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0证券简称:天康生物公告编号:2013-015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天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生物”)于2013年3月8日、2013年3月11日卖出后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天达生物在2012年9月8日至2013年3月8日期间,累计卖出本公司股份3,166,880股,均价10.1651元/股;2013年3月8日累计买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均价10.68元/股;2013年3月11日,天达生物再次累计卖出本公司股份290,000股,均价10.9358元/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天达生物持有公司股份为16,614,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天达生物构成两次短线交易。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处理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收回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天达生物短线交易所得收益5,116元将按规定交付至公司。
2、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3、天达生物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天达生物对因本次事件给公司和市场带来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