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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300300)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24 8042.34 470.89 9.25 22.39 0
2024-04-23 7801.40 151.46 9.25 21.00 1.64
2024-04-22 7894.29 98.29 7.61 16.51 0
2024-04-19 8062.06 178.72 7.61 17.27 1.00
2024-04-18 8048.85 95.46 6.61 15.47 0
2024-04-17 8148.57 208.22 6.61 15.67 0
2024-04-16 8294.39 284.69 9.46 20.15 0.02
2024-04-15 8872.47 238.59 9.44 22.94 0.09
2024-04-12 9817.93 101.88 9.76 26.35 0
2024-04-11 9790.89 181.51 9.76 26.94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其他 3 13007.04 19.508
2 QFII 1 291.20 0.437
2023-12-31 1 其他 4 12666.62 18.869
2 基金 12 485.89 0.724
3 上市公司 1 339.44 0.506
2023-09-30 1 其他 2 12664.09 18.865
2 上市公司 2 464.92 0.693
2023-06-30 1 其他 2 12664.09 18.865
2 基金 9 892.70 1.330
3 上市公司 1 349.99 0.521
2023-03-31 1 其他 2 12664.09 18.865
2 上市公司 2 885.09 1.318
3 QFII 1 341.53 0.509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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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3-15 2.48 3.06 -18.95 32.03 79.43

买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卖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巨鹿路营业部

2021-01-25 4.46 4.28 4.21 370.00 1650.20

买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邹容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2021-01-21 4.55 4.60 -1.09 110.00 500.50

买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2021-01-14 4.26 4.27 -0.23 400.00 1704.00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2020-12-24 5.17 5.00 3.40 48.01 248.21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2020-06-30 5.46 6.05 -9.75 35.00 191.10

买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河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0-11-12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吴艳,周为利,曹阳,王麒诚,项坚,黄门马,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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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11-12

处罚对象:

吴艳,周为利,曹阳,王麒诚,项坚,黄门马,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
大厦;
吴艳、王麒诚,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
5 号汉鼎国际大厦,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吴艳、王麒诚的一致行动人;
项坚,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黄门马,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周为利,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 2 —
曹阳,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代财务总监。
一、违规事实
经查明,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峡创
新”)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0 年 1 月 23 日, 海峡创新披露《 2019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
润”)为 500 万元至 4,000 万元。 2 月 29 日, 海峡创新披露《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及《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19 年度
预计净利润修正为-74,585.68 万元。 海峡创新《 2019 年度业绩预
告》披露的净利润预计区间范围与《 2019 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
预计净利润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海峡创新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显示,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 海峡创
新原实际控制人吴艳、王麒诚、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4,090 万元,日最高占用金额为 14,090 万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末,上述占用资金的本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二、当事人申辩情况
在纪律处分过程中, 海峡创新、曹阳、黄门马提交了书面申
— 3 —
辩意见并针对第一项违规事实提出了听证申请, 吴艳、王麒诚、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项坚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 周为利未提
交申辩意见。
(一) 关于信息披露不准确的申辩意见
海峡创新、曹阳、 黄门马的主要申辩理由为: 业绩修正事项
是基于期后突发事件, 属于期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 海峡创新已
及时进行了修正。 在业绩预告编制过程, 海峡创新进行了审慎判
断,且违规行为未对市场造成严重影响。此外, 参照过往案例处
分过严等。
曹阳还提出申辩,认为其在海峡创新任职时间较短, 在任期
间已做到勤勉尽责。
黄门马还提出申辩,认为其已在职责范围内勤勉履职,业绩
预告及业绩调整的披露均发生在辞职交接阶段。
(二)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申辩意见
海峡创新的主要申辩理由为: 资金占用的违规事项系海峡创
新自查发现、 从严判断并主动披露。相关事项发生后, 海峡创新
及占用方积极主动整改,被占用资金本金已全部归还。 从重处分
可能会对海峡创新造成不利影响等。
吴艳、王麒诚、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申辩理由为:
资金占用是为解决海峡创新应收账款回收问题,且其事后自查自
纠, 积极主动整改,被占用资金本金已全部归还。
项坚、黄门马提出申辩, 认为其已积极履职,且非直接责任
— 4 —
人,违规事项较为隐蔽, 其并不知情。
三、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召开纪律处分听证会,听取了海峡创
新、曹阳、黄门马的申辩。根据违规事实和情节,结合当事人的
书面申辩和听证申辩情况,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后认为:
关于海峡创新。一是关于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年度业绩属
于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投资者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
响。上市公司理应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合理、谨慎的估计。首
先, 海峡创新业绩预告不准确主要系海峡创新对微贷网的长期股
权投资计提减值导致。 2019 年下半年已经出现网贷行业政策调整
及微贷网股价大幅下滑等情况,且根据海峡创新提供的经营数据,
微贷网在 2019 年第四季度已出现相关风险及减值迹象,海峡创新
未能在业绩预告阶段对微贷网的减值迹象进行审慎判断,导致业
绩预告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前后不一致, 盈亏性质发
生变化且存在重大差异。 但考虑到海峡创新在披露业绩快报时对
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业绩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
利润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对海峡创新该项违规的申辩予以部分
采纳。 二是关于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系禁止性违规行为, 严重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所在纪律处分事先告知过程中已酌情考虑资
金占用系自查发现且占用金额已偿还等情形, 对该项违规行为予
以从轻处分,因此对第二项违规的申辩理由不再采纳。
综上所述, 海峡创新违规事实清楚,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
— 5 —
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4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3.4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第 2.1.4
条的规定。
关于吴艳、王麒诚、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吴艳、王麒诚、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资金占用是为解决上市公司应收账款
回收问题,但客观上占用了上市公司资金, 资金占用系禁止性违
规行为,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所在纪律处分过程中已考虑
占用金额已偿还等情形, 酌情予以从轻处分, 因此不再采纳其申
辩。
综上所述, 海峡创新原实际控制人吴艳、王麒诚及其一致行
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4 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7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第 4.1.1 条、第 4.2.3 条、第 4.2.8
条、第 4.2.9 条的规定。
关于黄门马。一是关于信息披露不准确。 黄门马在业绩预告
披露时担任海峡创新总经理,理应关注到微贷网事项,组织相关
人员对业绩预告进行合理、审慎、客观、准确的预计。其在辞职
交接阶段也不能免除在任期间的法定职责,作为时任总经理, 其
未能保证业绩预告中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对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
负有重要责任, 但考虑到海峡创新在披露业绩快报时对业绩预告
— 6 —
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业绩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不存
在重大差异,因此对黄门马该项理由予以部分采纳。 二是关于资
金占用。黄门马在资金占用发生期间担任海峡创新总经理, 理应
对上市公司整体内部控制、规范运作负有管理责任, 不能以不知
悉为由推卸责任, 对其第二项违规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 海峡创新时任总经理黄门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
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4 月
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海峡创新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
要责任。
关于曹阳。曹阳在业绩预告披露时代行海峡创新财务总监职
责, 其理应关注到微贷网事项, 组织相关人员对业绩预告进行合
理、审慎、客观、准确的预计。任职时间的长短不能免除其在任
期间的法定职责,其作为时任代行财务总监,未能保证业绩预告
中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对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重要责任, 但
考虑到海峡创新在披露业绩快报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修正
后的业绩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
对曹阳的申辩予以部分采纳。
综上所述, 海峡创新时任代财务总监曹阳未能恪尽职守、履
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海峡创
新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7 —
关于项坚。项坚作为董事长,理应对上市公司整体内部控制、
规范运作负责, 对资金占用事项负有管理责任,不能以不知悉为
由推卸责任, 对其申辩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 海峡创新时任董事长项坚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
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4 月修
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海峡创新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
负有重要责任。
海峡创新时任财务总监周为利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
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4 月修订)》《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
第 3.1.5 条的规定,对海峡创新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
任。
四、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4 月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2.4 条、第 12.5 条、第 12.6 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艳、王
麒诚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 8 —
三、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项坚、 时任
总经理黄门马、 时任代财务总监曹阳、 时任财务总监周为利给予
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
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
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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