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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24 15457.68 1775.20 65.55 398.52 8.97
2024-04-23 16774.24 671.83 56.80 314.09 0.66
2024-04-22 16675.57 1043.21 56.51 306.83 7.62
2024-04-19 16250.52 1301.01 49.53 267.44 0.73
2024-04-18 15604.54 1206.79 50.69 284.35 2.70
2024-04-17 15009.91 285.49 49.54 275.42 1.80
2024-04-16 15535.65 1672.12 60.77 321.46 11.21
2024-04-15 15746.43 861.30 53.76 309.10 7.88
2024-04-12 15766.25 880.31 47.34 279.76 1.18
2024-04-11 15496.80 531.89 55.06 329.24 1.52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其他 6 60678.74 49.578
2 基金 12 11695.34 9.556
2023-12-31 1 其他 6 60678.74 49.578
2 基金 88 19734.60 16.124
2023-09-30 1 其他 5 60678.74 49.578
2 基金 13 15808.92 12.917
2023-06-30 1 其他 6 62425.76 51.006
2 基金 93 23490.94 19.194
2023-03-31 1 其他 5 60678.74 59.866
2 基金 24 17368.51 17.136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10-24 6.72 6.72 0 491.79 3304.8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10-20 6.64 6.64 0 323.43 2147.58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06-13 8.64 8.59 0.58 31.30 270.47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台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3-06-12 8.65 8.61 0.46 36.00 311.4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何山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3-06-09 8.34 8.34 0 38.00 316.92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何山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3-06-08 8.30 8.29 0.12 36.00 298.80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台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19-02-22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发文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9-02-15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珠公境(检)行罚决字[2019]K00002号)
发文单位 中国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x

来源:证券时报2019-02-22

处罚对象: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夏航空                                    股票代码:00292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内机场宾馆附楼 2-3 层)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二〇一九年十月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其投资决定的依
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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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
出具的评级报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进行
跟踪评级,并发布相应评级结果。
     三、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
币 19.98 亿元,不低于 15 亿元,同时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21.24 亿元,也不低于 15 亿元,因此本公司未对本次公开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四、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
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
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
债的投资者具备更多的专业知识。和股票、债券一样,可转债的价格会有上下
波动,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
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投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还应注意:
     1、投资者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本公司董事会是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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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修正转股价格以及该等提议会否被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五、公司的相关风险
     (一)航油价格波动风险
     航油是航空公司生产成本最主要构成项之一,航油市场价格的波动对航空公
司生产成本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航空公司利润水平。
     2011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关于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
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
税价的原则,每月调整一次,国内航油采购价格也将随之调整;2015 年 2 月,
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关于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再
公布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改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航油集团公
司按现行原则办法自行计算、确认。随着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
国内航油采购价格的市场波动性将进一步加大。
数据来源: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网
     同时,如上图所示,自 2011 年 12 月以来中国进口航空煤油税后价格波动较
为剧烈。未来航油价格走势随着国内外经济局势的越发复杂,具有较大的不确
定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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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中国民航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民航国
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571 号),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
格,由现行每吨 4,140.00 元提高到每吨 5,000.00 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
成本超过每吨 5,000.00 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
加。燃油附加费与油价的联动,可以有效抵减部分油价上涨对于公司经营的不
利影响。但若未来航油价格持续上涨,依然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机构运力购买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由于支线航空的经营特点,公司在运营支线航线时与地方政府、支线机场
等机构签订运力购买协议,购买航班的客运运力。机构客户与公司签订相关合
同,明确购买公司相应每个航班的运力总价;每个结算期末公司与机构客户进
行核对,如果实际销售的机票收入低于机构客户当期运力购买的总和,则由机
构客户将差额支付给公司;如果实际销售的机票收入高于机构客户当期运力购
买的总和,则公司将超过部分的收入支付给机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的大部分航线均通过上述模式开展,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机构客户运力购买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68%、38.50%、36.23%和 30.43%。
     公司在支线航空业内已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与品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
的机构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且每年都有新增机构客户与公司开展运力购买合
作,具有可持续性。但是,未来仍存在随着各地支线机场情况的变化,当地经
济发展状况的变化,机构客户不再与公司进行运力购买合作的可能性,从而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
     另外,根据机构运力购买合同,通常机构客户应按月结算、按月支付。部分
机构客户由于审批流程较长,报告期内支付周期大多约 3 个月,公司报告期内
的主要应收款项期后大部分均已收回。然而,理论上仍存在机构客户拖延付款或
不付款导致的风险。
     (三)汇率变动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美元负债为 1.83 亿美元,占全部金融负债比例约
24%,如果人民币兑美元升值或贬值 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公司将增加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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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净利润约人民币 10,297.41 万元,公司美元负债主要用于飞机引进及发动
机、航材等采购,公司的采购成本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 7,640.33
万元、-5,578.04 万元、3,603.52 万元和 156.30 万元。公司不断关注外币支付
项目金额,并择机签署远期外汇合同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之目的,但在人民币汇
率波动的情况下,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的折算依然将产生汇兑损益,从而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本息兑付及本期可转债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
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
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
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
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
亿元的公司除外”。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不低于
15 亿元,同时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也不低
于 15 亿元,因此公司未对本期可转债提供担保。如果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
本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
而增加兑付风险。
     (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
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
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
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
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
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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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
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
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
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
用。
     (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 2 架 A320 系列飞机,以增加公司的航
空载运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主要是基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
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历史经营经验作出。若
未来出现募集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经营环境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产生不利影响,并对预期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七)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
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
股价格 90%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
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
的风险。
     (八)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
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的规定
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
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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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九)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
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通常来讲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低于一般
公司债券的利率,存在着利率差异。此外,由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受到国内外
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导向、行业发展阶段和市场情绪、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盈
利能力和管理水平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若可转债发行后,公司股价持续高于或
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导致转股价格高于或低于正股价格的情形。
     因此,由于可转债的品种特点、转债票面利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
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可转债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甚至低于面
值,从而投资者面临不能获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六、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制定情况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
于股票方式。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括但不限
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且超过 5,000
万元。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
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
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
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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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
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
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
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
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若公司
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的
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
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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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
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
通过。
     4、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
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5、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
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
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议。
     6、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
需调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
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
异议;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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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6,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0.00
万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40,05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4,405.50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完成发行上市,当年实现的现金分红金额为 4,405.50
万元,现金分红占 2017 年度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1.77%。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40,0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06.50 万元;
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 2018 年度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21.04%。
     七、中美贸易摩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根据《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部公告2018年第55号),“中美贸易摩擦”的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6月15
日,美国政府依据301调查单方认定结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
加征25%的进口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将于7月6
日实施,对其余约160亿美元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将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美方
不顾中方的坚决反对和严正交涉,执意采取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的行为,
严重侵犯中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享有的合法权益,威胁中国经济利益和安
全。对于美国违反国际义务对中国造成的紧急情况,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决定对原产
于美国的大豆等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进口商品对等采取加征关税措施,税率
为25%……同时,中方拟对自美进口的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商品加征
25%的进口关税……”。
     公司目前执飞和计划引进的飞机机型均为加拿大庞巴迪公司生产的CRJ900
飞机和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生产的A320系列飞机,执飞和计划引进的飞机机型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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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美国波音公司生产的波音系列飞机,不在中国对美国输华商品加征关税商品
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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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录 ........................................................12
第一章 释义 .................................................14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18
  一、公司概况 ..................................................... 18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28
  四、发行费用 ..................................................... 28
  五、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及停、复牌安排 ............................. 29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29
  七、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9
第三章 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32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2
第四章 财务会计信息 ..........................................36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36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 ....................................... 63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64
  四、主要财务指标 ................................................. 66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68
第五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9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69
  二、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 ........................................... 94
  三、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 147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 ..............................................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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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 149
  六、重大担保、诉讼情况 .......................................... 164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 181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82
第六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3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8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183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85
第七章 备查文件 .............................................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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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普通术语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业务与资产情况时,
华夏航空                   指
                                根据文意亦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华夏有限                   指   华夏航空有限公司,发行人改制前身
公司、发行人、本公司       指   华夏航空,包括前身华夏有限
重庆分公司                 指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赣州分公司                 指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华夏通用航空、华夏通航     指   华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飞行训练中心               指   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
通融企管、北京瑞基、瑞基        华夏通融(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北京瑞基
                           指
航空                            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通融贵阳分公司             指   北京瑞基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北京华夏典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北京华夏典
典藏旅行社                 指
                                藏旅行社有限公司
典藏重庆分公司             指   北京华夏典藏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云集传媒                   指   华夏云集(重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融通一号                   指   融通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融通二号                   指   融通二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新疆典藏                   指   新疆华夏典藏旅行社有限公司
华夏产业投资               值   华夏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夏海外发展               指   华夏海外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融通三号                   指   融通三号(香港)租赁有限公司
华夏云融                   指   华夏云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鸿商产业                   指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龙开创兴                   指   北京龙开创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达孜龙开                   指   达孜龙开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邓普尼国际                 指   邓普尼国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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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国际                   指   精英国际有限公司
华夏控股、深圳天络、北京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北京天络航空
                           指
天络、天络航空                  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络航空有限公司
深圳融达                   指   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瑞成                   指   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夏通融                   指   重庆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风创投、新疆澜溪、澜溪        新疆金风创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疆澜溪管
                           指
管理                            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风控股                   指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投资                   指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金乾投资                   指   烟台金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银泰嘉福                   指   北京银泰嘉福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朗泰通达                   指   朗泰通达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通壹号                   指   贵州华通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通贰号                   指   贵州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通叁号                   指   贵州华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南通华夏
华夏飞机                   指
                                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
民航局、CAAC               指   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航西南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IATA                       指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CAO                       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ACCA                       指   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庞巴迪                     指   加拿大庞巴迪公司
巴航工业                   指   巴西航空工业公司
空客                       指   空中客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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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本次发行                     指
                                  人民币 79,000 万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募集说明书                   指
                                  明书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本说明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指
书摘要、募集说明书摘要            明书摘要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本保荐机构
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立信、立信会计师、立信会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事务所
立信中联、立信中联会计师、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东方金诚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专业术语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供货商)的选择,向出卖人
融资租赁                     指   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承租
                                  期满,货物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的交易
                                  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租入资产不反映在报表中,租赁费
经营租赁                     指
                                  列入公司运输成本
                                  每一航段的旅客、行李、邮件、货物的重量与该航段距离
运输总周转量                 指
                                  乘积之和(每位成年旅客的重量按 90 公斤计算)
旅客周转量、收入客公里       指   每一航段旅客运输量(人)与该航段距离的乘积之和
货邮周转量、货运吨公里       指   每一航段货物、邮件重量与该航段距离的乘积之和
                                  最大业载与航距的乘积,其中,最大业载指飞机最大能装
可用吨公里                   指
                                  载的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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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座公里               指   可出售的最大座位数与航距的乘积
可用货邮吨公里           指   每一航段可提供货邮业载与该航段距离的乘积之和
载运率                   指   运输总周转量与可用吨公里之比
客座率                   指   收入客公里与可用座公里之比
飞机日利用率             指   每个营运日每架飞机的实际飞行小时
定期航班                 指   公布班期和时刻、对公众开发销售的航班
                              两家航空公司之间的一种销售协议,其中主要规定了当一
SPA 协议                 指   家航空公司的一段航段开在另外一家航空公司票本上的
                              价格、订座舱位及相关限制条件
                              Billing and Settlement Plan,即开账与结算计划,是
BSP                      指   IATA 建立、供航空公司和代理人之间使用的销售结算系
                              统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主要是向航空公司、机场、机票
                              销售代理、旅游企业及民航相关机构和国际组织提供航空
中航信                   指   客运业务处理、航空旅游电子分销、机场旅客处理、航空
                              货运数据处理、互联网旅游平台等服务,是目前国内航空
                              旅游行业主要的信息技术及商务服务提供商
                              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国内航空客运收入管
ARMS 系统                指
                              理系统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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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Express Airlines Co.,LTD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夏航空
     股票代码:002928
     注册资本:60,0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
     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内机场宾馆附楼 2-3 层
     主营运基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董事会秘书:俸杰
     邮政编码:550012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联系传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dongmiban@chinaexpressair.com
     互联网址:www.chinaexpressair.com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国
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85456947M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及核准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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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监会已于 2019 年 7 月批准本次发行。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规定的六个月有效期

中国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珠公境(检)行罚决字[2019]K00002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19-02-15

处罚对象: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夏航空                                    股票代码:00292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内机场宾馆附楼 2-3 层)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二〇一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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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其投资决定的依
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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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
出具的评级报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进行
跟踪评级,并发布相应评级结果。
     三、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
币 19.98 亿元,不低于 15 亿元,同时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21.24 亿元,也不低于 15 亿元,因此本公司未对本次公开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四、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
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
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
债的投资者具备更多的专业知识。和股票、债券一样,可转债的价格会有上下
波动,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
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投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还应注意:
     1、投资者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本公司董事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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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修正转股价格以及该等提议会否被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五、公司的相关风险
     (一)航油价格波动风险
     航油是航空公司生产成本最主要构成项之一,航油市场价格的波动对航空公
司生产成本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航空公司利润水平。
     2011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关于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
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
税价的原则,每月调整一次,国内航油采购价格也将随之调整;2015 年 2 月,
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关于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再
公布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改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航油集团公
司按现行原则办法自行计算、确认。随着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
国内航油采购价格的市场波动性将进一步加大。
数据来源: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网
     同时,如上图所示,自 2011 年 12 月以来中国进口航空煤油税后价格波动较
为剧烈。未来航油价格走势随着国内外经济局势的越发复杂,具有较大的不确
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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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中国民航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民航国
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571 号),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
格,由现行每吨 4,140.00 元提高到每吨 5,000.00 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
成本超过每吨 5,000.00 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
加。燃油附加费与油价的联动,可以有效抵减部分油价上涨对于公司经营的不
利影响。但若未来航油价格持续上涨,依然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机构运力购买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由于支线航空的经营特点,公司在运营支线航线时与地方政府、支线机场
等机构签订运力购买协议,购买航班的客运运力。机构客户与公司签订相关合
同,明确购买公司相应每个航班的运力总价;每个结算期末公司与机构客户进
行核对,如果实际销售的机票收入低于机构客户当期运力购买的总和,则由机
构客户将差额支付给公司;如果实际销售的机票收入高于机构客户当期运力购
买的总和,则公司将超过部分的收入支付给机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的大部分航线均通过上述模式开展,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机构客户运力购买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68%、38.50%、36.23%和 30.43%。
     公司在支线航空业内已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与品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
的机构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且每年都有新增机构客户与公司开展运力购买合
作,具有可持续性。但是,未来仍存在随着各地支线机场情况的变化,当地经
济发展状况的变化,机构客户不再与公司进行运力购买合作的可能性,从而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
     另外,根据机构运力购买合同,通常机构客户应按月结算、按月支付。部分
机构客户由于审批流程较长,报告期内支付周期大多约 3 个月,公司报告期内
的主要应收款项期后大部分均已收回。然而,理论上仍存在机构客户拖延付款或
不付款导致的风险。
     (三)汇率变动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美元负债为 1.83 亿美元,占全部金融负债比例约
24%,如果人民币兑美元升值或贬值 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公司将增加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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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净利润约人民币 10,297.41 万元,公司美元负债主要用于飞机引进及发动
机、航材等采购,公司的采购成本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 7,640.33
万元、-5,578.04 万元、3,603.52 万元和 156.30 万元。公司不断关注外币支付
项目金额,并择机签署远期外汇合同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之目的,但在人民币汇
率波动的情况下,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的折算依然将产生汇兑损益,从而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本息兑付及本期可转债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
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
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
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
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
亿元的公司除外”。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不低于
15 亿元,同时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也不低
于 15 亿元,因此公司未对本期可转债提供担保。如果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
本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
而增加兑付风险。
     (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
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
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
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
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
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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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
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
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
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
用。
     (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 2 架 A320 系列飞机,以增加公司的航
空载运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主要是基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
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历史经营经验作出。若
未来出现募集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经营环境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产生不利影响,并对预期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七)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
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
股价格 90%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
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
的风险。
     (八)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
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的规定
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
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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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九)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
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通常来讲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低于一般
公司债券的利率,存在着利率差异。此外,由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受到国内外
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导向、行业发展阶段和市场情绪、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盈
利能力和管理水平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若可转债发行后,公司股价持续高于或
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导致转股价格高于或低于正股价格的情形。
     因此,由于可转债的品种特点、转债票面利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
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可转债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甚至低于面
值,从而投资者面临不能获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六、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制定情况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
于股票方式。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括但不限
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且超过 5,000
万元。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
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
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
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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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
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
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
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
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若公司
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的
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
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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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
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
通过。
     4、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
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5、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
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
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议。
     6、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
需调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
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
异议;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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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6,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0.00
万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40,05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4,405.50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完成发行上市,当年实现的现金分红金额为 4,405.50
万元,现金分红占 2017 年度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1.77%。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40,0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06.50 万元;
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 2018 年度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21.04%。
     七、中美贸易摩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根据《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部公告2018年第55号),“中美贸易摩擦”的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6月15
日,美国政府依据301调查单方认定结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
加征25%的进口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将于7月6
日实施,对其余约160亿美元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将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美方
不顾中方的坚决反对和严正交涉,执意采取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的行为,
严重侵犯中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享有的合法权益,威胁中国经济利益和安
全。对于美国违反国际义务对中国造成的紧急情况,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决定对原产
于美国的大豆等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进口商品对等采取加征关税措施,税率
为25%……同时,中方拟对自美进口的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商品加征
25%的进口关税……”。
     公司目前执飞和计划引进的飞机机型均为加拿大庞巴迪公司生产的CRJ900
飞机和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生产的A320系列飞机,执飞和计划引进的飞机机型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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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美国波音公司生产的波音系列飞机,不在中国对美国输华商品加征关税商品
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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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录 ........................................................12
第一章 释义 .................................................14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18
  一、公司概况 ..................................................... 18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28
  四、发行费用 ..................................................... 28
  五、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及停、复牌安排 ............................. 29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29
  七、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9
第三章 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32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2
第四章 财务会计信息 ..........................................36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36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 ....................................... 63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64
  四、主要财务指标 ................................................. 66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68
第五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9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69
  二、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 ........................................... 94
  三、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 147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 ..............................................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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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 149
  六、重大担保、诉讼情况 .......................................... 164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 181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82
第六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3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8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183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85
第七章 备查文件 ............................................. 187
                                  13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普通术语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业务与资产情况时,
华夏航空                   指
                                根据文意亦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华夏有限                   指   华夏航空有限公司,发行人改制前身
公司、发行人、本公司       指   华夏航空,包括前身华夏有限
重庆分公司                 指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赣州分公司                 指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华夏通用航空、华夏通航     指   华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飞行训练中心               指   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
通融企管、北京瑞基、瑞基        华夏通融(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北京瑞基
                           指
航空                            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通融贵阳分公司             指   北京瑞基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北京华夏典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北京华夏典
典藏旅行社                 指
                                藏旅行社有限公司
典藏重庆分公司             指   北京华夏典藏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云集传媒                   指   华夏云集(重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融通一号                   指   融通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融通二号                   指   融通二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新疆典藏                   指   新疆华夏典藏旅行社有限公司
华夏产业投资               值   华夏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夏海外发展               指   华夏海外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融通三号                   指   融通三号(香港)租赁有限公司
华夏云融                   指   华夏云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鸿商产业                   指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龙开创兴                   指   北京龙开创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达孜龙开                   指   达孜龙开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邓普尼国际                 指   邓普尼国际有限公司
                                        1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精英国际                   指   精英国际有限公司
华夏控股、深圳天络、北京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北京天络航空
                           指
天络、天络航空                  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络航空有限公司
深圳融达                   指   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瑞成                   指   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夏通融                   指   重庆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风创投、新疆澜溪、澜溪        新疆金风创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疆澜溪管
                           指
管理                            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风控股                   指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投资                   指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金乾投资                   指   烟台金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银泰嘉福                   指   北京银泰嘉福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朗泰通达                   指   朗泰通达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通壹号                   指   贵州华通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通贰号                   指   贵州华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通叁号                   指   贵州华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南通华夏
华夏飞机                   指
                                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
民航局、CAAC               指   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航西南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IATA                       指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CAO                       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ACCA                       指   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庞巴迪                     指   加拿大庞巴迪公司
巴航工业                   指   巴西航空工业公司
空客                       指   空中客车公司
                                         15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本次发行                     指
                                  人民币 79,000 万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募集说明书                   指
                                  明书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本说明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指
书摘要、募集说明书摘要            明书摘要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本保荐机构
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立信、立信会计师、立信会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事务所
立信中联、立信中联会计师、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东方金诚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专业术语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供货商)的选择,向出卖人
融资租赁                     指   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承租
                                  期满,货物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的交易
                                  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租入资产不反映在报表中,租赁费
经营租赁                     指
                                  列入公司运输成本
                                  每一航段的旅客、行李、邮件、货物的重量与该航段距离
运输总周转量                 指
                                  乘积之和(每位成年旅客的重量按 90 公斤计算)
旅客周转量、收入客公里       指   每一航段旅客运输量(人)与该航段距离的乘积之和
货邮周转量、货运吨公里       指   每一航段货物、邮件重量与该航段距离的乘积之和
                                  最大业载与航距的乘积,其中,最大业载指飞机最大能装
可用吨公里                   指
                                  载的运量
                                             1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可用座公里               指   可出售的最大座位数与航距的乘积
可用货邮吨公里           指   每一航段可提供货邮业载与该航段距离的乘积之和
载运率                   指   运输总周转量与可用吨公里之比
客座率                   指   收入客公里与可用座公里之比
飞机日利用率             指   每个营运日每架飞机的实际飞行小时
定期航班                 指   公布班期和时刻、对公众开发销售的航班
                              两家航空公司之间的一种销售协议,其中主要规定了当一
SPA 协议                 指   家航空公司的一段航段开在另外一家航空公司票本上的
                              价格、订座舱位及相关限制条件
                              Billing and Settlement Plan,即开账与结算计划,是
BSP                      指   IATA 建立、供航空公司和代理人之间使用的销售结算系
                              统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主要是向航空公司、机场、机票
                              销售代理、旅游企业及民航相关机构和国际组织提供航空
中航信                   指   客运业务处理、航空旅游电子分销、机场旅客处理、航空
                              货运数据处理、互联网旅游平台等服务,是目前国内航空
                              旅游行业主要的信息技术及商务服务提供商
                              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国内航空客运收入管
ARMS 系统                指
                              理系统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Express Airlines Co.,LTD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夏航空
     股票代码:002928
     注册资本:60,0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
     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内机场宾馆附楼 2-3 层
     主营运基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董事会秘书:俸杰
     邮政编码:550012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联系传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dongmiban@chinaexpressair.com
     互联网址:www.chinaexpressair.com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国
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85456947M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及核准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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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监会已于 2019 年 7 月批准本次发行。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规定的六个月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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