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呼家楼证券营业部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呼家楼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宁双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大道证券营业部
来源:证券时报2023-08-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于2022年1月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事罚字(2022)070303000511),“南炼201”船舶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江苏镇江至浙江鱼山航次期间,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开航前自查。罚款3,600元。2023年3月2日,舟山海事局出具《证明》,自2020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秩序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01-14
2020年4月10日,东莞沙田海事处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海事罚字(2020)090202014011),因“南炼168”轮未按规定报告船位、船舶动态,发行人被处以罚款4,000元。
2018年5月21日,舟山定海海事处作《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海事罚字(2018)070306022311),因“凯瑞1”轮未按照规定开展开航前自查,发行人被处以罚款3,300元。
2018年3月4日,青岛海事局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海事罚字【2018】050100001,因“新一海26’轮未按规定排放油性混合物入海,发行人被处以罚款30,000元。
除上述3起发行人受到的环保行政处罚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20年9月7日,东营海事局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海事罚字(2020)050601013611),因“南炼008”船舶污染物处置记录与船舶产生的污染物数量不符合,船东被处以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