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奥佳华(002614)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9-30 1 其他 4 4624.98 10.487
2 基金 2 4.65 0.011
2024-06-30 1 其他 4 4439.80 10.067
2 基金 22 205.30 0.466
2024-03-31 1 其他 5 4695.07 10.646
2 基金 1 7.87 0.018
2023-12-31 1 其他 5 4418.54 10.019
2 基金 33 561.41 1.273
2023-09-30 1 其他 4 3232.06 7.331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21205 8.48 8.65 -1.97 160.08 1357.48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兴民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子午东路证券营业部

20210202 13.36 15.45 -13.53 100.00 1336.0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安成功街证券营业部

20210126 13.77 15.18 -9.29 150.00 2065.5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安成功街证券营业部

20210115 12.92 14.70 -12.11 20.00 258.40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安成功街证券营业部

20210115 12.92 14.70 -12.11 30.00 387.60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安成功街证券营业部

20210115 12.92 14.70 -12.11 40.00 516.8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青年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安成功街证券营业部

20210115 12.92 14.70 -12.11 100.00 1292.0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安成功街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2-01-26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李五令,苏卫标,邹剑寒,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1-26

处罚对象:

李五令,苏卫标,邹剑寒,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
区东浦路 22 号 2 楼;
邹剑寒,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五令,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一;
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北二路
1519 号 603 单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关联方;
苏卫标,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 —
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4 月至 12 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
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9 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为
6,150 万元,占奥佳华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截至 2021
年 9 月底,上述资金占用款已全部归还。
奥佳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2015 年修订)》第 1.3 条、第 2.1.4 条的规定。
奥佳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未能恪尽职
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和本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1.2 条、第 4.1.1
条、第 4.2.2 条、第 4.2.3 条、第 4.2.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奥佳华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五令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第 1.2 条、第 4.1.1 条、第 4.2.2
条、第 4.2.3 条、第 4.2.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
责任。— 3 —
奥佳华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永年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和本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1.3 条、第
4.2.3 条的规定。
奥佳华财务总监苏卫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3.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
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的处分;
二、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五令给予通报批
评的处分;
三、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
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对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卫
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4 —
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 月 25 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5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