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3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
以及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1、(2022)粤 01 执 1971 号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张海林、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2)京中信执字第00022号
立案时间: 2022年04月12日
案号: (2022)粤01执19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张海林提供质押担保的代码002596之海南瑞泽新
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94,102,400股股票及债务清偿完毕之前,该股票产生
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经拍卖、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截至2020年3
月 28 日 ( 不 含 ) 为 止 的 利 息 、 各 项 违 约 金 , 公 证 费 合 计 为 人 民 币
571,478,701.1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2、(2022)粤 01 执 1972 号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张海林、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方圆执字第126号
立案时间: 2022年04月12日
案号: (2022)粤01执19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张海林提供质押担保的代码为002596之海南瑞泽
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9,557,600股股票及债务清偿完毕之前,该股票产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经拍卖、
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2022年3月28日(不含)为
止的利息、各项违约金,公证费合计为人民币141,843,421.3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3、(2022)粤 01 执 1974 号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张海林、张艺林、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2)京中信执字第00021号
立案时间: 2022年04月12日
案号: (2022)粤01执19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张艺林提供质押担保的代码为002596之海南瑞
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5,895,900股股票及债务清偿完毕之前,该股票
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经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截至
2022年3月28日(不含)为止的利息、各项违约金,公证费合计为人民币
324,234,585.8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
通知书》(〔2022〕粤01执1971号、〔2022〕粤01执1972号、〔2022〕粤01执1974
号),要求被执行人张海林、冯葵兴、张艺林、陈月红以及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
司、三亚玛瑞纳酒店有限公司、琼海大兴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四季海庭酒店有限
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支付款项10.37亿元(暂计),具
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因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
林、张艺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
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正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包括:通过三亚水稻
国家公园项目寻求股权合作、向三亚水稻国家公园项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处置其
他有效资产等举措筹集资金,目前正积极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谈后续还款
计划,尽力降低或避免质押股份被处置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