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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泛海(000046)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3-05-04 8703.60 0 1.00 0.86 0
2023-04-28 8739.84 51.48 1.00 0.86 0
2023-04-27 9106.09 49.32 13.00 10.40 0
2023-04-26 9607.72 192.28 13.00 11.05 0
2023-04-25 11377.48 18.53 13.00 11.83 0
2023-04-24 11548.67 152.53 13.00 10.79 0
2023-04-21 11686.61 27.97 13.00 11.57 0
2023-04-20 12962.78 7.04 13.00 11.83 0
2023-04-19 13047.16 88.01 13.00 11.96 0
2023-04-18 13395.94 59.14 13.00 12.35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3-09-30 1 其他 5 324749.83 62.771
2023-06-30 1 其他 4 319953.83 61.844
2023-03-31 1 其他 4 313748.62 60.406
2022-12-31 1 其他 5 316124.45 60.864
2 基金 6 3073.05 0.592
3 上市公司 1 2903.64 0.559
2022-09-30 1 其他 4 313633.66 60.386
2 基金 1 5797.29 1.116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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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12-25 0.42 0.42 0 41.11 17.27

买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婺江路证券营业部

2023-12-22 0.44 0.44 0 49.99 22.00

买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3-12-22 0.44 0.44 0 49.99 22.00

买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婺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罗湖商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2023-12-22 0.44 0.44 0 41.11 18.09

买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婺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2023-12-21 0.46 0.46 0 49.90 22.95

买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婺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天山路证券营业部

2023-12-21 0.46 0.46 0 50.00 23.00

买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天山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3-11-30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ST泛海: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刘国升,方舟,栾先舟,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3-08-02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ST泛海:关于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发文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3-02-23 处罚类型 警告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泛海控股
发文单位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来源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处罚对象 陆洋,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12-21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泛海控股: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栾先舟,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ST泛海: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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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3-11-30

处罚对象:

刘国升,方舟,栾先舟,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 1096 号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栾先舟,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国升,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方舟,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2〕 96 号、〔2023〕 64 号、〔2023〕 93 号)及本所— 2 —
查明的事实,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或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重大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部分债务融资信息披露不完
整、不准确且决策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2 月, 泛海控股存在多笔重大债务逾
期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其中 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4 月涉及债务
本金 90.55 亿元,占泛海控股 2020 年净资产的 54.53%;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涉及债务本金 103.4 亿元,占泛海控股 2021
年净资产的 178.74%。前述逾期的债务中, 泛海控股向关联方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两笔融资金额分别为 17.8 亿元、
24 亿元的债务还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相应决策程序不
符合规定的情形。
二、 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质押的情况
2020 年 6 月, 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西三环支行(以下简称农发
行西三环支行)申请 17.86 亿元融资, 2021 年 9 月 17 日, 泛海
控股将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35 亿股股份追加质押给农
发行西三环支行。 泛海控股未及时披露前述追加质押的情况。
泛海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11.3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6.3.7 条、第 7.7.6 条,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7.7.7— 3 —
条的规定。
泛海控股董事长栾先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1.2 条、第 4.3.1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的规定,对泛海控股的上述违
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泛海控股总裁刘国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
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1.2 条、第 4.3.1 条的规定,对泛海控股的上述违规行为一
负有重要责任。
泛海控股时任总裁方舟任职期间,公司存在多笔重大债务逾
期合计本金 90 亿元未及时披露,占公司 2020 年净资产的 54.53%,
且公司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质押情况。方舟未能恪尽职守、履
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的规定,对泛海控股
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6.2 条、第 16.3 条,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 第 13.2.3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3.2.3— 4 —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
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
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栾先舟, 总裁刘国升,
时任总裁方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
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1 月 30 日

*ST泛海:关于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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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3-08-02

处罚对象: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公告编号:2023-14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8 月 1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
体情况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3)京 02 执恢 20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涉及案件有关情况
    1. 案件基本情况
    2001 年 4 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中国旅游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旅信托”)偿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简
                                 1
称“金飞民航”)人民币 1935.5 万元及利息。
    2001 年 12 月 3 日,中旅信托与金飞民航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
定中旅信托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抵偿对金飞民航的欠款,并在该协议
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若该房产实际执行到金飞民航或其指定的单位
名下,则中旅信托与金飞民航的债权债务予以结清。
    2023 年 5 月,经金飞民航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
案恢复执行。
    2. 此案件为民生信托 2013 年重组前的遗留案件,现正在积极处
理中。
    三、其他情况
    公司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执
行案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
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2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泛海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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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3-02-23

处罚对象:

陆洋,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3年第3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二是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三是未及时披露资产被冻结事项。
  同时,泛海控股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泛海控股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洋予以警告。

泛海控股: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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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12-21

处罚对象:

栾先舟,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 2022〕 1177 号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栾先舟,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查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或
“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 2 月 26 日, 泛海控股分别召开了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2 —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 3 亿元、不超过 5 亿元,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22 日, 泛海控股又分别召开了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对股份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资金总额由 3 亿
元—5 亿元调整为 1 亿元—2 亿元,回购实施期限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原回购届满日)的基础上再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止。
2022 年 8 月 27 日, 泛海控股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的公告》称,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 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
在回购期内, 公司累计回购 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成交总金额为 1,143,600 元。
泛海控股实际回购金额与调整后的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
回购金额差异 9,885.64 万元,差异比例 98.86%,未完成回购计
划。
泛海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四条的规定。
泛海控股董事长栾先舟在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时未审慎考
虑公司融资能力和资金状况,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3.5— 3 —
条的规定,对泛海控股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栾先舟给予通报批评的
处分。
对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
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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