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25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曲阜市天利药用辅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天利”)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收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环罚
【2021】4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违法事实: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曲阜天利检查,发现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经
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曲阜天利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利用抽水泵将斜板
沉淀池内未经完全处理的污水抽到公司总排放口明渠内排放进入城
市污水管网。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决定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
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
(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肆拾叁万柒仟
伍佰圆整。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控股子公司曲阜天利接受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将按期缴纳
罚款;并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停止违法行为,认真吸取本次教训,严格
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法规的要求,
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三、《决定书》对公司可能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控股子公司违法行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5.1 条规定的情
形。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且不会对公
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对曲阜天利的环保作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警示作
用,后续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促使曲阜天利进一步提高
环保意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各项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
监督,提高环保治理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
护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环罚【2021】46 号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