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关出具潍关简违字【2020】0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口报关单品名申报错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影响了海关统计准确性,当事人单位在海关发现之前主动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科处罚款500.00元。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2日缴纳了上述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