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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24 32804.06 427.53 71.91 256.00 0.56
2024-04-23 32650.99 255.95 71.48 254.47 0.36
2024-04-22 32622.99 257.97 71.65 255.07 0.15
2024-04-19 32619.24 251.29 71.56 254.75 0.25
2024-04-18 32800.18 556.26 71.59 256.29 1.01
2024-04-17 32630.39 304.54 71.65 257.22 2.15
2024-04-16 32719.15 720.00 71.15 246.89 0.13
2024-04-15 32597.34 681.66 75.38 273.63 3.57
2024-04-12 32422.14 238.21 72.57 267.06 1.34
2024-04-11 32325.08 253.52 72.54 271.30 0.01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3-12-31 1 基金 42 2368.30 1.437
2023-09-30 1 其他 6 50859.23 30.854
2023-06-30 1 其他 6 49947.40 29.878
2 基金 52 3946.91 2.361
2023-03-31 1 其他 5 50295.00 30.086
2022-12-31 1 其他 4 48509.17 34.235
2 基金 39 9355.29 6.602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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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1-10 3.90 3.95 -1.27 30.86 120.37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3-06-20 4.45 4.45 0 70.00 311.50

买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栾城华兴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02-22 4.72 4.72 0 61.73 291.36

买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樱花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02-13 4.60 4.88 -5.74 200.00 920.00

买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村街证券营业部

2023-02-10 4.60 4.86 -5.35 230.00 1058.00

买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村街证券营业部

2022-12-15 4.51 5.01 -9.98 30.00 135.30

买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鼓楼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2-02-2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沧州明珠受到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
发文单位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9-12-16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钜鸿(香港)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受到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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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2-02-24

处罚对象: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 会下发 的《 中国证 监会 行政许 可项 目审查 一次 反馈意 见通 知书》
(21335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会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会
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反馈意见
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贵会反馈意见所涉各项问题具体回复如
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名词释义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2
                                                      目录
【问题 1】关于商誉和无形资产。............................................................................. 4
【问题 2】关于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34
【问题 3】关于投资性房地产。............................................................................... 51
【问题 4】关于应收账款。....................................................................................... 55
【问题 5】关于存货。............................................................................................... 70
【问题 6】关于云信和迪链。................................................................................... 83
【问题 7】关于财务性投资。................................................................................... 91
【问题 8】关于募投项目用地。............................................................................... 99
【问题 9】关于行政处罚。..................................................................................... 102
【问题 10】关于是否存在房地产业务。............................................................... 104
                                                          3
    【问题 1】关于商誉和无形资产。2019 年 12 月 23 日,申请人子公司青岛
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增资及股权受让方式取得西安捷高 51%
股权,确认商誉 4,855.27 万元,同时因客户合同权利确认无形资产(客户关系)
1,000 万元。经测试,2019 年末,公司因合并西安捷高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
情形,2020 年末,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443.34 万元。
    请申请人:(1)说明西安捷高收购前的登记设立、股东背景、商业模式、
核心技术、盈利模式、资产质量、业绩水平等情况,西安捷高与申请人现有业
务的区别与联系,收购西安捷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收购后的整合计划及经营情
况;(2)收购西安捷高 51%股权相关的评估、定价、业绩承诺、形成商誉等情况
结合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等说明收购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3)结合业绩承诺完成比例、商誉减值测试主要
参数选取等说明 2019 年及 2020 年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4)西安捷高收购时确认“客户关系”相关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
原因及定价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行业内是否存
在类似案例,结合收购后西安捷高的业务开展和业绩表现说明该项无形资产是
否存在减值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回复情况
    1.1 说明西安捷高收购前的登记设立、股东背景、商业模式、核心技术、
盈利模式、资产质量、业绩水平等情况,西安捷高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区别与
联系,收购西安捷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收购后的整合计划及经营情况;
    1、西安捷高收购前的登记设立及股权变动情况
    西安捷高成立于 2007 年 5 月 21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其中高丽
恩以货币出资 30.60 万元,占 51%;印明慧以货币出资 29.40 万元,占 49%。上
述出资业经陕西元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陕元通验字[2007]05081 号的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4
       设立时,西安捷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高丽恩                                               30.60       51.00%
  2      印明慧                                               29.40       49.00%
合计                                                          60.00      100.00%
       2008 年 10 月 16 日,西安捷高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由 60 万元增
至 200 万元,其中印明慧以货币出资 31.80 万元,高丽恩以货币出资 48.20 万元,
田建红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高丽恩出资 78.80 万元,占
39.40%;印明慧出资 61.20 万元,占 30.60%;田建红出资 60.00 万元,占 30.00%。
上述增资业经陕西德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陕德会验字(2008)第
A10053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此次增资后,西安捷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高丽恩                                                78.80      39.40%
  2      印明慧                                                61.20      30.60%
  3      田建红                                                60.00      30.00%
合计                                                          200.00     100.00%
       2012 年 8 月 16 日,西安捷高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印明慧将其持有的 30.60%
股权转让给田建红。此次股权转让后,田建红出资 121.20 万元,占 60.60%;高
丽恩出资 78.80 万元,占 39.40%。
       此次股权转让后,西安捷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田建红                                               121.20      60.60%
  2      高丽恩                                                78.80      39.40%
合计                                                          200.00     100.00%
       2013 年 3 月 8 日,西安捷高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
至 600 万元,其中,高丽恩以货币出资 157.60 万元,田建红以货币出资 242.40
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田建红出资 363.60 万元,占 60.60%;高丽恩出资 236.40
万元,占 39.40%。上述增资业经陕西唐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陕唐市
验字(2013)第 141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此次增资后,西安捷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田建红                                               363.60     60.60%
                                       5
  2      高丽恩                                             236.40     39.40%
合计                                                        600.00    100.00%
       2018 年 5 月 16 日,田建红、高丽恩与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由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西
安捷高增资 66.67 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西安捷高注册资本增至 666.67 万元,
其中,田建红出资 363.60 万元,占 54.54%;高丽恩出资 236.40 万元,占 35.46%;
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66.67 万元,占 10.00%。
       此次增资后,西安捷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田建红                                             363.60      54.54%
  2      高丽恩                                             236.40      35.46%
  3      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6.67      10.00%
合计                                                        666.67     100.00%
       2018 年 11 月 24 日,西安捷高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高丽恩将其持有的
35.46%股权转让给高红梅。此次股权转让后,田建红出资 363.60 万元,占 54.54%;
高红梅出资 236.40 万元,占 35.46%;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 66.67 万元,占 10.00%。
       此次转让后,西安捷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田建红                                             363.60      54.54%
  2      高红梅                                             236.40      35.46%
  3      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6.67      10.00%
合计                                                        666.67     100.00%
       2019 年 1 月 10 日,西安捷高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田建红、高红梅、北京
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的 21.82%、14.18%、4%股权
转让给宁波向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次股权转让后,西安捷高注
册资本仍为 666.67 万元,其中:田建红出资 218.161 万元,占 32.72%;高红梅
出资 141.841 万元,占 21.28%;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40 万元,占 6%;宁波向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66.67 万元,占
40%。
       此次转让后,西安捷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宁波向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6.67     40.00%
                                        6
  2      田建红                                                218.16       32.72%
  3      高红梅                                                141.84       21.28%
  4      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00        6.00%
合计                                                           666.67      100.00%
       2019 年 1 月 29 日,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800 万元价
格受让西安捷高股东田建红 51.243 万元出资额,并以 9,200 万元价格认购西安捷
高 589.30 万元新增出资额。2019 年 3 月 15 日,西安捷高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上述事项。
       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西安捷高注册资本为 1,255.97 万元,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40.54        51.00%
2       宁波向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6.67        21.23%
3       田建红                                               166.92        13.29%
4       高红梅                                               141.84        11.29%
5       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00         3.19%
合计                                                       1,255.97       100.00%
       截至目前,西安捷高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2、西安捷高收购前的股东背景
       收购西安捷高前,西安捷高股东 4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向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向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向宏”)的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宁波向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田建红
    出资额        300 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35 号 1032 室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
                  划,电子产品的设计、服务,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调查服务,
   经营范围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建材、服装、针纺织品、
                  五金产品、灯具、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
       宁波向宏不开展实际经营,除对西安捷高投资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宁波向宏的股权结构如下:
                                        7
                                                                              出资比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额(万元)
                                                                                例
  1      田建红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54.27    18.09%
  2      贺子旭          有限合伙人                                  195.00    65.00%
  3      高红梅          有限合伙人                                   28.23     9.41%
  4      向业成          有限合伙人                                   22.50     7.50%
合计                                                                 300.00   100.00%
       收购西安捷高前,宁波向宏合伙人与沧州明珠不存在关联关系。
       (2)田建红
       田建红的基本情况:田建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 年 10 月至 2008 年 9 月,在国营八五五厂历任七分厂
统计计划员、三分厂调度员、集团采购部采购员、集团销售部销售员、销售副总
经理,2008 年至今,在西安捷高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目前兼任沧州捷高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向宏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
       收购西安捷高前,田建红与沧州明珠不存在关联关系。
       (3)高红梅
       高红梅的基本情况:高红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历。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财
务部任干事;2000 年 2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合同办财
务部任财务主管;2007 年 9 月至今,在北京华天创业微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15 年 6 月至今,在北京中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德汇
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青岛捷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等职务。
       收购西安捷高前,高红梅与沧州明珠不存在关联关系。
       (4)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德汇系”)的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北京中德汇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1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中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300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2 号 3 号楼三层 368 号
                                         8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经营范围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德汇系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除西安捷高外,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还持
有北京天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02%股权、杭州东桥科技有限公司 2.00%股权。
       中德汇系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中德汇投资管理有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
 1                                                                  300.00       3.00%
         限公司                 合伙人
 2       高红梅                 有限合伙人                         9,600.00     96.00%
         宁波诗桓科技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0 100.00%
    注:青岛捷高收购西安捷高时,宁波诗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不是中德汇系的
合伙人。
       中德汇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北京中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4 日,法定代表人为高红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 2 号
中盛大厦 9 层 906-3,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
股东为 18 名自然人,其中,高红梅持有其 34%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宁波诗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郭诗璇,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大岙工业园区孵化器 11
号楼 21 号,从事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动漫制作;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的批发、零售及网上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股东为 4 名自然人,其
中,郭诗璇、张桓文、李红华分别持有其 30%股权,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
       收购西安捷高前,中德汇系合伙人与沧州明珠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西安捷高收购前的商业模式、核心技术、盈利模式
                                             9
    收购前,西安捷高主要从事电连接器和电缆组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电连接器,以及电缆组件、集成电路、电源模块等,产品主要应用
于军工、电力、轨道交通等领域。
    (1)商业模式
    采购模式:西安捷高设立采购部,建立了供应商管理体系,按订单需求直接
向供应商采购。
    生产模式:基于连接器高度定制化的特征,西安捷高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
式自主组织生产活动,同时对通用型及已定型产品进行适量备货。军用产品具有
“小批量、多品种”、试制生产一体化的特点,西安捷高生产线具有一定的柔性
化特点,可快速调整设备和工装以更换在线产品。此外,西安捷高亦通过委外加
工方式进行产品试制和生产。
    销售模式:西安捷高采取直销模式。在长期与军工客户合作过程中,西安捷
高已参与多种型号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列装等全过程的电连接器适配。合作
的客户主要包括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
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
司等下属研究院及工厂。通过进入军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核心客户进行前
期共同开发,西安捷高在参与军工企业招标、获取军方订单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
优势。但是,军事装备及相关配套产品,从研发到最后的列装,需要经历相对较
长的过程,因而,西安捷高的竞争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的周期相对较长。
    研发模式:西安捷高采取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体系。连接器产品大多与客户
共同开发,依据客户需求设计定制化产品。军用产品具有“小批量、多品种”、
试制生产一体化的特点,在长期参与武器装备的研制过程中,西安捷高对国军标
要求有深刻理解,并积累了一定的军用连接器定制化开发经验。
    (2)盈利模式
    西安捷高拥有军工业务相关资质,主要通过向军工单位销售电连接器,以及
电缆组件、集成电路、电源模块等相关器件以获得产品销售收入。军用产品具有
品种多、批量小、利润率高的特点,西安捷高亦通过军品试制促进技术迭代,带
                                  10
动民用电连接器等产品实现批量销售。
     (3)核心技术
     军用连接器是构成完整的武器装备系统所必需的基础组件,与商用连接器相
比,它是一类特殊、敏感的连接器,具有显著的特征:制造公差严格、结构坚固、
可靠性高、成本高及耐恶劣环境。
     收购前,西安捷高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利技术 12 项,经过多年为
武器装备提供适配,已具备研发、生产、销售军用电连接器和电缆组件等产品的
相关技术和能力,其拥有的专利如下:
序                                                                      授权公告
      专利权人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日
1     西安捷高   一种单芯针孔电连接器      实用新型   2017215115990     2018-5-22
2     西安捷高   一种垂直分离式电连接器    实用新型   2017215116090     2018-5-22
                 一种多方位导向锁紧装置
 3    西安捷高                             实用新型   2017202876048     2017-10-20
                 印制电路连接器
 4    西安捷高   一种弹针式电连接器        实用新型   2017202876230     2017-10-20
                 一种推拉式快速分离电连
 5    西安捷高                             实用新型   2016209339025     2017-3-15
                 接器
 6    西安捷高   一种浮动型电连接器        实用新型   201620933903X     2017-1-25
                 一种快速插拔浮动式射频
 7    西安捷高                             实用新型   2014201931364     2014-9-24
                 同轴连接器
 8    西安捷高   一种矩形印制电路连接器    实用新型   2014201933618     2014-9-24
                 一种超小型推入式视频通
 9    西安捷高                             实用新型   2014201933707     2014-9-24
                 州连接器
                 一种圆形自短路分离式电
10    西安捷高                             实用新型   2014201934432     2014-9-24
                 连接器
11    西安捷高   一种小型矩形电连接器      实用新型   2014201934447     2014-9-24
                 一种微圆形高密度电连接
12    西安捷高                             实用新型   2014201934451     2014-9-24
                 器
     4、西安捷高收购前的资产质量、业绩水平
     收购前,西安捷高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725.28                     886.67
          非流动资产                               67.99                     144.30
            资产总计                            1,793.27                   1,030.97
            流动负债                            1,193.57                     475.48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1,193.57                     475.48
          所有者权益                              599.70                     555.48
                                      11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402.76                  680.61
            净利润                               -68.42                   50.15
   注:西安捷高 2018 年财务报表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收购前,西安捷高资产主要为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其中,流动资产主
要为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流动负债主要为
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无非流动负债。西安捷高资产以流动资产
为主,2017 年末、2018 年末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86.00%、96.21%。
    收购前,西安捷高营业收入增长较快,2017 年、2018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80.61 万元、1,402.76 万元,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了 106.10%。但受经营规模
较小需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加研发投入等因素影响,西安捷高净利润较少,
2018 年处于亏损状态。
    5、西安捷高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公司主要从事 PE 燃气、给水管管材及管件、BOPA 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客户为各大燃气公司、水务公司、包装材料
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等。西安捷高主要从事电连接器和电缆组件等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客户为航空航天等军工客户,两家公司的主要产品
及客户有所不同。收购西安捷高主要是由于公司看好军民融合领域前景,培育业
绩增长点而进行业务拓展。
    6、沧州明珠收购西安捷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存在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需求
    2018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2.97 亿元,较上年下降 45.37%,其中,受新
能源汽车补贴阶梯性退坡政策影响,锂电隔膜市场出现阶段性供需失衡,市场竞
争激烈,作为公司未来重要盈利增长点的锂电隔膜业务盈利出现阶段性下滑,且
何时恢复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公司积极考虑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
实现多元化发展。
    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7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国
                                      12
办发〔2017〕91 号),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机
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军民融合潜力巨大。
    在此背景下,公司初步考虑选择军民融合领域作为未来发展方向之一,并积
极寻找合适的合作标的,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2)电连接器是典型的军民两用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电连接器源起于军工战机领域,是典型的军民两用产品。连接器在电子设备
中主要用以实现电线、电缆、印刷电路板和电子元件之间的连接,进而起到传输
能量和交换信息的作用。连接器可以增强电路设计和组装的灵活性,是系统或整
机电路单元之间电气连接或信号传输必不可少的关键元件,已广泛应用于军工、
通讯、汽车、消费电子、工业等领域。
    基于广泛的应用场景,电连接器市场前景广阔。一方面,随着武器装备发展
加速,武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程度提高将拉动军用连接器需求增长,我国军用
连接器市场规模快速提升。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统计,2010 年我国军用连接器市
场规模仅 33.2 亿元,到 2019 年中国军用连接器市场规模已达 107.6 亿元,自 2010
年以来年复合增长率为 10.8%,随着装备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
深入,国内军用连接器市场有望加速发展。
    另一方面,在未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带动下,通讯、电脑、消费类电子等
领域的连接器产业需求规模将迅速增加,我国连接器市场规模有望保持较高的增
速水平。根据 Bishop & Associate 的统计,2020 年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约为 627
亿美元,我国连接器市场规模约为 202 亿美元,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32.22%,
是全球最大的连接器销售市场。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2010-2020 年,我国
连接器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达 8.60%,相比全球市场同期 5.90%的增速,我国连
接器市场增长较快。
    (3)西安捷高具有军工相关资质及客户资源,符合公司切入军民融合领域
的战略规划
    西安捷高是一家拥有军工业务相关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军工领域经营多
                                     13
年,主要股东具有多年的军工领域工作经验,行业经验丰富。西安捷高在长期参
与客户产品适配过程中,与主要客户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主要客户包括中
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下属研究院及
工厂。西安捷高的主要产品电连接器是典型的军民两用产品,西安捷高在被收购
时主要面向军工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积淀,收购完成后可借助上市公司的资
金优势,发挥在军用电连接器产品的技术优势,大力拓展销量更大的民用电连接
器市场。
    考虑到军工领域进入门槛较高,公司缺乏相应的人才、技术和客户资源积累,
如新设企业开拓该领域周期太长,不确定性较高。而西安捷高具有相应资质,拥
有相关技术、人才和客户资源储备,且其产品符合军民融合业务特点。因而,公
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法律、财务尽调,并与西安捷高原股东商谈后,选择与西安
捷高合作,通过受让少量股权并进行增资的方式,取得西安捷高 51%的股权。
    综上,公司在 2018 年隔膜行业出现阶段性下滑情况下积极寻求新的盈利增
长点,并基于看好西安捷高所处行业及其拥有完善的军工资质、军工领域的客户
资源储备而收购西安捷高,具有合理性。
    7、收购后的整合计划及经营情况
    (1)收购后的整合计划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其纳入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体系,在上市公司整体经营
目标和战略规划下,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对西安捷高进行逐
步整合。
    在业务整合方面,上市公司对西安捷高的增资款应仅被用于西安捷高主营业
务的运营和发展,除保障西安捷高原有的电连接器军品业务经营外,西安捷高新
设子公司沧州捷高,将部分增资款投入沧州捷高,一方面在沧州扩大现有的电连
接器产品生产规模,并进一步开拓电连接器的民品领域;另一方面通过投入资金
研发、生产成套配电设备项目和高功率脉冲电源及有机薄膜电容器项目,拓宽产
品线,实现业务协同发展。
                                    14
    在资产整合方面,西安捷高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的管理纳入
上市公司的资产管理体系。上市公司根据西安捷高的实际发展情况,结合自身的
内控管理经验和资产管理制度,在保持西安捷高资产独立性的前提下,进一步规
范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在财务整合方面,西安捷高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的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执行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方面的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财
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在人员整合方面,为保证西安捷高业务稳定性,除指派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外,
西安捷高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该次收购发生变化。
    在机构整合方面,该次收购完成后,西安捷高原有组织架构与管理层基本保
持不变,整体业务流程与管理部门持续运转。同时,西安捷高按上市公司要求执
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2)收购后的西安捷高的经营情况
    收购后至今,西安捷高及其子公司沧州捷高主要经营三类产品,包括:电连
接器产品、成套配电设备、高功率脉冲电源及有机薄膜电容器产品。
    电连接器产品方面,西安捷高具有光、电、流体、气体连接器系统集成技术
解决方案的能力,主要生产符合国家军用标准的通用型电连接器和为用户定制的
各种专用连接器,产品应用于航天、兵器等军工企业及汽车、电力等领域。西安
捷高及沧州捷高电连接器产品 2019 年、2020 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4,025.60 万元、
3,712.66 万元。
    成套配电设备方面,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电网领域。沧州捷高 2019 年投
资建设成套配电设备项目,2020 年投产并开始小批量出货。目前,成套配电设
备部分产品已取得相关认证及资质。沧州捷高成套配电设备产品 2020 年实现销
售收入 1,379.59 万元。
    高功率脉冲电源及有机薄膜电容器产品方面,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电网、
轨道交通等领域。沧州捷高 2019 年投资建设高功率脉冲电源及有机薄膜电容器
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并进入试生产阶段,相关产品正在进行客户的认证检测。
                                    15
    收购前后西安捷高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后                             收购前
   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234.69        5,092.25    4,066.46    1,402.76       680.61
净利润                  -1,006.74         -720.46     -440.56      -68.42        50.15
    注:西安捷高 2018 年-2020 年财务报表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收购后,西安捷高 2019 年、2020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066.46 万元、5,092.25
万元,均较收购前大幅增长,且 2020 年较 2019 年亦大幅增长,保持了良好的发
展势头。但是,收购后,西安捷高净利润持续下降,主要是由于:①西安捷高获
得上市公司增资后,基于电连接器产品的良好市场前景,在沧州建设电连接器生
产线,但由于 2020 年、2021 年受疫情影响,军工客户无法验厂检测,导致军用
电连接器产能未完全释放。此外,由于电连接器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而军用
电连接器产品具有品种多、批量小的特点,需要将军用电连接器技术转化为民用
产品,从而实现规模效应,但受疫情影响,西安捷高民用电连接器产品的市场开
拓不及预期。②在沧州建设成套配电设备项目和高功率脉冲电源及有机薄膜电容
器项目,但由于 2020 年、2021 年受疫情影响,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达产,目
标客户产品检测及认证工作延期。上述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导致产品出货低于预
期,固定成本及费用较高。③为持续获取客户,扩大销售规模,西安捷高新增了
销售人员,加大了对销售人员的激励力度,在重点客户所在地的办事处派驻了营
销人员,导致销售费用增加。④随着产品类型增多,销售规模扩大,西安捷高新
增了服务支持及管理人员,与此同时,产品认证及检测项目增多,导致管理费用
增加。⑤西安捷高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
    1.2 收购西安捷高 51%股权相关的评估、定价、业绩承诺、形成商誉等情况
结合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等说明收

关于对钜鸿(香港)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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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19-12-16

处罚对象: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关于对钜鸿(香港)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住所:Unit B, 10/F Cheung Wah Industrial
Building, 10-12 Shipyard Lane, Quarry Bay, Hong Kong,沧州明珠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经查明,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钜鸿公司”)存
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期间, 钜鸿公司以集中
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其持有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沧州明珠”)股票合计 14,179,000 股,占沧州明珠股本的 1%。
钜鸿公司未能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在上述减持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钜鸿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3.1.8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所决定对钜鸿(香港)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钜鸿(香港)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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