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温陵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买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三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温陵北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证券时报2024-09-26
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罚款1,200元。 2022年12月6日,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出具《证明》,确认就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三花制冷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卫生行政处罚。
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绍兴三花新能源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1.5%以下的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等次(情节严重的需处1.5%以上),绍兴三花新能源被处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属于相关条款处罚区间的下限,且绍兴三花新能源已完成整改并缴纳了罚款,该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