10月份起,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内的韩国籍外国人KIMNAMHYUNG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罚款10,000元。
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因苏州恩腾以一般贸易向浦东国际机场海关申报从韩国进口手动包装机2台申报商品编码有误,认定苏州恩腾存在申报不实行为,违法海关监管规定,核定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0,645.10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366.22元。罚款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