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买方:机构专用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双龙大道证券营业部
买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买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06-28
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0017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12万吨/年麦芽生产线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即投入使用,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50万元。
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西区税务分局向永顺泰特麦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开简罚[2018]1570号),永顺泰特麦因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处以罚款200元。
2018年9月5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8006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水污染排放标准,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30万元。
粤海永顺泰(昌乐)麦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永顺泰昌乐以及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乐建行字[2020]第081号至095号),发现永顺泰昌乐的1#制麦线、2#制麦线、3#制麦线、特麦车间、平仓2、平仓1、库房、检测车间、锅炉房项目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对永顺泰昌乐罚款51.36万元,对施工单位罚款27万元。
2018年3月8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8005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煤棚预留口未密闭、煤棚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