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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300094)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18 24305.23 2206.89 13.06 44.01 4.12
2024-04-17 24123.97 1100.80 8.94 29.32 0
2024-04-16 24441.55 1565.69 11.43 34.63 2.61
2024-04-15 25096.70 2134.47 8.90 29.90 0.08
2024-04-12 26685.00 3349.82 13.46 50.61 0
2024-04-11 27017.40 2645.48 13.46 53.44 0
2024-04-10 27351.19 4032.11 13.46 54.38 0
2024-04-09 27552.60 3388.58 13.46 55.19 0.11
2024-04-08 28146.71 4335.95 13.35 57.00 0
2024-04-03 28681.36 6204.00 13.35 59.67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3-12-31 1 基金 11 229.81 0.208
2023-09-30 1 其他 4 24482.55 22.154
2 基金 2 355.55 0.322
3 上市公司 1 345.56 0.313
2023-06-30 1 其他 3 25041.17 22.660
2 基金 15 2884.09 2.610
2023-03-31 1 其他 4 25412.70 28.848
2 基金 3 2060.03 2.338
3 社保 1 891.04 1.011
2022-12-31 1 其他 4 25048.48 28.434
2 基金 11 1918.10 2.177
3 上市公司 2 684.47 0.777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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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1-12-22 4.39 4.41 -0.45 380.00 1668.20

买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桑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大连港兴路证券营业部

2021-12-22 4.39 4.41 -0.45 145.75 639.86

买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狮山路营业部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大连港兴路证券营业部

2021-09-17 4.31 4.16 3.61 182.39 786.10

买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卖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紫阳路证券营业部

2021-09-13 4.16 4.15 0.24 525.75 2187.14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大连港兴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中街证券营业部

2021-08-25 4.51 4.75 -5.05 1839.10 8294.34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夏路证券营业部

2021-04-13 5.13 5.28 -2.84 980.00 5027.40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一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2-05-25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勇,易绚雯,李国通,李忠,樊春花,陈汉,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2-17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关决字[2021]0007号)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广东国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9-21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李忠,樊春花,陈汉,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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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5-25

处罚对象: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勇,易绚雯,李国通,李忠,樊春花,陈汉,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湛江吴川市黄
坡镇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 6 号;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东湛江赤坎区东盛路
6 号南方大厦 2 楼,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李忠,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陈汉,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樊春花,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国通,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时任副
总经理;
易绚雯,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张勇,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 2 —
经查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
水产”)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国联
水产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11 月 26 日,国联
水产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投资”)
通过拆出资金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国联水产资金,日最高占用额
为 6,298.9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国通投资已偿还完
毕前述占用资金。
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国联水产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
易的公告》显示,2015 年至 2020 年,国联水产与控股股东国通
投资发生日常关联采购,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直至 2021 年 2 月 3 日才予以披露。其中,2018 年、2019
年发生额分别为 22,648.41 万元、17,086.99 万元,分别占国联
水产 2017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
资产”)、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国联水产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 3 —
正的公告》《关于对公司前期相关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更正公
告》显示,因向控股股东国通投资采购但未及时办理入库、未抵
销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等,国联水
产对 2016 年至 2020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分
别调整2019年前三季度、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3,122.74万元、
4,208.21 万元,调整金额分别占更正后净利润绝对值的 207.47%、
447.61%。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国联水产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显示,管理层对国联水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认为根据
国联水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国联水产仅存在一个有关集中采购导致大量内部
交易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国联水产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国联
水产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实际上国联水产内
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国联水产在进行融资性质贸易时,
财务部门人为编制好每月的原材料入库计划和产成品的出库计
划,仓库管理部门在未见实物的情况下,完全依据财务部门编制
的计划来进行出入库的登记,导致国联水产的进销存系统不能完
全反映存货的实际情况。国联水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披
露不准确的情形。
国联水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4 —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0.2.4 条、第 10.2.6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8.8.1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2.1.4 条、
第 2.1.6 条的规定。
国联水产控股股东国通投资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3.2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4.2.1 条、第 4.2.3 条、第 4.2.7
条、第 4.2.8 条的规定,对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国联水产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3.1.5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4.3.2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4.2.1 条、第 4.2.3 条、第 4.2.7
条、第 4.2.8 条的规定,对国联水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国联水产时任总经理陈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对国联水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
责任。
国联水产财务总监樊春花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对国联水产上述第一、三、四项违
— 5 —
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国联水产时任董事、时任副总经理李国通未能恪尽职守、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对国联水产上述第一、
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国联水产时任董事会秘书易绚雯、张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国联水产上述第二项
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第 16.4 条,《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2.4 条、第 12.5 条、第
12.6 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
标准》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经本所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二、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陈汉,财
务总监樊春花,时任董事、时任副总经理李国通,时任董事会秘
书易绚雯、张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
— 6 —
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
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5 月 2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关决字[2021]0007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22-02-17

处罚对象:

广东国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证券代码:300094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Zhanjiang Guolian Aquatic Products Co.,Ltd.
(住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
                       工业大道 6 号)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二〇二二年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的程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认,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同一价格且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
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1-3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 10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广东国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
  1                                                 25,299.45             20,000.00
                       目
       国联(益阳)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深加工
  2                                                 60,171.51             50,000.00
                     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15,470.96            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
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73,687,694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
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
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总
股本为 912,292,315 股;国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57,901,642 股,持股比例
                                       1-1-4
17.31%,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7,938,605 股,持股比
例为 1.97%,同时,李忠先生作为国通投资及冠联国际第一大股东,通过国通投
资和冠联国际间接控制公司 235,631,192 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253,569,797
股股份,控制的股权比例 27.80%,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按发行数量上限 273,687,694 股计算,则上市公司总
股本将变为 1,185,980,009 股,国通投资持股 13.31%,李忠先生控制的股权比
例为 21.38%。
    由于本次发行的单个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后合计
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2%。发行后,国通
投资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忠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以任
何方式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发
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
老股东共享。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
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
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
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要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
险、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持续亏损的风险、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发行人产品向美出口的风险、新型冠状病
                                  1-1-5
毒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论证,该投资决策是基于目前
的产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所做出的,
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整体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全面做大做强现有核
心业务,加大预制菜品投入并进入食品新消费领域延伸奠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仍然有以下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料有小龙虾、罗非鱼、南美白对虾等,受当地养殖成功率、供
需关系、汇率波动等多因素影响,导致原材料价格及供给稳定性存在较大波动。
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的不稳定将造成公司毛利率的起伏。募投项目建成后,产
能进一步提升,对原材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果原材料不能及时满足公司的需
求或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原有生产设施或场地上进行改扩建生产线
及其辅助设施,鉴于原有设施及场地的复杂性,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建工程、新
建工程、设备采购、生产线安装和调试等一系列环节,对公司的工程组织与管
理能力有更高要求。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需求减弱、新冠疫情出现反
复等情况,可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并投产后,将新增 2.4 万吨鱼虾类预
制菜、1.53 万吨小龙虾、2.97 万吨鱼类深加工产品等产品产能,虽然公司已经
审慎考虑了所在行业的市场空间、客户开拓、在手订单、同行业公司扩产计划、
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产品的差异化竞争等优劣势因素,但是新增产能规模较
现有产能增幅较大,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产品无法满足消费者口味需
求导致产品滞销,或者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与产能扩张不匹配,则可能导致公司
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1-1-6
    ③募投项目实施达产后产能未能完全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并投产后,将新增 2.4 万吨鱼虾类预
制菜、1.53 万吨小龙虾、2.97 万吨鱼类深加工产品等产品产能。公司上述募投
项目已经过了充分的论证,项目建设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
环境、市场容量、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做出的,公司综合考虑了现有的销售渠
道、客户资源、公司市场拓展能力等因素,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
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如果公司未能在产品的市场开拓上取得进一步进展,国
内市场的开拓不及预期,后续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仍有可能使投资项目达产后面临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④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在项目建设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总额为 5,331.89 万元,占募
投项目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73%。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
现预期收益,项目收益不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
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⑤募投项目在短期内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及原股
东分红减少和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项目的效
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需要在投产后逐步体现,短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
以实现同步增长,因而公司在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
风险。未来随着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步发展,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
逐步上升。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将大幅提高,本次发行亦将导致公司原股
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未来公司将严格实施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
完善股东未来回报规划;同时在未来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中,多听取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1-1-7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
别为 249,974.45 万元、239,709.95 万元、252,919.98 万元和 269,064.67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36%、47.82%、49.65%和 52.23%。公司存货余额较大
主要系行业特性及公司销售模式,公司设置合理安全库存保障持续稳定的生产
和持续稳定的供应。较高规模的存货余额将占用发行人较多流动资金,发行人
如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将可能导致发行人存货周转能力下降,流动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此外,若未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变
现困难,发行人经营业绩可能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亏损的风险
    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6,336.31 万元、-31,772.43 万元、-1,018.20
万元,主要原因系受 2019 年中美贸易摩擦和 2020 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境外
市场销售收入下降,境外销售受阻使得存货周转速度减缓,导致存货积压,计
提大额的存货跌价准备。
    针对上述不利因素,发行人努力稳固境外市场,积极拓展境内市场,大力
推广预制菜产品,业绩下滑的势头于 2021 年得到遏制: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的业绩预告,发行人预计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45 亿元,与
2020 年基本持平,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2,600 万元至-3,100 万元,较 2020 年
大幅减亏。作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水产品企业,若未来疫情有反复,导致发行
人境内市场拓展不达预期,境外市场持续萎缩,发行人经营业绩仍将受到不利
影响。
    (4)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发行人产品向美出口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境外销售区域主要为北美、澳洲等发达国家
或地区,其中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20,400.67 万元、178,553.35 万元、
175,528.36 万元和 105,774.21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6.60%、
38.58%、39.06%和 32.06%(其中绝大部分收入系由注册于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SSC
发行人在美国本土销售收入,SSC 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位于美国,其销售业务不受
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美国市场是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市场之一,美国针对中
                                   1-1-8
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中包含水产类产品,发行人为了应对贸易摩擦,已
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对美国直接出口占营
业收入比仅为 0.99%,但发行人仍面临严峻的国际贸易壁垒及贸易政策变化带来
的不确定风险。
    (5)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
不同程度的影响,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目前,疫情在我国境
内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控制,但在国外尚未得到全面有效控制。隔离管控、物流
限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可能使得公司的人员出勤、设备采购及安装维护、销售发
货等环节有所迟滞,以及客户开发等市场活动受到一定限制,进而影响公司的
生产经营,可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6)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发生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731.19 万元、1,601.41 万元、1,398.79 万元、887.12 万元,发生金额较小。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
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若公司未
来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可能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
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除以上主要风险外,其他有关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风险具体详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1-9
                                目录
公司声明 ........................................................... 2
重要提示 ........................................................... 3
释义 .............................................................. 12
 一、普通术语 ..................................................... 12
 二、专业术语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4
 六、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 58
 七、行政处罚情况 ................................................. 6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与目的 ........................... 63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6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 67
 四、募集资金投向 ................................................. 69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0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0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1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7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72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111
 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新增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111
 五、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12
 六、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114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分析 ................................ 11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9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 1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20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
 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 12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1-1-10
 形 .............................................................. 122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
 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122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2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23
 二、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 125
 三、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亏损的风险 ...... 125
 四、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发行人产品向美出口的风险 .................... 126
 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 126
 六、关联交易风险 ................................................ 126
 七、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 127
 八、资本市场风险 ................................................ 127
 九、规模扩张产生的管理风险 ...................................... 127
 十、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 12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2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3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3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3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36
 六、董事会声明 .................................................. 138
                                 1-1-11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行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人/公司/国联水产/
                        指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上市公司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      指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国通投资/国通水产/新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湛江市国通水产有限
                        指
余国通                       公司”,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控股股东
冠联国际                指   冠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广东新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国联食品科技有
新盈食品                指
                             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国美水产                指   广东国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国联骏宇                指   国联骏宇(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蓝洋                指   上海蓝洋水产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国联种苗                指   湛江国联水产种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国联饲料                指   湛江国联饲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广州国联                指   广州国联水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阳江国联                指   阳江国联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精展质检                指   湛江精展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国联(益阳)            指   国联(益阳)食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湛江联美                指   湛江联美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二级子公司
SSC 公司                指   Sunnyvale Seafood Corporation,系发行人三级子公司
                             国联(监利)食品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系发行人二级子公
国联(监利)            指
                             司,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4 月将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出
三会文件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
《公司章程》            指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
《法律意见书》          指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 2018 年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249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 2019 年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313 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 2020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指
                             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500152 号)
《审计报告》            指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 年
                                        1-1-12
                                  度审计报告》的合称
《2018 年年度报告》         指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         指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年度报告》         指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 2021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指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告》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股票上市规则》            指
                                  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湛江开发区管委会            指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湛江工商局                  指    广东省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销商、华福证券
会计师、中审众环、中审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南美白对虾,学名:凡纳滨对虾
 对虾                  指
                                 (litapenaeusvannameiboone),又名:白对虾、万氏对虾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CNAS                  指
                                 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ACC                   指        Aquaculture Certification Council,水产养殖认证委员会
                                 Hazards Analysis CriticalControlPoint,危害分析和关键
 HACCP                 指        控制点,是鉴别、评价和控制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的危害的
                                 一种体系
 BRC                   指        British Retail Consortium,英国零售商协会
 BAP                   指        Best Aquaculture Practices,《最严谨的水产养殖规范》
                                 EU directive 89/686/EEC,欧盟关于商品生态保护和环境保
 EU                    指
                                 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认证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of Medical Products 适用于
 GMP                   指        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从原料、人员、设施
                                 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达到卫生质量要求,
                                            1-1-13
                          形成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并加以改善
 ASC                指    Aquaculture Stewardship Council,水产养殖管理理事会
                          Sanitation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卫生标准操作
 SSOP               指
                          程序
 GAA                指    Global Aquaculture Alliance,全球水产养殖联盟
 ISO/IEC 17025      指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FDA                指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
 B端                指    企业、商家、业务部门类客户群
 C端                指    个人消费者客户群
                          企业资源管理软件系统,具有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等应
 SAP 系统           指
                          用模块
敬请注意,本募集说明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减之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anjiang Guolian Aquatic Products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忠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联水产
      股票代码:300094
      上市时间:2010 年 07 月 08 日
      总股本:912,292,315 股
      注册地址:湛江开发区平乐工业区永平南路(一照多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
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 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
6号
      联系人:陈颜乐
      公司邮编:524563
      公司电话:0759-2533778
      公司传真:0759-2533912
      电子邮箱:ir@guolian.cn;chenyl@guolian.cn
      经营范围:水产种苗的引进、繁育、养殖及销售;繁育水产种苗所需的饲料
(海蛎、鱿鱼、海虫、丰年虫、绿荫藻、沙虫)、燃料(木柴);农副产品的收
购(自用);水产品的研究、开发、养殖、收购、冷冻;加工、销售:水产制品、
速冻食品。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水产饲料;零售:酒精饮料;
                                      1-1-15
提供餐饮服务。(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以上项目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以上所有经营项目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912,292,315 股,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301,354                        3.10
       2        无限售条件股份                         883,990,961                    96.90
                    合计                               912,292,315                   100.00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1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7,901,642           17.31
  2                冠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77,729,550               8.52
           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
  3        限公司-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                  42,149,170               4.62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张新华                               27,586,940               3.02
  5                          李忠                                17,938,605               1.97
  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465,975               1.59
  7                         李国通                               11,748,000               1.29
  8                          陈汉                                11,748,000               1.29
  9                         宋佳骏                               10,425,767               1.14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
 10        托-汇沣 19 号(好猫 2 号)结构化证券投                9,200,000               1.01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计                                 380,893,649           41.76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国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57,901,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6
17.31%,为公司控股股东。国通投资股权结构为李忠持股 47.86%、李国通持股
26.07%、陈汉持股 26.07%,李忠和李国通系兄弟关系,国通投资的基本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
   法定代表人    李国通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194408281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投资、资产管理(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项目投资
    经营范围     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4-01-15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李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7,938,605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同时,李忠先生作为国通投资及冠联国际第一大股东,
通过国通投资和冠联国际间接控制公司 235,631,192 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253,569,797 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27.8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1-17
    实际控制人李忠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忠先生,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创始人之一,
身份证号:4408041968****1896,清华大学 MBA、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现任公司董事长、农业部渔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水产
业商会名誉会长、第十九届湛江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广东省人大代表、
广东省政协委员。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四青年奖章、“广东省十大杰
出青年”、首届全国“兴渔富民”十大新闻人物、当代中国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
号。
    (三)控

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09-21

处罚对象:

李忠,樊春花,陈汉,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
区平乐工业区永平南路;
李忠,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汉,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樊春花,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
水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 年 1 月 24 日,国联水产披露《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亏损 3,900 万元至 4,400 万元。 2 月 29 日,国联水产披露《2019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19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8,106 万元。4 月
30 日,国联水产披露《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2019 年度业绩
快报修正公告》,将 2019 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48,014 万元。
— 2 —
5 月 21 日,国联水产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为亏损 49,066 万元。国联水产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
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
异且未及时修正。
国联水产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3.4 条的规定。
国联水产董事长李忠、总经理陈汉、财务总监樊春花未能恪
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和第 3.1.5 条的规
定,对国联水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2.4 条、第 12.6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总经理
陈汉、财务总监樊春花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
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
社会公开。
— 3 —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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