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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 2020-065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融环境”或“公司”)因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8月7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
队调查通字192211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9221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告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17)。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 88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二、《事先告知书》内容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毛凤丽女士、毛军亮先生、李庆义先生、
李晓光先生:
科融环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
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
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科融环境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科融环境通过将21个项目调式报告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为2017年,并在
2017年确认调式收入,涉嫌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令号1401026-RK
2013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令号1401026-RK),合同总额426,099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
认调试部分收入170,439.6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145,674.87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5年11月3日涂改为2017
年11月3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145,674.87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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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令号1403053-RK
2014年3月12日,科融环境与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
买 卖合同(合同令号 1403053-RK),约定科融环境出售2 套设备,合同总额
1,080,000元。 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486,000元,扣除增
值税后收入415,384.62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0月10日涂改为2017
年10月10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415,384.62元。
3.令号1409001-YH
2014年7月18日,科融环境与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签订设备买
卖合同(合同令号1409001-YH),约定科融环境出售地面火炬一套,合同总额
3,350,000元。 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1,340,000元,扣除
增值税后收入1,145,299.15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用户评价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0月25日涂改为
2017年10月25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2017年1月结转该项目外包安装成本
29,126.21元,虚增2017年利润1,116,172.94元。
4.令号1504016-YH
2015年3月15日,科融环境与河北新启元能源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
备买卖合同(合同令号1504016-YH),合同总额326,150元。2017年12月25日,科
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130,46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111,504.27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签字日期为2016年3月8日的用户评价报告涂改为
2017年3月8日,将该项目签字日期为2016年4月6日的用户评价报告涂改为2017
年4月6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111,504.27元。
5.令号1504050-RK
2015年2月28日,科融环境与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
卖合同(合同令号1504050-RK),约定科融环境出售2套设备,合同总额349,700
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104,91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
入89,666.67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用户评价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9月29日涂改为
2017年9月29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89,666.67元。
6.令号1505006-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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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9日,科融环境与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
合同(合同令号1505006-YH),约定科融环境出售3套设备,合同总额1,870,000
元。 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747,999.99元,扣除增值税后
收入639,316.23 元。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现场调试日期由2016
年1月涂改为2017年1月,签字日期由2016年10月10日涂改为2017年10月10日,并
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639,316.23元。
7.令号1505074-RK
2015年5月20日,科融环境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令号1505074-RK),合同总额220,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
认调试部分收入44,0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37,606.84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6月3日涂改为2017
年6月3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37,606.84元。
8.令号1507002-RK
2015年5月12日,科融环境与中美新能源技术研发(山西)有限公司签订设
备买卖合同(合同令号1507002-RK),合同总额320,000元。2017年12月25日,
科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128,0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109,401.71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0月10日涂改为2017
年10月10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 2017年期初结转成本4,341.88元,虚增2017
年利润105,059.83元。
9.令号1507041-YH
2015年6月16日,科融环境与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
同(合同令号1507041-YH),合同总额2,090,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
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836,0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714,529.91 元。经查,科融
环境将该项目设备调试验收申请表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8月13日涂改为2017年8
月13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714,529.91元。
10.令号1507092-YH
2015年7月4日,科融环境与江苏天沃综能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
卖合同(合同令号1507092-YH),合同总额581,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
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348,6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297,948.72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用户评价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0月9日涂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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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9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2017年未发生调试成本,仅结转调试
人员于2015年发生的出差报销费用10,852.90元,虚增2017年利润287,095.82元。
11.令号1508047-YH
2015年8月14日,科融环境与沈阳铝铁院华兴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签订设
备买卖合同(合同令号1508047-YH),合同总额5,197,365元。2017年12月25日,
科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2,078,946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1,776,876.92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现场调试日期由2016年4月至6月涂改为
2017年4月至6月,将签字日期由2016年12月29日涂改为2017年12月29日,并将收
入确认在2017年,2017年期初结转该项目调试成本33,333.34元,结转调试人员
2016年出差报销费用6,422.50元,虚增2017年利润1,737,121.08元。
12.令号1511012-RK
2015年10月29日,科融环境与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
同令号1511012-RK),合同总额959,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认调
试部分收入383,6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327,863.25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用户评价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8月19日涂改为
2017年8月19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327,863.25元。
13.令号1511044-YH
2015年11月5日,科融环境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令号1511044-YH),合同总额220,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
认调试部分收入66,0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56,410.26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2月30日涂改为2017
年12月30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2017年结转该项目2016年8月至12月出差
调试成本18,203.50元,虚增2017年利润38,206.76元。
14.令号1601067-RK
2015年10月26日,科融环境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令号1601067-RK),约定科融环境出售2套设备,合同总额992,000元。 2017
年 12 月 25 日,科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396,800 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
339,145.30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0月10日涂改为2017
年10月10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339,14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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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令号1602009-RK
2016年1月20日,科融环境与后英集团海城市高新技术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设
备买卖合同(合同令号1602009-RK),合同总额520,000元。 2017年6月25日,科融
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208,0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177,777.78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1月4日涂改为2017
年11月4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177,777.78元。
16.令号1602044-RK
2016年2月15日,科融环境与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改造项目合同
(合同令号1602044-RK),合同总额1,208,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
确认调试部分收入483,2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412,991.45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8月10日涂改为2017
年8月10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412,991.45元。
17.令号1604050-RK
2016年3月30日,科融环境与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买
卖合同(合同令号1604050-RK),约定科融环境出售2套设备,合同总额930,000
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认调试部分收入139,5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
入119,230.77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2月16日涂改为2017
年12月16日,并将收入确认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119,230.77元。
18.令号1604088-RK
2016年4月27日,科融环境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令号1604088-RK),合同总额138,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
认调试部分收入41,4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35,384.62元。经查,根据科融环
境的情况说明,令号1511044-YH与令号1604088-RK两个合同为同一个客户的同一
个项目,使用同一份调试报告。科融环境将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2月30
日涂改为2017年12月30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35,384.62
元。
19.令号1605088-RK
2016年5月23日,科融环境与巴彦埠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
同(合同令号1605088-RK),合同总额488,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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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调试部分收入195,2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166,837.61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2月15日涂改为2017
年12月15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166,837.61元。
20.令号1606030-RK。
2016年6月2日,科融环境与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
同令号1606030-RK),合同总额350,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确认调
试部分收入140,0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119,658.12元。经查,科融环境将该
项目用户评价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1月2日涂改为2017年11月2日,将该项目
燃烧器运行记录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1月3日涂改为2017年11月3日,并将收入确
认在2017年,2017年结转该项目2016年9月至12月出差调试成本3,923.50元,虚
增2017年利润115,734.62元。
21.令号1607061一RK
2016年7月7日,科融环境与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
同(合同令号1607061-RK),合同总额136,000元。2017年12月25日,科融环境
确认调试部分收入54,400元,扣除增值税后收入46,495.73元。
经查,科融环境将该项目调试报告的签字日期由2016年10月14日涂改为2017
年10月14日,并将收入确认在2017年,虚增2017年利润46,495.73元。
二、科融环境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4月25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科融环境2017
年利润总额41,838,890.84元。上述科融环境通过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
利润7,178,800.95元,导致该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为毛凤丽、毛军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李庆义、李晓光。
2019年4月24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10,671,310.16元。上述科融环境通过涂改调试报告日
期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导致更新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依然涉嫌存在
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毛军亮。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记账凭证、调试报告、差旅费报销单等
原始凭证、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我会认为,科融环境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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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
元罚款;
二、对毛凤丽、毛军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三、对李庆义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四、对李晓光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
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会
复核成立的,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
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根据《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对影响的2017年财务主要数据进行了
初步的预估,具体如下:(最终数据以公司调整后的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及鉴证报告等专业依据为准)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利润总额 1067.13 -717.88 349.25
所得税费用 794.60 -107.68 686.92
净利润 272.53 -610.20 -337.67
少数股东损益 -759.60 0.00 -759.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2.00 -610.20 421.80
注: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涉及21个令号均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控院”)的订单,其中YH为冶金化工类订单,RK为燃烧控
制类订单。由于燃控院为科融环境全资子公司,上述虚增利润的金额的调整对少
数股东损益的金额不产生影响。
所以, 处罚结果不影响公司2017年盈亏性质,不触及连续会计年度亏损的退
市指标。
四、对公司可能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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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事先告知书》涉及
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
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毛凤丽女士历来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针
对上述问题,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整改,加强和改进相关业
务的内部控制工作,同时认真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合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
发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提高上市公司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的为准。
特此公告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