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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孙勇、顾洁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孙勇,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顾洁,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勇、顾洁作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雅博”) 2015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签字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 37 号), 孙勇、顾洁未勤勉
尽责事项具体如下:
一、在审计*ST 雅博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 2 —
一是对木尔坦项目的审计程序不到位。 2015 年, *ST 雅博通
过虚构木尔坦项目,虚增营业收入 20,182.50 万元,相应虚增当
期营业利润 14,967.52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47.09%。 孙
勇、顾洁未审慎核实木尔坦项目来源的真实性,未审慎核实工程
回款的真实性,对木尔坦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出口未执行有效的
审计程序,未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确认存货权属,未对巴基斯坦
当地的材料供应和劳务服务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
二是对*ST 雅博 2015 年度 Angobelas International,Lda(以
下简称“安美国际”)的销售收入审计程序不到位。 2015 年, *ST
雅博通过安美国际,以虚构出口建筑材料销售的方式虚增营业收
入 1,852.94 万元,相应虚增当期营业利润 1,402.93 万元,占当
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4.41%。 孙勇、顾洁未充分关注与安美国际交
易的异常情况,未审慎核实销售回款的真实性,对材料出口未执
行有效的审计程序。
三是对*ST 雅博国内材料销售收入的审计程序不到位。 2015
年, *ST 雅博通过李某松控制的关联公司,以虚构国内建材贸易
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26,147.24 万元,相应虚增当期营业利润
6,855.8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1.57%。 孙勇、顾洁未关
注*ST 雅博财务报表附注中收入列示分类的更改,未对国内材料
销售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保持应有的审慎,未审慎核查合同、出入
库单据等证据。
二、为*ST 雅博提供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服务时未勤— 3 —
勉尽责
孙勇、顾洁为*ST 雅博签字出具的《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审核报告》”)认为, *ST 雅博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说明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ST 雅博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5 年度实
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经查, 2015 年*ST 雅博通过
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建筑材料出口贸易、虚构国内建筑材料
贸易等方式虚增收入 48,182.17 万元,虚增利润 23,226.34 万元,
虚增利润金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73.08%, 孙勇、顾洁签字出
具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审核报告》中资产实际盈利数据存在严
重不实,未能如实反映实际盈利与预测利润的真实差异。
三、为*ST 雅博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核服务时违
反相关业务规则
孙勇、顾洁为*ST 雅博签字出具的 2015 年《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认为, *ST 雅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于 2015 年 12 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经查, 相关审核程序存在未审慎核查销售合同及发货单,
控制测试程序无法达到控制测试目标等缺陷。
孙勇、顾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
修订)》第 1.4 条、第 2.23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4 —
年修订)》第 17.5 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
行)》第四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对
孙勇、顾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孙勇、顾洁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
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